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我张爱珊 恋爱了

次日一大清早,我跟林欣欣还有张家男提着大包小包的行李在院子里会合,准备前往长南大学报到。

长南大学在星城的西边,以前要转上两趟公交车,得花四十分钟。最近开通地铁就便捷了,二十分钟就可以到。尽管如此,我跟林欣欣还是依依不舍地跟父母拥抱告别,毕竟这是我们第一次独自出门,第一次离开熟悉的家去一个陌生的集体环境生活。

林欣欣这次比我还娇气,抱着阿姨哭得梨花带雨,大家都以为她是舍不得家,但只有我知道,她伤心的主要原因来自另一个人。这个人,此刻就像一只大猪蹄子似的杵在路边吃油条,吃得满嘴都是油,张家男把沾满油的手在路旁的电线杆上抹了抹:“走啦,哭哭啼啼的,多大点事啊。”

嗬,张家男,你怕是还不清楚自己摊上多大的事了。

一路上,我没给张家男好脸色看。张家男要帮我提行李,我拒绝;张家男要给林欣欣买矿泉水,我帮林欣欣拒绝。地铁上,张家男叫我俩跟他一块坐,我们双双拒绝,宁愿站着也不过去。张家男有点尴尬,但是没过多久他就恬不知耻地接受了这种气氛,坦然地刷起了手机,我简直要被他气死!

我拉着林欣欣走到另一节车厢坐下,地铁新开不久,人不算多,晃晃荡荡的,地下风从车厢尽头吹过来,凉飕飕的,叫人感伤。其实该说的昨晚上我都跟林欣欣说了,该骂的我昨晚上也骂了,此刻我不知道还能怎么安慰她,只能陪她一块沉默。

“珊珊,我现在特别后悔。”林欣欣声音发颤,眼看又要哭了,“我就不应该跟他说的,现在真的不知道要怎么面对他,我们连朋友都没得做了。”

“没得做就没得做!”我有点生气,“你真打算一辈子跟他做朋友啊?”

“可是……”林欣欣欲言又止,叹了口气。

我也跟着叹气:“不管怎么样,你也比我强。你喜欢的人至少看得见摸得着,我的毛毛哥,还不知道在哪里。”

“珊珊……”林欣欣轻轻抱了我一下,“别担心,你一定可以找到他的。”

“嗯!”我拿出香草味的木糖醇,倒出两颗,一颗给林欣欣,一颗扔进自己嘴里。

香草味,是我这辈子最喜欢的味道,没有之一。

要解释这件事,还得回到我四岁那年的夏天。我记得很清楚,那是我跟我妈来航爸家生活的第二个星期。清晨的空气清新,院落里的水仙叶子刚沾上露水,夏蝉在树上吱吱地叫着。我穿着粉色的米奇凉拖鞋,蹲在院门口刷牙,当我仰起下巴“咕噜咕噜”地漱口时,一对母子走进隔壁的院子。

一个年轻好看的阿姨穿着知性而典雅的藏蓝色旗袍,手里拉着一个行李箱,一个清秀的男生穿着干净的白衬衫,背着天蓝色的小背包,安静而乖顺地跟在阿姨身旁。这种画风完全跟我不一样的邻居,正是江阿姨和她的孩子毛毛哥,那天,他们刚从凤凰旅游回来。

可能是心心相通,也可能是缘分到了,总之,天雷地火之间,毛毛哥忽然转身看向我,我俩四目相对,初夏剔透的阳光落在他柔软的发间,他修长的黑色睫毛根根分明,清澈的眼睛就像一汪泉水。我心跳蓦然漏掉一拍,强行憋住要吐出

来的漱口水,又硬生生地吞回去。然后,我傻笑着朝他挥手,毛毛哥面无表情,酷酷地转过脸,进了屋。那就是我们的初遇,敷衍得像是随手一写的剧本,可对我而言却是那么无可取代——后来无论我身处何方,只要一想起他,舌尖仍会泛起儿童牙膏的香草味。

自那以后,我爱上了所有香草味的食物,同时还爱上了航爸家的小阁楼。因为对面的毛毛哥也睡阁楼,每晚八点他都趴在窗台边认真写作业。我那会儿还没上学,对于上学的孩子有一种莫名的崇拜,当然张家男除外,他那副派头哪是在上学,根本就是“大王叫我来巡山”。

大部分时间,毛毛哥都会关上窗户,不肯让我瞻仰他的盛世美颜,那会儿我总是托腮幻想着,什么时候才能跟毛毛哥做朋友呢?

一个月后,命运女神眷顾了我。

那天,我也不知道自己哪根筋搭错了,忽然心血来潮跟着张家男去河边玩水。张家男也破天荒地没有嫌弃我,反而特别热心地骑自行车载我去,我还有点感动呢,事后发现自己果然想多了。

张家男下河没多久就抓到一条蚯蚓扔给我,把我吓哭后,他还哈哈大笑:“笨蛋!这是蚯蚓啦,蚯蚓你都怕……”

他没再笑下去,很快他发现这条“蚯蚓”正紧紧吸附在我的小腿上,身体在蠕动中不断地肥大,第一次见蚂蟥的他吓得脸色惨白,哇哇大叫着跑了。我既害怕又无助,瘫坐在河边不敢动。

当时我真的以为自己要死了,我想起农夫与蛇的故事,在我眼里,这个蚂蟥就跟那条咬死农夫的蛇一样可怕。在恐惧的自我暗示下,我觉得身体越来越虚弱,我躺在河边,一边流着眼泪一边轻声呢喃着爸爸的名字。如果爸爸还在就好了,爸爸是警察,是我心目中无所不能的大英雄,他一定会来救我。

爸爸没来救我,来救我的人是毛毛哥。

那天,毛毛哥正好全副武装来河里抓螃蟹,那是他们班的户外作业。他一言不发地走到我身边,脸上是他那个年纪不应该有的冷静。他将我扶起,帮我把腿舒展开,然后从小背包里掏出一袋食盐,一层一层地撒在蚂蟥肥大的身体上。不一会儿,我伤口处的疼痛感减轻了,蚂蟥的吸盘舒展开来,说时迟那时快,毛毛哥一甩手,蚂蟥就被打落下来,他抓起一块石头,“啪”的一下把它压扁了。

一时间我竟忘记了疼痛,欢欣鼓舞地拍起手来。

“别动!”毛毛哥一副小大人的模样,他皱着眉头,帮我将伤口处的淤血挤压出来,问,“疼吗?”

我紧咬着牙,整个过程一声不吭。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在喜欢的人面前,一个人可以有多勇敢。

挤完淤血,毛毛哥又从包里拿出碘酒瓶,将碘酒涂抹在我的伤口上,我只感觉火辣辣地疼,他一丝不苟地做完这些事后,慢条斯理地收拾好小背包,然后站起来,朝我伸出手:“我送你回家。”

我说不上羞涩还是紧张地“嗯”了一声,伸出小手。

毛毛哥抓住我的小臂,将我一把拉起来,在那奇妙的瞬间,我觉得自己好像长了一双翅膀,轻飘飘地,整个人一下飞了起来。尽管才那么小,可是我知道,我就是知道,我张爱珊,恋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