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二〇〇二年,九月十一日,太阳在清晨六点三十一分升起,气象预报,今日天气,多云时晴,下午有百分之四十的降水概率。

杰利·潘科改行做外卖,虽然九点才需要报到,却没有改变早起的习惯。他还是黎明即起,洗了一个长长的热水澡,想起他在周末遇到的可爱男人。真的很可爱,床上、床下都一样,但这家伙应该去上《我有个秘密》(一九五〇、一九六〇年代风行一时的猜谜游戏,来宾分成两组,猜对方有什么秘密。),因为他一定有什么心事没说出来。他没有戴结婚戒指,但是,戒指的痕迹清晰可见,而且不断地搓指头底部,异常紧张。很明显,他结过婚了,刚刚发觉本性,还是初次踏入罪恶深渊的圈内新鲜人。这种罪恶以前是提都提不得的,如今,才能大声要求平反。卢,他说他叫卢,但是,这么简单的名字,还被他说得嗑嗑巴巴的,百分之百是假名,第一个字母大概是L,叫什么名字都可能,但绝对不是卢。一边穿衣服,他一边怀疑,以后还见得到他吗?

七点二十四分,一个穿白制服的年轻护士进来,在法兰·巴克伦吊的瓶瓶罐罐间,换了一瓶新的点滴。“喔,太好了。”他说,“早餐。”她格格直笑,好像第一次听到这个笑话,看她那么开心,倒让巴克伦纳闷起来。

他闭上眼睛,但却无法重新进入梦乡。他希望院方能早点让他出去,但是,出院后要干什么,他又没半点主意。身体会康复,当然,吃真正的食物,但还得接受体能治疗,痊愈之后,问题还是一样:他要干什么?

不想再巡回全国各地演讲。不想竞选纽约市长。更不想打着私家侦探的招牌,靠昔日的本领混饭吃。什么都不想,该怎么办?

他得找条出路。

七点四十分,杰·麦克肯晨跑结束,直接冲进浴室淋浴。八点钟,穿好衣服,做好早餐,等他太太。九点他会在书桌前坐下,每天如此。写作也是一个正经工作,如果想搞出点名堂来,就得规规矩矩地做。

他问他太太蛋卷还可以吗?他太太回答说,不坏,然后问他最近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吗?他说没有,为什么问这个问题呢?因为你看起来有点异样,她说。

“既然你提起来,”他说,他想弄一间工作室、一个写作的地方,他每天都可以到那里,工作结束之后再回家。约翰·契佛(曾经获得普立策奖的美国现代小说家。),他告诉她,在他公寓的地下室,就有这么个空间。每天早上正经八百地穿上西装,打好领带,戴上帽子,搭电梯到地下室,然后脱掉西装,解开领带,拿掉帽子,开始写作。五点钟下班,回家。

她说,只是为了工作吗?他说,当然,否则要干什么?

八点十二分,吉米·加尔文在他字母市的公寓醒来。他的衬衫跟鞋子脱掉了,但是裤子跟袜子还穿得好端端的。他的口中有难闻的异味,头痛欲裂。

他喝了一杯水,一下肚就反胃吐个干净,他又喝了一杯。看看胃已经没事了,又多喝了好几杯水,外带两片阿司匹林。他淋浴,刮胡子的时候,手不住颤抖。他放下安全刮胡刀,走到另外一个房间,那边有的是开了瓶的老酒。他给自己倒了一小杯,咽下,回到镜子前面继续刮胡子,手不抖了。

莫瑞·温特斯一个晚上起来四次。七点的那次,他认定他已经睡得差不多了,于是熬了一把每天早上都要吃的草药。他不知道草药究竟有没有效,照理来说,他的前列腺应该已经缩小了,这样当然很好,只是目前为止,他看不出什么差别。

他去看看《时报》送来了没有。送来了,他拿起报纸读了起来。八点半,他太太告诉他早餐好了。他说,她是天使,喝第二杯咖啡的时候,他太太问他昨晚可好?

“只要还能在地上活动,就是好日子。”他告诉她,“跟你结婚的每一天,都像置身天堂。”他走到桌子的另一边,弯下腰,亲了她。

艾迪·雷根在九点二十分的时候,张开眼睛。他不在自己的公寓里,过了好一阵子,他才想起来他在哪里,但还是不知道他究竟在纽约的哪一边。他打算问问带他回家的那个女人,但是,查了所有房间,却不见人。上班去了吧,他想。

昨天,他当完班之后,还在鱼壶逗留了一阵子,然后,跟两个人到隔壁的“五十五”去玩,然后呢?上哪去了?想到这里记忆就有些模糊了,最后一个地方是“古吉”,倒是记得很清楚。他就是在那里钓上这个女的,然后她就把他带到这里。

她叫什么名字?不记得,只记得他们处得很愉快。身材好,床上功夫老练得可以到学校开课的地步,他印象非常深刻。不过,他不大记得她的长相,但,下次见到她,一定认得出来。好吧,有些肯定。

她点的是茴香甜酒,纯的,里面有三颗咖啡豆。这点他也记得非常清楚。

洛威尔·库克,九点三十分来到办公室。他有电话、电子邮件要回。午餐预定跟一个固定秋天来纽约出差的经纪人一道吃,下午,有个作家要来找他。如果他找得出空档的话,桌上还有一大堆手稿等着他。

早餐是跟太太一起吃的,他太太问他一切可好,他说当然。我是同性恋,他其实想说,但他不能说,就像周末夜,他也不能把自己真正的姓名告诉那个男的一样。我是卢,他说,他的性伴侶很客气,装出完全相信他的样子,而且从头到尾都叫他卢。

天啊,接下来他要怎么办?

丝蒂莉·沙芙兰,通常三点才上床,因此,在中午以前,她也起不了床。今天,由于肌肉痉挛,十点钟她就醒了。她走进厨房,吃了一根香蕉,因为她觉得身体不舒服,是缺钾的缘故;要不就是缺钙,于是她又喝了一杯牛奶。

然后,她想,也许问题是出在奶油、糖跟面粉。她痉挛是不是因为她缺乏这些成分呢?

她拿出搅拌钵,准备给自己做点松饼。

十点差一刻,伊瑟·布林克夫回电话给罗姿·阿布莱特。她们俩又口沫横飞地谈起《暗黑甚水》有多精彩,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最后,罗姿顺带一提,她手上还有另外一个同样让人眉飞色舞的作者,是个女的,出版过几个短篇,长篇小说还是首次尝试。

简直是布里吉特·琼斯(就是轰动一时的《BJ单身日记》的主角。)遇到《可爱的骨头》(爱丽斯·西波德一鸣惊人之作,一九二二年,她以新作家之姿,一举登上畅销书排行榜。),她说。九-九-藏-书-网

伊瑟说,她想看看。

克洛伊·西格森十一点的时候,打开苏珊·波玛伦斯画廊。最近,她来得比较早些,苏珊作出这个改动,是为了让她自己能更灵活地安排时间。今天早上,除了听听广播,打电话跟朋友聊天之外,她没什么可做的。苏珊十一点四十五分的时候进来,把电台转到WQXR,手轻轻拂过克洛伊的胸部,然后摸摸她的头。

“我今天要早点走。”苏珊跟她说。她要去男朋友家,想带个礼物给他。

克洛伊知道她指的是谁,那个作家,宽肩膀先生。

他很可爱,她告诉苏珊。苏珊说了,你想跟他做吗?你要不要当他的生日礼物?

她不知道苏珊是不是在开玩笑,也许是真,也许是假。苏珊的事很难料得准。

但她确定一件事情:等她长大,她要做苏珊这样的人。

约翰·布莱尔·克雷顿起得很早,上健身房去了。这家是新开的,在格林威治大道与西十二街转角。也就是以前格林威治戏院的原址。几年前,也就是他刚搬到银行街的时候,他加入“阁楼健身房”,地点是电影院楼上。戏院从楼下扩张到楼上,健身房关门了。没个两年,戏院也拆了,新的建筑盖起来,里面就有这间健身房,几天前,他加入会员。

他做了不少运动,坐了会儿蒸汽浴间,又淋了浴。在隔街的丹村吃早餐,但直到回家才喝第一杯咖啡。第二杯喝到一半,他突然开始思考,接下来该干什么。

写作真棒,他想。你受了百般折磨,愁眉难展,身处怀疑、惊惧之中,没有出路,然后你写完一本书,让自己觉得很棒,让自己觉得完成一件大事、前途一片光明。

这种良好的自我感觉,维持一个星期,然后,你才发现,你就被掏空了,精疲力竭,再也做不了任何正经事。看看你,懒猪一头,为什么坐在那里,不干活?你为什么不写点东西?

所以,他坐在那里,思考该写些什么。

门铃响了,这次应该不是警察、不是耶和华见证会,更不是“双靴”送外卖的小弟。是苏珊,送礼物来了。

很快的,他们就会在床上,苏珊会跟他说一个故事。在书架上,一只绿眼睛的白熊,瞪着眼前的石磨黄色谷粉碟子,旁边趴了一只小兔子。

看来,它们相处得不错。

这些人跟这个伟大城市里所有的人一样,都想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