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好久以后,他还是无法释怀自己当时竟然是很欢迎他们来打扰的。门铃响了,他从音乐声中分辨出来,赶忙从椅子中拔身而出,离开沉思已久的书桌,急着想看看来客是谁。

从此之后,他的生活再也没有办法恢复原先的模样了。

门口站了两个人,都是白人,胡子刮得干干净净,头发短短的,穿西装,皮鞋很亮。猛一看,还以为是摩门教徒,或是耶和华见证会来传道的。这些家伙都衣冠楚楚,活像银行家或是律师,他们干嘛挨家挨户的要别人信教?如果他们真是那种信仰狂热分子,他倒不介意请他们进来,听听他们非说不可的那番道理,如果教义允许的话,说不定还会倒两杯咖啡请他们润润喉。不是因为他恐惧地狱,或是艳羡天堂,而是有人作伴,总比一个人瞪着电脑屏幕看,接下来的字眼怎么也跳不出来,要好上一点。

一个小时之前,他写下“他走过去然后打开窗户”这个句子。他瞪了老半晌,把“然后”删掉换成一个逗号。然后玩了一局纸牌游戏。他又把这个句子改写成“他走到窗边,推开窗户”。他又看了好一会儿,摇摇头,把“推开”改成“甩开”。

什么进展也没有,除了柯川的唱片放完了,改放约书亚·雷蒙(爵士乐名家。),香烟屁股快塞满烟灰缸之外。在门铃响的几分钟前,他把整个句子都删掉了。听到门铃响,他按下楼下大门的开门钮,走出去,打开房门,你爱怎么玩那个句子都可以,但是,他现在杵在门口,等那两个人走上楼梯……

“克雷顿先生,我是探员凯文·屠夫,这位是我的同事,探员亚伦·雷迪。能跟您谈几句话吗?”

“当然可以。”他说。

“我们可以进来吗?”

“喔,当然可以。”他说,退开两步,“请进,请进。”

他们还真不客气,就这么进来了,眼神四处搜索,一点也不避讳。他留心观察过身边的警察,结果发现:只要是穿着制服的警察,不管是站在地铁站口,还是一般街头,他们经常理直气壮地瞪着人看,没半点不好意思。

他站起来大约六英尺二英寸,虎背熊腰,胸膛、肩膀宽厚结实,留着一头像狮鬃的褐色头发,络腮胡是自己修整的。他的腰围比他理想的状况略略粗了些,不过还看得过去。他比屠夫高两英寸,屠夫又比雷迪高了一两英寸。

屠夫很苗条,瘦瘦高高的,跟根牙签似的——尖细,克雷顿会用这个词形容。至于雷迪,则完全相反,大腹便便,他穿的那件西装外套根本藏不住。他们俩都比他年轻,年复一年,比他年轻的人越来越多不是吗?怎么看,这两个人最多只有三十五,而他已经四十七了。四十七不算是很老,特别是身材保持得还不错的时候。但无论如何,四十七距离五十比较近,离四十可远多了,比三十岁的人离六十近多了,比在摇篮里的小宝宝离坟墓可近多了——

他们站在他的通间公寓里,看着他的东西,看着他。

“有什么事吗?”

“音量有点大。”屠夫说,“能把音量关小一点吗?”

“难道是有人投诉我声音开得太大?天啊,现在这时候?我记得几年以前,有个家伙一天到晚在中庭练萨克斯风,没日没夜的,自以为是桑尼·罗林斯(著名的爵士萨克斯风演奏家,一度自我放逐,在威廉斯堡桥上练习。),把这里当成威廉斯堡桥,但是——”

“只是现在这样谈话有些吃力。”屠夫说,“倒没有人投诉。”

“喔,对。”他说,连忙关低音量。“如果不是因为音量的话……”

“问几个问题就好。”雷迪说。他的声音很尖细,从外表倒看不出来。屠夫先说客气话,问他现在来访是不是不太合适?他说,没问题,有人来聊聊天正好,因为有个句子,他怎么写都不对。

“已经好一会儿了。”他说,“这些字怎么看都不顺眼,有的时候一晃神,觉得字的模样都变了,就拿‘猫’(cat)来说吧,老是觉得复数的时候,应该有两个t。”

“你是作家吗?”

“有时我自己也会怀疑,但,是的。”——他指了指背后那张橡木书桌、电脑、书架上的大字典,还有整排的烟斗——“我是个作家。”

“你有出过书吗?”问话的是屠夫,他发现他的眼珠不由自主地转了转,赶紧补充说,“抱歉,这是一个很蠢的问题吗?”

“是有那么一点。”他说,刻意微笑,减少话里面的杀气。“的确有很多人自称作家,却什么东西都没有出版过。但,话要说回来,谁说这样的人没有资格说自己是作家?艾米莉·狄金森就是一个好例子。”

雷迪说,“她是你的朋友吗?”克雷顿看着他,一时之间,搞不清楚他是不是在玩他。

“十九世纪的诗人。”他说,“在她有生之年,从来没有出版过任何东西。”

“你的作品却出版过。”

“六本小说。”他说,“现在在写第七本。唯一能支持我在这种日子继续下去的理由是:我写每一本小说的时候,都是这副德行。”

“你的意思是说:都很难写就对了。”

“不是每一天都这么惨。有的时候,跟开水龙头一样,哗啦啦的就流九-九-藏-书-网出来了。但不管是哪一本小说,都会碰到现在这样的困境,有两本最惨,困在僵局里动弹不得,一晃就是一整个月。”

“你是靠写小说过日子吗?”

“我今年四十七,一个人住这么个单间里。”他说,“你倒帮我算算看。”

“只有一间。”雷迪说,“但是面积不小。有很多房东会弄两面墙,切割出三个房间,硬说它可以住一家人呢。”

你也可以在窗户外面垫个木板,他想说这房间还有个阳台。

“环境也不错,堤岸街与伟佛利交叉口,等于是西村的心脏,有受租金稳定政策保护吧?”

这话的意思是:否则的话,你就租不起了,他想,不过他还真没有办法争辩。这间公寓在自由市场上,起码要两千元一个月,说不定要接近三千。他负担得起吗?以前可以,离婚前,在销量没减、预付酬金还没打折前,应该可以,但是,现在呢?

除非他不吃不喝——他拍拍胸口的口袋,发现它是空的,还得——不抽烟。

“是房租管制。”他说。

“那更好了。那么你在这里住很久了吧?”

“断断续续地住。结婚之后,有几年,我搬到河对岸去了。”

“泽西?”

他点点头。“泽西市,距离PATH车站不远,走路就可以到。我就把这个地方当成办公室,随后又在蒙特克莱尔买了房子。然后我就不常来这里了,但是一直留着这屋子没有出手。”

“大概只有疯子才会放弃这么好的地方。”

“然后,婚姻完蛋了。”他说,“房子归她,我又搬回这个地方住。”

“房子老是归她们。”屠夫说。听这语气,他好像很有经验似的。他摇摇头,走到书架旁边,仔细研究架子上面到底有些什么书。“布莱尔·克雷顿。”他念道,“就是你嘛,可是在门口的电铃上,你的名字不是叫约翰吗?”

“布莱尔是我中间的名字,也是我母亲的闺名。”

“你第一个名字叫约翰。”

“是的,我早期的短篇故事,都是以J·布莱尔·克雷顿的名字发表的。一个编辑希望我能放弃第一个缩写,说这样的名字会让人联想到F·斯科特·菲茨杰拉德,我觉得他的话有道理,就接受了。”

“我倒不确定。名字之前有个缩写也蛮酷的。这是什么,法文?你用法文写作?”

“我连英文都搞不定。”他说,“这是翻译,外国版本。”

“这边倒是有本英文的。《锋刃》。这是什么意思?刀剑枪炮之类的?”

“我指的是短剑,或是,文字,取的是比喻义。”真有趣,看他们瞧书的样子。屠夫是真的以为他用法文写作,还是在演戏?装模作样地认为自己是神探科伦坡?“这是一个短篇故事集,”他解释说,“所以我们要走偏锋、取一个犀利一点的名字。”

“就像是一把刀?”

“没错。”

“你对刀子,是不是有特殊的兴趣?看你这里有很多长剑、短刀。”

他一时之间没会过意来,直到顺着屠夫的眼神,看到对面夹在两扇窗户间的墙壁,才恍然大悟。那边有一个装着武士刀的匣子、一把有传统波浪形刀纹的马来西亚短刀,还有一把产地不明,只知道是大马士革精钢打成的长刀。

“礼物。”他解释说,“出了一本小说叫《锋刃》,朋友们好事,就弄了一批有锋刃的刀子送我。”

“看起来很细致。”雷迪说,“特别是经过你这样摆设之后。”

“这本书最初的书名叫做‘面具’。”他依稀记得,“但是,我们听说波亦尔,还是易山·卡宁的小说集,也叫这个名字。不管是谁,反正已经有同样的书名了,我们只好换。想了半天,决定用这些挂在墙上的东西来命名。”

“面具到处都见得着。”雷迪说,“这里的这些刀比较独特点。”

文学,要不就独特,要不就普通,没有缓冲地带。他的学生老搞不懂这一点,让他有些恼火。虽然瞧不见自己,但他相信脸上的表情一定很怪,因为屠夫问他有没有什么不对劲。

“没有啊,怎么啦?”

“你的表情有点怪怪的。”

他摸摸脖子后面的脊椎。“这两天,脖子一直觉得疼。”他说,“大概姿势不好,睡落枕,每天起来脖子都很僵硬。”

“落枕真的很痛苦。”雷迪同意说。

“大部分人都有落枕的经验。你知道吗?跟你们谈话实在很有趣,但是,你们可不可以直接告诉我,你们到底到我家干什么?”

“不就是问几个问题,聊聊天吗?约翰,还是一般人叫你布莱尔?”

“那要看认识我多久。”你们两个初次见面,应该叫我克雷顿先生才礼貌,他想。“喂,我可不可以抽烟?”

“这是你家啊,约翰。”

“有人不喜欢二手烟。”

“就算是不喜欢二手烟。”屠夫说,“这还是你家啊。你爱干什么就干什么。”

他又拍拍胸前的口袋,当然还是空的;他刚刚才拍过,香烟不可能神秘出现。他走到书桌旁边,拿出一盒香烟,摇出一根,点上,欠缺尼古丁的焦躁不安,很快的就被尼古丁抚平了。抽烟就是这么一回事,自作自受。这番道理他几百年前就明白了,但他还是照抽不误,反正事情就是这副德行。

“问两个问题?”他说。

“是啊。我们已经浪费你不少时间了,约翰,所以,我们就开门见山地问了:你最后是什么时候见到玛丽琳·费雪的?”

“玛丽琳·费雪?”

“对。”

“我不认识叫这个名字的人。”

“你确定吗,约翰?”

“这个名字听起来有点耳熟就是了,对吧。是不是有一个女演员叫这个名字?”

“你说的是摩根·费雪,约翰。”

“对了。”他说,“不管是摩根,还是玛丽琳,我都不认识。我倒不介意认识摩根,如果,玛丽琳长得像她姐姐的话,我也很想跟她聊聊。”

“这两个人是姊妹吗?”

“这是个笑话。在你提到玛丽琳·费雪之前,这个名字我听都没有听过。”

“听都没有听过?”

“没有。”

雷迪朝他逼近一步,已经逼近他的私人领域了,又问了一遍,“你确定吗,约翰?根据我们的了解,有天晚上,你是跟她一道回家的。”

他摇摇头。“如果你们是来问我这个的,”他说,“我想,你们是找错人了。”

“是吗?”

“在电话簿上,还有一个约翰·克雷顿。”他说。“好像住在西七十几街的样子。我一天到晚接到找他的电话。”

“所以,可能他才是我们要找的对象?”

“也许他才是那个跟玛丽琳·费雪共度良宵的幸运儿。”

“因为那个人不是你。”

“从来没有见过那位女士。”

屠夫说,“你不介意告诉我们前天晚上你在哪里吧。”

“前天晚上?”

“是的。”

“星期一晚上?那简单,我在上课。”

“你还是个老师,约翰?”

“我在新学院有个写作班,每星期一次。”他说,“专教那种想成为作家的人。他们轮流批评同学的作品,我带他们讨论。”

“你喜欢这个课程吗,约翰?”

“我需要钱。”他说,“赚得不多,但是喝杯啤酒,买包香烟还够。”

“那也不错了。”

“还算可以。所以,我每个星期一晚上都在新学院上课。”

“从几点到几点,约翰?”

“七点半到十点。你可以到学校去查,他们会证实那段时间我在上课,可是别问我那天讨论了什么习作,我一离开教室,就把那些狗屁丢到脑后去了。如果我念念不忘的话,一定会发疯。”

“真的那么烂吗?”

“我不喜欢听人朗读,”他说,“就算是狄伦·汤玛斯(威尔斯诗人。)念《威尔斯孩子的圣诞节》也一样。但不见得都很差,有的甚至还不错。我不确定有没有帮上忙,但至少没有害他们,至少让他们有结构的概念,让他们持续写作。”

“也许这是一个认识女人的好地方。”雷迪说。

“你知道有趣的地方在哪里吗?这门课我已经上三年多了,一开始我也是这么想的。班上多半是女性,没错,最近,不管是什么事情,好像都是女性占大多数。班上女性都是对文学有兴趣的人,我又是公认的权威,按照道理来说,应该是任我予取予求,对吧?”

“重点是……”

“有一个人,我想是塞缪尔·约翰逊在读完另一个作者的作品之后说,‘你的作品既原创又出色。但是,原创的部分不出色,出色的部分又不原创。’”

两人一脸疑惑。

“在课堂里的女生,”他解释说,“也是有正点的跟可以上的两种。但问题是:可以上的不正点,而——”

“正点的又不能上。”屠夫说,“玛丽琳·费雪是你的学生吗?”

“我刚刚说过了,”他说,“这个名字我没听过,但班上同学的名字,我不是个个都记得。不无可能。我有一张点名单,不知道弄到哪里去了,我去找找看好了。”

点名单在它应该出现的地方——新学院的讲义夹里面。他查了一下,递给屠夫。“没有叫玛丽琳·费雪的,”他说,“只有一个叫做玛丽·佛兰克林的,不过我想没有人会在星期一跟她回家。她在写回忆录,二次世界大战参加过空军妇女队,最后一个有这种运气跟她交往的,大概是吉米·杜得利(率先轰炸东京的传奇飞行员。)了。”

“所以应该不是同一个人。”

“显然不是。”

“这门课是从七点半上到十点,之后还有整个晚上是不是?你知道吗?约翰,你的特征完全符合我们正在追查的对象,包括你刚刚点的那支烟。没有滤嘴的骆驼牌,现在已经很少有人抽这种烟了。”

“我的确是濒临绝种的动物,但是……”

“怎么啦,约翰?”

他把香烟从嘴里抽出来,看了一眼,把它摁进烟灰缸里。“完全符合你们正在追查的对象?这些特征是谁向你们描述的?”

“很多人跟我们说,东一点、西一点凑起来的。”屠夫说,“其中包括你的名字叫做布莱尔·克雷顿,是个作家。”

所以我们也不太可能把你和别的约翰·克雷顿搞混。

“所以我是那个跟玛丽琳·费雪一起回家的男人。从哪里回到她家?”

“一家叫做‘鱼壶’的酒吧。你不会刚好知道这家酒吧吧?距离雪瑞丹广场大概几条街的样子。”

“在克里斯多福街上。”他说,“我当然知道。我成天在那里,一个星期起码去四次。那间酒吧还叫做‘狮头’的时候,我就是常客。然后,店东换人,改名叫‘猴爪’,我就不去了。再来才是‘鱼壶’。这家店可有历史了。它原本在麦克道格街,地久天长,好像从来没有动过,然后搬到第三大道西边的角落,最后,连我也没有想到,这家店竟然在‘狮头’那个老地方落脚,至少,‘鱼壶’这个名号是搬过来了……”

“所以,你开始在那里流连。”

“那是我最常去的地方之一。多半接近傍晚,一天的写作结束的时候。”

“晚上偶尔也去一下吗,约翰?就像是前天晚上。”

“前天晚上……”

“不急,你慢慢想。想起来了,对不对,约翰?你的表情看起来好像是想起了一些事情来了。”

“喔,我的天啊。”他说,“那个到处招摇的婊子?”

“你想起来了,对不对?”

“就是她吗?”他说,“短头发,颜色有点咖啡,又有点红红的,住在伟佛利的那个?”

“应该是查尔斯街。”雷迪说。

“头发颜色就是你说的那样,一点也没错。”屠夫说,“长短、颜色都没错。你做得很好,约翰。”

这种居高临下的语气,真他妈婊子养的。“查尔斯街?”他说,“我们从酒吧出来之后,先往北走到伟佛利,然后,在查尔斯街的角落转了个弯的样子。应该是查尔斯街。你说她叫什么名字?玛丽琳·费雪?她跟我说的名字,好像不是这一个。”

“她跟你说她叫什么名字,约翰?”

“如果再听到的话,我会分辨得出。她没告诉我她的姓。但是,她的名字的确不是玛丽琳。”

“你在‘鱼壶’见到她的吗?”

“我在吧台喝酒。她走了进来,挑上我了。”

“她挑上你了?”

“怎么啦?她不是这么说的吗?如果我是想主动找个女人上床,根本不会到‘鱼壶’去。”

“为什么呢?”

“大家到那边去是纯喝酒。”他说,“聊聊天,消磨时间。有的时候,你会跟某个人回家,但撞来撞去都是老朋友,大家喝得醉醺醺的,疯言疯语,反正已经丧失理智了,两个人都觉得可以一起回家,醒来后,才发现只是误会一场。下一次,你们在酒吧里撞见了,不是装作根本没这么一回事,就是装作你们俩玩得非常尽兴。”

“所以,你跟玛丽琳·费雪也是这么回事吗?”

他摇摇头。“问题就出在这里。她不是这家酒吧的常客,至少我以前没见过她。她走进来,巡了一遍,就像是逛街选购一样。我想,我可能最接近她的标准了,所以,她朝我走过来,嘴里叼了根烟。”

“要你帮她点烟?”

“并不是,她把香烟扔到一边。”他回忆说,“看着我放在吧台的香烟。”

“骆驼牌。”

“她说,好久没有看到这种牌子的香烟了。我给她一支,为她点上。我就跟她说,烟酒不分家,如果她还想抽烟,就该来杯酒,不管她点什么,我都请客。”

“野火鸡。”

“你们还蛮厉害的。没错,天啊,是野火鸡,因为接下来她说,她家有一整瓶那玩意儿,就在街角,于是她把我连推带拉地带到她的公寓。我应该顾全男人颜面,说我挑上她,但事情不是这样,倒过来,是她挑上我的。”

“还把你带回家?”

“是啊,她是怎么说的?说我找上她?”

“你为什么觉得她会那样说,约翰?”

“谁知道她会怎么说?她就是那种招蜂引蝶的婊子!我告诉你,我这么老了,哪有资格到酒吧挑三拣四?我真的老了,四十七了,下个月就四十八了,我根本没有力气乱睡我不认识的女人了。”

“有的时候,喝了两杯,你知道的……”

“这倒有可能,喝糊涂了,会做奇怪的事情。”

“你在她的公寓里,又喝了多少?”

“一杯,然后我就回家了。”

“只喝了一杯,就回家了?”

“我不是告诉你了吗?她是怎么说的?”

“我们来这里是希望能查清楚你的说法,约翰。”

“怎么啦?她有什么不满吗?如果她跟你们讲了什么,我有权利知道,再回答你们的问题。她到底说我什么?”

他们俩对望一眼。他突然倒退一步,好像有人在他胸口推了一把,他说,“她死了,对不对?”

“你为什么要这么说,约翰?”

“所以你们才来我家。她怎么了?她做了什么事情,出去钓凯子?”

“她为什么要去钓凯子,约翰?”

“因为她看起来有点欲求不满的样子。”

“你到底做了什么事情?你拒绝她了?喝她一杯野火鸡,为什么没有把衣服脱光,跟她在一起?”

“感觉不对。”

“你一件衣服都没有脱?”

“我可没这么说。”

“你把衣服都脱光了吗?”

他站在那里好一会儿都没动,整个身体都僵了。他们又问了几个问题,但是,他听而不闻。然后,他背过那两个警探,朝书桌走去。

“约翰?”

“我想打一通电话。”他说,“我想我有权利打电话,是吧?”

“你并没有被逮捕,约翰。”屠夫说,雷迪还加了两句:那是他的电话,要打当然没问题;但如果他再回答几个问题,把疑点解释清楚,他要打多少通电话都行。

是唷。他开始拨号,南希把他的电话转给罗姿。“我需要律师。”他说,“我家来了两个刑警。前天晚上我碰到个女的,她被谋杀了,我想我可能涉有重嫌。”他隔着桌子看着他们,“我说的没错吧?我是不是嫌疑犯?”

他们没有回应,但是,态度很清楚,跟开口证实没有差别。

他又讲了一两分钟,挂掉电话。“不准再问我问题了,”他说,“有什么事情都等我律师来了再说。”

“刚才是你的律师吗,约翰?”

他根本没有律师。上一个律师还是代表他处理离婚事宜的,据说,那个白痴已经得了重病,他希望他最好因此死掉。他需要的是刑事律师。他半个都不认识,以前也没这种需要。罗姿也不是律师,她是文学代理人,不过她知道该怎么办,知道该去找谁。

他可没告诉他们这些,坐回书桌前,任凭他们怎么问,他始终紧闭双唇。但是,先前他已经回答很多问题了,而且差一点还要讲更多话。

他静静地坐着。其中一个,不知道是屠夫还是雷迪,从皮夹里拿出一张卡片,向他宣读米兰达警告。他们跟他说,他有权利保持缄默,也有权利聘请律师。

迟了。他已经说了很多根本不该说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