附录 亡者的荣誉

文/陈岚

传说,富有灵性的孩童长有通幽的慧眼。死亡的气息还未从阴影里游荡出来,他们还背对着它呢,汗毛就会预警地猛然乍起,好似地震前的狗,它们会睁大澄澈的眼睛,看着无声无息的死灵掠过自己的身体,俯冲向目标,一次又一次,瞳孔里无法反射出他们水晶一样的心灵里呈现出来的扭曲投影,他们尖声大叫,他们歇斯底里,他们踉跄奔逃,他们语无伦次,而熙熙攘攘的生活对此一无所知,在他们飞速逃跑的身后,往往爆发出世俗的、粗鲁的、野蛮的哄笑。

李西闽就长有这样一双闪灵之眼。连续数年来,他的几部长篇小说都与死亡纠结在一起,追问死者与生者,追溯幻梦和预言。如果说《蛊之女》《血钞票》《尖叫》《死鸟》等是以悬念和解构悬念的独特手法而独树一帜的话,那么他的这部《死亡之书》则是死亡的记录文本,它几乎没有悬念,从书名即揭示了谜底——这谜底之于所有人,都是颠扑不灭的——死亡。《圣经》上说死亡是安息,佛说死亡是轮回,而在这本《死亡之书》里,死是所有角色的宿命。于是全书最大的悬念都出现了:好吧,死者将已,二十个章节里的死者多达数十人,他们将如何横死?符合逻辑还是出乎意料呢?伴随死亡的挽歌回旋在二十个不同的小节里,它们是怎样舒展旋律的呢?更重要的是,这些死于非常年代的事件,在二十年后被李西闽黑色而沉静的笔触徐徐展现的时候,所有的死者,在这份记录文本里,获得了可以安息的亡者荣誉。它们本寂灭于冥河里的无名的死,在此刻有了意义,之于时代,之于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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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之书》以一个孩子的回忆方式被书写。黑子,一个敏感的有天赋的孩子,善于看到他人粗糙的浏览里被遗忘的细节、被忽略的美和被隐匿的恶。他是个像《天使爱美丽》里的艾米莉那样气质的孩子。而这样的孩子,通常都有双可以通灵的眼睛,所谓“通灵”,并不仅仅指对怪力乱神的捕捉,而是对人类灵魂的洞悉。于是注定了他的视角可以笼罩那个充满晦色的动乱年代,注定了他将解析一个又一个无常。而这样的视角使得故事的陈述有了更多纯净无瑕的意味,而这样超然物外又介入其纵深的眼睛,一如灵媒之眼,在生死两界搭建起了桥梁,他本身并不陈述两界的信息,而是复述,而是再现,而是传达。在写作中不可能没有主观的意愿渗透融化在陈述里,而这样的历史记录,以孩子的视角来再现,则更为真实、透彻和接近本原。

因这双眼的细致敏感,故事的细节也更为丰富独特。艾米莉行走时以手指抚触一切凹凸不平的物体,她手攥一把粗糙的石子,她一个又一个欣赏它们滑过水波的优美痕迹。只有最晶莹剔透的眼才能捕捉这样的瞬间。在美丽的时代,它定格美丽;在黑暗的年代,它炯照丑恶。懦夫李来福选择死亡又畏惧死亡,最后采用匪夷所思的方式——把自己活活累死;大队支书死于文革初期的暴力,被乱棍打死;而企图为他复仇的王时常,俊美挺拔干净,是水曲柳的乏味乡村生活里少有的温暖与阳光的象征,却同样死于野蛮的暴力,而且是极惨烈的死法,被乱棍打到头大如斗,仍然坚持着不肯咽气,而被杀猪刀捅进胸膛死去;为了短暂的友谊而替自己死去的王其祥、因为饥饿而吃爆了肚子的赌鬼王老吉……黑子始终是沉默而谨慎地注视着,既不谴责,亦不拔高,甚至极少流露情感,即使是冲击效果再强烈的事件,作者依然一味克制冷静,惜情如金,这在一个煽情的年代里,在一个但凡掌握了些许话语权就滥觞道德评论的话语时代里,尤为可贵。这亦是能够把握写作的真正力量的标志:我无须为之哭泣,事实本身的血痕已足够指证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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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往的作品中,李西闽一直以营造情节的高超手法而独步江湖,而这本《死亡之书》在情节编织上的精美丰富,尤为突出。它是一部长篇,亦可分开独立成章,算作二十个精悍的短篇故事,而这些故事又以少年黑子成长的轨迹为脉络,被巧妙地穿插成一幕幕时代连续剧。中国作家有玩弄辞藻的两千年深厚文化底蕴,营造语言的本事,一个赛过一个,虚构的语言也好,还原的语言也好,都好比中国体育代表团,在玩技巧的项目上,包准年年拿奖——但一到靠体能吃饭的项目,就保准吃瘪。能够以饱满的情节支撑整个作品而不玩任何花头的,李西闽是个异数。

《死亡之书》以黑子父亲的死开篇,全书二十个死亡事件构筑完了一个饥谨、疯狂而绝望的年代。每一章节中每个人的死法都打着时代的烙印,却又迥然不同,每个章节里的死者都在自己的单独演出时间里演绎了极其鲜明的个性,过目即令人无法释怀。但他用于描述事件的语句通常都如古龙般简略却精当。精力旺盛、调皮捣蛋、惹是生非的老四,被放置在偶然里的一个破锄头夺去了生命;仙女一样温柔可爱、贤惠达礼的蓝凤凰死于难产;像父亲一样保护了黑子的身体,更呵护了他灵魂的哑巴大叔死于毒草;被黑子仇恨过又依恋过的继父撑船佬死于洪水……这些宿命一样无法逃避的结局,在每个人物身上,都和他们的性格一样自然妥帖。显然这些“真实”的死亡源自虚构,但“虽如虚构之境,其材料必求之于自然”,于是,阅读中产生了真实感,以至于你甚至无法为这样的死亡产生悲痛,有的只是震撼和轻轻的叹息。这些草芥一样湮灭在时代里的生命,其实包涵了巨大的价值,那些灵魂都在被黑子保留记录的真实细节里熠熠生辉:人性里的善、恶、自私、淫荡、贪婪、顽强、卑微、高尚、坚持。而这些,都是由一个又一个极有嚼头的情节来丰富和支撑的,因此而倍加可信,印记鲜明。

所谓写作,也是信息传递的一种形式而已,以最少的字,传达最大容量的信息,便是作文之上乘。以最省的字,造就复杂的情节,可谓领略了作小说的高超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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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的骑士们在冲锋陷阵时通常用“谁能活到一百年”这句话来作为对出阵的视死如归的吼叫,意义大约与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相同,《圣经》上说在世界末日到来时,所有的死者都将从泥土里站起来,接受审判。那么,英雄的死有英雄的光荣所在,这些小人物的死,归于何处?展现这些小人物的死,价值何在?

李西闽的这本《死亡之书》是小人物的死亡史,趣味绝不仅仅是情节的好看和事件的跌宕。他们平凡而低微,像大地上的麦子,死亡只如被岁月收割。但由于李西闽精准笔触的解析,麦子一样被打捆的死亡,有了其个体的特例,而放在一个村庄的舞台上展现的一连串的死亡,则具有群体的概括。从个体来看,老四死于他过度激烈的活力,蓝凤凰死于她过度的完美,王老吉死于他的嗜赌成性,善泳的王春洪死于水中,王其祥死于他的坚韧强悍,几乎除了赤毛婆婆,每个人都是暴卒于自己的某一特性,甚至连赤毛婆婆,也是一个超越了时间,最后又被时间带走的象征。从个体来看,每一幕悲剧都有惊心动魄的戏剧性;从群体来看,则俯瞰了一段时代里芸芸苍生的缩影,他们是凝固在时间里的雕塑,记录和再现了一个人性扭曲、极度匮乏的时代而存在的群像。他们是沙漠里被风暴打磨出来的风蚀石,是历史的鬼斧神工,除了由此将目光引向再读历史,别无选择。而创造他们的李西闽,只做了一件事——准确再现。他剖析得如此平视,既不审问,也不评判,对时代的反思,和对人性的拷问,是角度独特的一次成功之作。

李西闽是个笔锋里带着黑色气息的家伙,他有点像“索思爵士”——《龙枪编年史》里的死灵骑士——冷冷地披沥那些魂灵的死,而让读者战栗着自己的生。他简直是不怀好意的冷酷——是歌吹沸天的繁华草绿里的当头棒喝:勘破迷梦,直面奈何。

无论是善的、恶的、白的、黑的、俊的、丑的,一旦死去,皆被尘封。尤其是小人物的死,通常都被视为尘归尘土归土的平凡。随着《死亡之书》的开启,幻象被吹拂,悲剧之于每个普通死者,并不亚于任何一个英雄。他们轻若鸿毛的死,获得了亡者应有的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