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恩人

留心放松下来,滑进泡沫里,熟练地用两根大拇指扶着浴缸边。跪下来之后她就可以转过身,坐下,看着淡紫色的泡沫没过肩膀。

不能总这样,她想。没准哪天我就会沉下去,或者滑一跤,手腕又没力气把自己拉上来不被淹死。

她希望朱妮尔说的——“您要弄头发,我就帮您弄头发。您要洗澡,我就帮您洗澡”——是真的,不是为了找工作而编的假话。留心准备先试试让她做头发,再让她帮着洗澡。她最后一次抓住伊卡璐的瓶子,把银色的发际染成深棕色,还是在七月。为什么,她不明白,为什么她从来没捞过螃蟹,也没弄过虾和海螺,到最后手却比工厂里干这些活的工人变形得更厉害。药膏、芦荟、止痛膏,都没什么用。她还得不停地洗涤,以免那些她从未接触过的海洋生物碰到她的手。总之,给朱妮尔的头两件任务就是帮她染头发,帮她洗澡——如果她能把注意力稍微从罗门身上移开一小会儿的话。

留心不需要知道朱妮尔和他说了些什么。透过窗户看着他的脸,留心想,女孩说的话估计还挺色。他咧着嘴笑了,眼睛一下子亮起来。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会在她眼皮底下搞到一起。在车库里钻进被子。或许都不用。朱妮尔胆子很大。她会把他悄悄带进她的卧室,或者随便哪个房间。克里斯廷大概不喜欢这样。不过她也可能并不在乎。如果她感到愤恨或是忌妒,或许会把他们拆开。而如果她想让她的荡妇史发扬光大,也许倒会很喜欢。谁也不知道这只灰眼猫会跳向何处。但愿这是她的第九条命了。留心觉得这种小孩子的爱情也不错,可以让那女孩在发现没什么东西可偷之后留下来。有克里斯廷偷家里的钱去请律师已经足够了。再说,在车后座上笨拙地搞搞也能让罗门活动一下,免得被维达管得太死。他说起话来总是那么谨小慎微:“是的,太太。不,太太。不用了,谢谢您,我天黑前得回家。”维达和桑德勒是怎么向他介绍自己的?又是怎么介绍克里斯廷的?不管他们怎么说,反正没让他不来干活。别和她太熟络就行,维达会说。不过如果罗门自己有常来的理由,他会比现在更有用。她向他口述那则要登在《港口日报》上的广告时,他完全遵照了她的吩咐。朱妮尔那贼一样的精明会教他抬起头来,让他可以应付维达,不再把所有老到要交税的人当作敌人,尤其不再把老女人当作白痴。

留心早已习惯被轻视。她其实依赖于此。她相信看到广告来应聘的人一定是因为缺钱,幸运的是她遇到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应征者又油滑又贪婪。昨晚她们两个都在演戏。薇薇安小姐忙着观察房间的时候,留心正忙着观察她;她试着抓住控制权时,留心就让她相信她已经得到了。她的洞察力被一生所受的轻视磨得锃亮。只有“爸爸”了解她,他从所有可选对象中挑了她。他知道她没上过学,没什么本领,也没什么教养,但还是选择了她。那时大家都觉得她会被压垮的。但是现在她在这里,那些人又在哪儿?梅在地底下埋着,克里斯廷一文不名地在厨房里待着,L的鬼魂还在上滩徘徊着。在她们应该在的地方。她和她们所有人战斗,斗赢了她们,并且胜利还在继续。她银行账户里的钱前所未有的多。只有维达活得还算不错,那是因为有桑德勒,而桑德勒从来没有嘲笑或羞辱过比尔·柯西的妻子。就算他老婆不尊敬她,他也很尊敬她。是他来问她能不能雇佣自己的外孙。很客气。在她房间里坐了一会儿,喝了杯冰咖啡。维达肯定不会。不仅因为她不喜欢留心,也因为她害怕克里斯廷——她确实应该害怕。在柯西的葬礼上闪烁的刀光可不是假的。关于克里斯廷混乱生活的流言四处传播,人们说她打过群架,进过局子,烧过汽车,当过妓女。这种被猪狗不如的生活训练过的人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别人不可能不知道克里斯廷回来定居时她们之间的争斗。大多是口头上的:她们为银器上两个相连的C是同一个字母的重复还是克里斯廷姓名的首字母(克里斯廷·柯西(ChristineCosey)首字母为CC。)而争吵。都有可能,因为柯西请人来刻时,第一次婚姻已经结束,第二次还遥遥无期。她们为被偷过两次的戒指是不是应该戴在死人手上而争吵。但是她们也会打架,手打,脚踢,牙咬,扔东西。论体形和气势无疑是克里斯廷更胜一筹。双手无力,身材矮小,留心本应该每战必败。但结果至少是平手。留心的速度完全弥补了力量上的劣势,而她的狡猾——预测,保护,躲闪——让对手筋疲力尽。每年她们都会打一次,也许两次,互相挥拳头,抓头发,摔跤,撕咬,扇耳光。从不流血,从不道歉,从不预谋。但每年都会重演这样的一幕,既是打架,也是仪式。最后她们终于停了下来,陷入尖酸的沉默,发明别的方法来表达怨恨。她们不但老了,而且也知道谁都无法离开;她们默默地停火。更重要的是,她们心里明白,打架只会让她们紧紧地抓住对方。她们的怨愤远不止如此。像友谊一样,仇恨不仅需要身体上的亲密,还需要创意和努力才能维持。第一场战争——在一九七一年中断——表明她们想要伤害彼此。起因是克里斯廷从留心的抽屉里偷了“爸爸”玩牌赢的首饰——一纸袋订婚戒指,他曾答应帮一个有前科的鼓手销赃。克里斯廷假装要把这些戒指戴在棺材里的“爸爸”手上。四年之后她冲进留心家,提着一个购物袋,手上戴着那些其他女人的希望。她说自己有权利也应该有个地方照顾梅,她生病的母亲——这么多年来她难得想起,一想起便会冷嘲热讽的母亲。然后那场中断的战争又继续下去,断断续续地进行了十年。当她们想用更有趣的办法给彼此带来痛苦时,就得依靠个人信息,依靠她们记得的童年往事。两人都自以为占了上风。克里斯廷健壮一点,因此可以开车出门,也可以管理家务。但是留心知道,其实还是自己在掌控,在胜利,不仅因为钱在她这里,更因为她很聪明——这一点除了“爸爸”之外谁都不觉得。比那娇生惯养、被私立学校教坏、对男人很无知、不会做实际工作也懒得做的人更聪明。那个寄生虫,靠着男人们过日子,结果被抛弃,被赶回家,来咬这只她本该来舔的手。

留心知道自己肯定比克里斯廷本人更了解她。而且尽管认识朱妮尔还不到十二个小时,她已经认清了她,清楚这个小骚货在想什么:怎样糊弄一个有关节炎的老女人,怎样利用她悄悄满足自己的渴望。留心知道这一切,知道假如渴望到了一定程度,可以让一双成熟的眼中蓄满愤怒的泪水。比如梅,当她知道她公公要娶谁的时候。年轻的眼睛也一样。比如克里斯廷,当她知道她最好的朋友成了那个被选中的人。想到一个上滩姑娘被他选作新娘,她们母女俩都气疯了。一个连睡衣和泳衣都没有的姑娘。从来没有用刀叉吃过饭。从来不知道食物要装在不同的盘子里。在地板上睡觉,星期六在洗衣盆里用姐姐们剩下的浑水洗澡。身上的鱼味也许永远都除不掉。家里捡来报纸不是为了读,而是为了上厕所用。连一句话都说不完整,连字母表都认不全。这种情况下,她必须时刻有人撑腰。“爸爸”会保护她,但他不可能随时随地都在她身边,不让别人找她麻烦。不光是梅和克里斯廷,还有别人。就像那个下午。留心有着超群的记忆力,这对她这样的半文盲来说很有用。她也像大多数不太识字的人一样,对数字很敏感。她不但记得有几只海鸥飞来吃水母,还记得它们被惊扰之后往哪里飞了。她把钱牢牢抓在手里。此外,她还有着盲人一般敏锐的听力。

那个下午很热。她坐在露台上吃着一份简易午餐。蔬菜沙拉,冰水。三十码之外,一群女人懒洋洋地坐在门廊的阴影里喝着朗姆潘趣酒。其中有两个是演员,一个还去《安妮恨史》试过镜;另外两个是歌手;剩下的一个和凯瑟琳·邓翰(凯瑟琳·邓翰(Katherine Dunham,1909-2006),著名美国黑人舞蹈家。)一起学过舞蹈。她们说话声音不大,但留心每个字都听见了。

他怎么会娶她?为了保护她。为什么要保护?因为别的女人。我不觉得。他会出去乱搞吗?也许会吧。你开玩笑啊,当然会了。她长得也不难看。身材还不错。相当不错哦,可以去棉花俱乐部(纽约著名夜总会。)了。就是肤色不行。而且她还得稍微笑一笑。得把头发弄弄。可不是。他怎么,怎么会选中她的?我哪知道。她不好对付。怎么说?她会要很多吧。(长声大笑。)什么意思?你知道的啦,有原始风情。(笑得喘不过气来了。)

她们说话时,四滴水从留心杯子边上流下来,划过杯子外面的一层水汽。甜椒像眼珠一般在橄榄做的眼眶中鼓起来。一圈洋葱上的一片西红柿露出淫荡(淫荡(seedy),也有多籽的意思,此处一语双关。)的微笑,这微笑她至今记得。

“爸爸”坚持让她学着管理酒店。她确实学了,尽管别人偷偷取笑,梅和克里斯廷也在捣乱。这对夫妻早餐时的光彩点燃了她们满心的怒火,晚餐时可以预见的恩爱场景又让怒火持续燃烧。一想到她和“爸爸”在床上的那幅情景,两人心中又平添许多新的恶毒念头。战争始于“爸爸”从得克萨斯州订的那件婚纱。很贵,很美,但太大了。L用别针别好准备改小,但婚纱却不翼而飞,直到婚礼当天下午才找到,为时已晚。L折好袖口,用别针别好裙边,不过留心微笑着走下台阶,微笑着走进酒店大厅,微笑着直到婚礼结束,还是很不容易。留心的家人没来参加婚礼,因为除了寂寥和晨之公义,其他人都没有受到邀请。冠冕堂皇的理由是他们还在为喜乐和欢迎的死而悲伤。(寂寥(Solitude)、晨之公义(RighteousMorning)、喜乐(Joy)、欢迎(Welcome)都是留心(Heed)的兄弟姐妹的名字。)真实原因是梅竭力避免和约翰逊一家来往。她甚至反对“爸爸”替他们出葬礼的钱,嘀咕着说这些孩子本来就不该在“他们家”的海里游泳。只有留心的妹妹们被允许挤进房间,听婚礼上的《请给我承诺》。梅和她女儿开始是不安好心,后来就毫不留情地批评起年轻的新娘:她说的话,她的卫生习惯,她的餐桌礼仪,还有成千上万件留心不知道的事情。“在支票背面签字”是什么意思,怎么铺床,怎么扔卫生巾,怎么摆餐桌,怎么估计需要多少食物。如果不是总被嘲笑不识字的话,她本可以学会的。L那时很喜欢她,教了她很多东西,挽救了她的生活——那生活是“爸爸”给的,只给了她。倘若没有L这股暗流,她永远没法在那片危机四伏的水域找到方向。开始时留心没有多想,只是把丈夫对她的大方视为理所应当。他支付了她弟弟葬礼的钱,给了她母亲一份礼物,让她父亲感激得笑逐颜开。她不知道那么多人——尤其是自家人——正等着占他便宜。她的那些亲戚实在太过分,留下了无法修弥的裂痕。婚礼刚结束,他们就凑上来找她。有暗示的——“听说他们在招人,但没有工鞋他们不要……”“看见罗拉送给她妈妈的衣服了吗?……”有恳求的——“问问他能不能借我点儿……”“你知道我这些天手头有点儿紧……”“一有钱就会还的,只要……”也有要求的——“给我带点儿那……”“就这么点儿?”“你用不着那个吧?”等他们全被禁止踏入酒店时,留心也羞愧得不好意思反对了。连公义和寂寥都开始怀疑她的忠诚。每次回上滩,她遭遇的都是劈头盖脸的指责和谩骂。当她肿着眼睛回家,告诉“爸爸”时,他坚定的回答让她满心宽慰:有他就够了。幸好是这样,因为她也只有他了。

留心躺在没过脖子的淡紫色泡沫里,头靠在浴缸的瓷边上。她伸直腿,用脚趾拽着链子拔开塞子,等着水一点点流下去。假如她筋疲力尽滑进水里,至少还有机会让自己不至于淹死。

这很蠢,也很危险,她想。她爬出浴缸。再也不能这样了。

她身上裹着浴巾,靠在“爸爸”那把红色的理发椅上。她决定请——不,命令——朱妮尔马上开始扶她进出浴缸。这也是迫不得已的,她一点都不想这样。依赖,还有尴尬(她得把自己可怜的松弛的裸体暴露在肌肤紧致的年轻女孩那评判的目光前),都无所谓了。让留心烦恼而犹豫的,是她的皮肤正在失去记忆,她的身体不再记得欢愉。比如她的新婚之夜,被他搂在怀里,潜入水中。悄悄逃离那让她难受的婚宴,从后门出去,走进黑暗中,一个穿着西装,一个穿着过大的婚纱,跑过海边的草地,来到细沙滩。脱衣服。没有进入。没有血。没有疼痛和不适的喊叫。只有这个男人在抚摸她,怀抱她,给她洗澡。她弯下身。他站在她身后,把手放在她膝盖后面,将她的腿张开,迎向浪花。她的皮肤也许会忘记这一切,当她身边出现一个粗鲁的年轻女孩,女孩的肉体如绣上文身般层层积累着自己的性记忆。最新的文身自然是罗门留下的。会文在哪里?是什么样的?朱妮尔身上也许已经遍布这样的文身,再也难以找到空白了。最后它们会织成一张覆盖她全身的网,这个文身和那个文身,这个男孩和那个男孩,都模糊得难以分辨。

在满是泡沫的水里,留心的故事被染上颜色,恢复了原本的清晰。她得想办法不让朱妮尔的出现拭去她皮肤上最初在大海的泡沫里留下的记忆。

从前,有一个小姑娘走得太远,一直来到大海边,周围海浪滚滚,泥土被冲成干净的沙子。海里溅起的水花弄湿了她穿的男士短裤。旁边的一张红毯子上,一个头系白丝带的小女孩在吃冰激凌。海水特别蓝。远处,一群人发出笑声。“嗨,想吃点儿吗?”小女孩问,她的手里拿着勺子。

她们吃着有桃子的冰激凌。一个微笑的女人走了过来,说:“走吧。这里是私人海滩。”

她在泥土上走着,留下一个个脚印,然后听见吃冰激凌的小女孩在喊:“等一等!等一等!”

厨房又大又亮,好多大人在里面忙着做菜,说话,把锅敲得直响。那个说“走吧”的人笑得更灿烂了。吃冰激凌的小女孩和她成了朋友。

留心穿上一件新睡衣和一件老式缎子长袍。在梳妆台前对着镜子端详起自己的脸。

“走吧?”她问镜中的自己,“等一等?”怎么可能同时做到?她们想追上她,从白沙滩追到泥土地,想拦住她,拿着藏起来的婚纱。但是后来,叫着“等一等”的人离开了,说“走吧”的人没人理睬。她们被慷慨男人的财富惯坏了,没有明白,抑或明白得太晚。就连现在,她也知道,感兴趣的人都以为她的生活就像那些闲着没事的老太太一样,看看报纸,听听广播,每天洗三次澡。他们不明白,胜利需要的不仅是耐心,还有头脑。可是这头脑竟然不知道有个女人可以随时召唤你丈夫。她的名字他在梦中都闭口不言。姑娘啊。姑娘啊。让他呻吟去吧,让他不带鱼竿鱼饵就“钓鱼”去吧。还有补救的办法。只是现在时间不多了。

克里斯廷是知道的,而且突然之间就开车咨询她的律师去了。那是个所谓的新派黑人职业女性,不过上了二十年学,克里斯廷就指望她能比一个战胜了全镇人的女人更聪明。这女人打败了自己的儿媳,赶走了克里斯廷,胜过了那么多渴望讨他欢心的人——不管她做了什么,那些人在背后都觉得恶心。留心记得只要她在旁边,她们就感到反胃。说实话,“爸爸”是唯一没有给她那种感觉的人。无论他在梦中咕哝了什么,她和他在一起是安全的。他死后会留给她什么也是毫无疑问的。反正没人相信,比起他的妻子,他会更青睐那个一九四七年之后就再没见过的克里斯廷。相信这种事的只有那些做律师的黑人女孩。目中无人,看不起留心这一代女人,不知道她们牙缝里的头脑都比这些读了点儿书的半瓶子醋强。

既然没有其他任何文件,那么L找到的那份潦草地写在菜单上的遗嘱提纲就拥有法律效力,除非能找到新的可以推翻它的证据。除非是那样。除非是那样。不过要是之后又找到什么字据,可以证实第一张的内容而且说得更清楚呢。不必是公证过的遗嘱——本来就没有那种东西,就算有,也肯定被梅那个疯子像藏地契一样藏起来了——但可以是另一张菜单,比一九五八年的那份更新,上面写明死者所说的“心爱的柯西孩子”是指留心·柯西。“爸爸”在一九五八年写下了遗嘱,如果留心找到那之后随便哪一年的菜单,上面有他写的同样的内容,那么肯定没有哪个法官会支持克里斯廷上诉了。

这不是什么新想法。留心想象这样的奇迹已经很久了——自从一九七五年克里斯廷冲进家里,炫耀着钻石戒指,还宣称房产属于她之后。不过去年夏天,有些事情重新闯进了她的记忆。留心往手上抹着护手霜,试着把手指弯起来,伸开,看着手背上熟悉的疤痕。她仿佛又回到了事故发生的时候。闷热的厨房里,工作台上堆满纸箱。电动刀具、搅拌器和通用电气生产的烤面包机都是崭新的。L一言不发,就是不打开箱子,更不要说使用里面的电器了。一九六四年?一九六五年?留心和L争执着。梅也抱着纸箱进了厨房,头上戴着那顶愚蠢的军帽。她拿的那个纸箱很大,本来是装林索牌肥皂的。她焦虑得快疯了,觉得酒店和酒店里的所有人随时都可能遭遇危险。她说城里的黑人已经攻到了上滩,拿着打火机油、火柴和燃烧弹,嚷着煽动本地人烧掉柯西度假酒店,让那些汤姆叔叔(源自斯陀夫人的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形容逆来顺受的黑人。)、警察的哥们儿和黑种人的叛徒倾家荡产。“爸爸”说抗议者们根本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背叛,还说梅应该嫁给他父亲而不是他儿子。没有一点证据,看不出一丝袭击、威胁甚至无礼的迹象,只有梅的脑子发了霉,她已经不可理喻,觉得自己是酒店唯一的守护者。

她曾经也积极拥护过黑人自有产业、种族分离的学校、医护都是黑人的医院、黑人开办的银行,以及各种服务于这个种族的令人骄傲的事业。之后她发现自己不再相信昔日的种族复兴,而是开始拥护种族隔离,或者说“民族主义”。不是温和的布克·T,而是激进的马尔科姆·X。(二者均为黑人民权运动领袖。)她感到困惑,说话也变得结巴,常常自相矛盾。她强迫和她想法差不多的人同意她说的话。当有些人提出孩子们在主日学校被炸死,还该不该在海边跳舞,一片片住宅区被火烧掉,还该不该继续支持物权法,她就不停地和他们争论。民权运动规模越来越大,新闻里成天报道葬礼、游行和暴动。梅预言大规模的处决即将开始,她不再和正常人来往。就连起先同意她看法的人也开始躲着她,不想听她那些世界末日就要来了的警告。她从服务员身上看出了造反的苗头,在院子里帮工的手中看到了武器。一位贝司手公开羞辱她:“哎,女人,你他妈的能不能闭嘴!”不是当着她的面,而是对着背影说的,但声音响得她能听见。其他客人的表现也渐渐露骨起来,要么就是一看见她就转身走开。

最后梅终于不作声了,但她的想法始终没有改变。于是她到处拿东西,藏在不会被随时可能燃起的火烧到的地方。藏在不会被扔出的手榴弹和埋在沙里的地雷炸掉的地方。她埋东西的地点遍及各处,又精挑细选。她在海滩上巡逻,在卧室门后安上机关。她藏法律文件,也藏别针。早在一九五五年,当她看到一个少年遍体鳞伤的尸体,知道白人多么不能容忍反叛,又听到亚拉巴马州举行抗议活动的流言,觉得混乱就要发生时,她就发现酒店是个要塞,于是把地契埋进沙里。十年之后,酒店那些暴躁而吵闹的顾客把她当作一块木头对待。当黑人潮水一般冲过商业区,涌进安静的住宅区时,她又觉得需要保护莫纳克街的房子。她在这两个地方什么都控制不了,于是开始转入地下,把东西锁起来,藏起来。钱和银器埋在米里。细亚麻桌布里裹着卫生纸和牙膏,树洞里塞着应急内裤。照片、纪念品和各种各样没用的东西都被她包起来,装起来,藏起来。

她气喘吁吁地走进酒店的厨房,手里拿着她的战利品。当时留心正吵着说,L不愿打开纸箱用里面的电器有多么浪费,做饭的速度有多么慢。L头都不抬,只是往鸡块上浇着蛋糊,撒着面粉。一滴滚烫的油从锅里飞出来,溅在留心手上。

直到最近,关于那次烫伤,这些就是她的全部记忆。三十多年后,往左手上抹着护手霜时,她又想起了更多。在滚烫的油溅出来之前,她拦住梅,检查她拿的箱子,看到前一年鸡尾酒会留下的一包包没用过的餐巾、调酒棒、纸帽,还有一堆菜单。她听到梅说:“我得把这些东西收起来。”那天下午,新电器都不见了,后来是在阁楼上找到的——那是L最后的无声的表态。现在留心相信梅的那箱垃圾还在阁楼上。里面起码有五十份菜单。凭L的兴致,每周、每天或是每月出一份新的,每份菜单上都有日期,让客人知道食物的新鲜,家常式烹饪的精致。如果油溅到手上那次是在一九六四或者一九六五年——那时梅被密西西比和瓦茨(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市的一个区,1965年8月发生大规模黑人骚乱。)的局势吓坏了,以致大家得跟在她后面才能找到需要的东西——那么梅藏的菜单就比一九五八年有比尔·柯西签名、作为遗嘱唯一被认可的那份晚七年。那个箱子里应该还有很多没弄破的菜单。只需要其中一份。一份菜单,一颗贼心,再加上一只年轻的、不颤抖的、会写字的手。

梅这个老东西。几年的狡诈和几十年的疯癫,结果全化作愚蠢,成全了这一天。如果她活着,这肯定会要了她的命。她在死去之前就已经成了孤魂野鬼,从这个房间飘到那个房间,在院子里飞过,躲在门后不出来,直到可以安全地埋藏她那受革命威胁的生命的证据。但是她现在一定安息了,因为一九七六年她死的时候,她心爱的死刑又大摇大摆地回来了,她也亲眼看到了革命的终结。不过她的幽灵依然活着,戴着钢盔,拿着手枪,逐渐强大起来。

克里斯廷记得去港口的路散发着橙子的味道,因为她的三次逃跑都与之相伴。第一次是步行,第二次是坐公共汽车,每次路边的橙树都给她的逃亡染上了淡淡的清香。她对这条路太熟悉了,正是它勾勒出她梦中的生活。无论是傻气的还是可怕的,在她印象中每个梦都发生在十二号公路上或者路旁;即使在梦里没有看见,那条路也潜伏在一边,随时准备让噩梦更加恐怖,或是为支离破碎的美梦提供背景。现在她踩下油门时,那种速度也有噩梦般的感觉——静止的时间,喘不过气的急促——但是寒冷的天气把刚结的果实连同香气一并扼杀了。克里斯廷敏锐地感觉到这种缺失。她摇下车窗,又关上,再摇下。

罗门洗车是不开车门的,因此奥斯莫比轿车外面闪闪发光,里面闻起来却有股看守所的味道。她曾经因为某种味道对一辆比这更好的车动了手。她要毁了那辆车和车所代表的一切,尤其是刺着她鼻子、堵着她嗓子的白色香肩(伊丽莎白·雅顿公司1945年推出的一款经典香水。)的气味。车主里奥医生没有见到它被毁之后的样子,因为他的新女友让人把车拖走了,免得他看到会心碎。克里斯廷举起锤子砸着挡风玻璃,用剃刀划着坐椅,把磁带(尤其是还包括阿尔·格林(阿尔·格林(Al Green,1946-)美国著名R&B和黑人福音音乐歌手。)那首《为那美好时光》)扯出来挂在仪表盘和方向盘上。他听说了,但没有亲见。这已经足够让他和被他抛弃的人一样痛苦。毁掉一辆凯迪拉克并不容易,但是光天化日之下因为闻到别的女人身上的香水味而疯狂地砸毁车子,则是一项壮举,应该让当事人亲眼见证才是。房东太太告诉克里斯廷,是里奥医生的新女友帮他逃过了这一幕。这是个错误,马尼拉说。那个新女友该让他好好上这一课——看看一个被取代的女人会做出什么事情。如果他见识了抛弃女人的下场,也许她能在他怀里多停留一阵子。

对于混乱生活的悔恨,以及和里奥医生心爱的凯迪拉克的战斗,渐渐都被淡忘,倒是对医生的回忆带来的满足始终挥之不去。尽管他们的关系以一种令人羞耻的方式结束,但和他在一起——不,应该说和他走得很近;他一直不肯离婚——的那三年非常快乐。她看过描述情妇悲惨下场的电影,最后不是她们死了就是她们的私生子死了。有时那些女人不堪忍受愧疚的折磨,跑到遭背叛的妻子面前跪着痛哭。然而在她被新鲜的白色香肩取代二十年后,克里斯廷仍然觉得做情妇的时候是她最好的年月。遇见里奥医生时,她四十一岁,他六十岁,相比之下他更老。如今她也六十好几了,“老”这个字对她不再意味着什么。他现在要么已经死了,要么就在床上挨着,花一百块钱雇个拿救济金的少女妈妈啃他的脚趾,还要有护士监视着他的氧气瓶。想象这一幕有点难,因为他给她留下的最后印象和第一印象一样性感。穿着优雅、事业成功的全科医生,有激情,又幽默。她最后一次获得幸福的机会被世上第二古老的敌人——另一个女人——给毁了。马尼拉的姑娘们说,里奥医生会给每个新情妇一瓶同样的香水。克里斯廷曾以为那是独一无二的礼物,是一位体贴的追求者私密的举动。他喜欢,她也学着去喜欢。假如她在马尼拉那里待久一点儿,或者时常去见见那儿的妓女,就会马上发现里奥医生那套独特的混账模式:他为她神魂颠倒,被她诱惑,邀请她住进德雷莲街的高档公寓。新女人搬进来的那天,他则送出龙血树和白色香肩。不同于玫瑰或者其他剪下的花朵,龙血树象征名正言顺,天长地久。白色香肩呢?谁知道。大概他在哪里看到的吧,比如那种告诉男人各种洗发水有什么区别的男士杂志。老掉牙的、跟不上潮流的画报,专门给自诩为男人的毛孩子看的,把吸引女人的各种技巧分门别类,仿佛女人决定跟一个男人好真需要什么技巧似的。就算他送一瓶洗洁精或者一棵死了的圣诞树都无关紧要——他让她做什么她都愿意,因为他给了她很多:全然的自由,全方位的照顾,放松的性爱,出手大方的礼物。旅行,短途的,秘密的,以免被他妻子发现,派对,时尚,还有黑人中产阶级社会中一个令人满意的位置,这个阶级很有自知之明,知道怎样的职业和收入才能进入他们中间。

十二号公路空荡荡的,勾起克里斯廷关于过去的零落回忆,让她忘记任务有多紧急。她突然之间就被放逐,原本坐在浪漫游轮的头等舱里,如今被按着后颈塞进巡逻车,原本享受着全国医师协会(美国黑人医师组织。)晚宴的奢华,如今在妓女的床上独自辗转反侧,床垫每天都要拿出去晒,以除掉前一个嫖客留下的臭气。克里斯廷回到马尼拉那里,她很慷慨,但这慷慨终究难以长久。克里斯廷把剩下的白色香肩都倒进了马桶,把自尊和鞋子、吊带衫、胸罩、裤子全都装进购物袋。她把所有东西都装了进去,除了钻戒,还有那把银勺。她把这两样连同马尼拉借给她的五十块钱放进了手袋。马尼拉那儿的姑娘大多数时候都还不错,偶尔有点讨厌。她们非常喜欢自己金子做的心——那金子是她们从人家钱包里掏出来,或是以温和的威胁方式骗过来的——所以她们一直都很乐观。她们让克里斯廷别担心,总有一天他会被哪个女人给阉了;况且她还骚得很,好色的男人多着呢,离开哪个都没什么了不起。克里斯廷佩服她们的乐观,但她开心不起来。她是因为好几个星期都不肯走,最后被赶出公寓的,所以没法带走她的裘皮大衣、山羊皮外套、皮裤、亚麻套裙、圣罗兰牌鞋子,甚至子宫帽——这是永别了。一九四七年她离开家时带走了四个新秀丽箱子,里面装着她觉得自己需要的所有东西。一九七五年回来时她只提了个沃尔玛购物袋,里面就是她的全部家当。想想她得到的锻炼,一次次离开丝克镇并不是越来越可怜。第一次是十三岁的时候,发了一通脾气就离家了,八个小时后宣告失败。第二次是十七岁时,一场逃亡,同样以失败告终。两次都由怨恨支撑,然而一九七一年的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却是冷静地想逃避心中杀人的念头。离开其他地方——港口,杰克逊,格拉芬,坦帕,韦克罗斯,波士顿,查塔努加——或者别的曾经吸引过她的地方,对她来说都不难。但是后来她被里奥医生强行赶走了。她想不出什么原因,除了他想要一盆新的龙血树,或者想给他那些从一个情妇传到下一个情妇的裘皮大衣找个更年轻的模特。在马尼拉(马尼拉(Manila)是菲律宾首都。)(她的名字来自她父亲的一次英勇探险)那里思索了很多天之后,克里斯廷想出了一个办法,可以不用靠着借来的钱羞耻地回到丝克镇,而是回去尽孝——照顾她生病的母亲,并且打响维护正义的光荣战役,夺回柯西的财产中她应该继承的那一份。

她记得她坐着公共汽车回去,一路上睡着了几次,周围飘来海水的咸味。除了快气炸了的那一回(当时怒火已经遮住了她的眼睛),这是她二十八年来第一次看见丝克。整整齐齐的房子坐落在街道两边,街道都有着英雄的名字,或是修路前砍掉的树的名字。马切奥餐馆在“角斗士街”上,“上帝的羔羊路”对面。和它竞争的是“亚瑟王子街”上一家新的汉堡店,叫派蒂汉堡。然后就到家了。那本是熟悉的地方,但你一离开,它就背着你不停地变化。你记得这里是奶油色的,像油画一样,现在看着只是一片片油漆。生气勃勃的魔幻般的邻居,样子也模糊了起来。美梦里,噩梦里,那座房子总在那里,如今它不再岿然不动,不再光彩熠熠,而是破败不堪,却让你更加渴望,因为它的变化也正是你的变化。房子并没有缩小,是你缩小了。窗户并没有歪,是你歪了。这座房子从来没有如此属于过你。

留心冷漠地注视了她很久,没有丝毫友好的神色。克里斯廷走过去,重重地关上门。她们简单几句话就算是达成了协议,因为梅已经没有希望了,家里脏成一团,留心的手被关节炎折磨得快要残废,而且镇上的人谁都受不了她们。于是上过私立学校的那个做起了家务,字都不识几个的那个成了一家之主。被男人卖掉的那个和被男人买来的那个较量着。她一定是非常绝望,才会回到这里,因为这里的主人宁愿把房子烧掉也不想让她进来。有一次为了赶走克里斯廷,留心真的把她的床烧了。所以为了安全起见,这次她住进厨房旁边的小套间。看到留心那双废了的手,她感到一丝安慰,但她也知道,这个女人就算用这样的手也能让自己不得安宁。没有谁比留心更狡猾、更狠毒。因此厨房和克里斯廷的套间之间有个隐蔽的插销,还有一把非常结实的锁。

看到一只海龟从路上穿过,克里斯廷赶忙刹了车。但刚刚避开这只,马上又压到了另一只跟在后面的。她停下车来看了看后视镜——左边的,右边的,前面的——看海龟是死是活,是四脚朝天正在求救,还是已经变成一块裂开的一动不动的壳。她的手开始发抖。后视镜里什么都没有。她走下车,往回跑去。人行道上空荡荡的,橙树纹丝不动。哪儿都没看见海龟。那第二只海龟,落在后面的亚军小姐是不是她的臆想?它被一辆开偏的车压碎了,那车是为了救它更受宠爱的姐妹。她看着路面,没有想究竟是怎么回事,也没有自问为什么她的心会被十二号公路上爬行的一只海龟触动。她看见路的南边,第一只海龟走过的地方,似乎有点动静。她慢慢走过去,满心宽慰地看见两个亮亮的绿壳在向树那边移动。轮子没压到亚军小姐,开车的人在那里发抖的时候,它已经追上了前面那只。克里斯廷呆呆地看着两只海龟走远。等到后面一辆车停下时她才回到自己车里。她离开路边时,后面的司机笑着说:“家里没马桶是吧?”

“走开,混蛋!”

他对她竖了下中指,开走了。

律师或许有些惊讶,因为克里斯廷并没有预约。但她还是见了她。每次克里斯廷闯进办公室时都会受到接待。她从一个被宠坏的小女孩变成了一个声名狼藉的无家可归者,这变化既不缓慢,也不隐蔽。大家都知道。她可不是坐在事业有成的丈夫开的豪华轿车里回来的。不是学有所成,带着幸福的家人回来的。当然更不是诉说着艰难创业的故事,抱怨着主管、顾客、病人、经纪人、健身教练如何让人应接不暇地回来的。总之,她不是昂着头衣锦还乡的。她的人生是失败的。她名声扫地。但她毕竟也是柯西家的人。在港口一带,柯西的名字依然让人侧目。威廉·柯西(威廉(William)是比尔(Bill)的正式写法。)曾经拥有许多房产,一座度假酒店,两条船,银行里存着大量惹人议论、传说纷纭的资产。他总是让人好奇,但听说他没有留下遗嘱,整个镇的人都沸腾了。只有一张一九五八年的菜单上有他喝了威士忌之后涂写的几行心愿。具体是:一,“朱莉亚二号”送给拉尔夫医生;二,黑山雪茄留给丝克警长;三,酒店留给比利仔的妻子;四,莫纳克街的房子还有剩下的所有钱都留给“我心爱的柯西孩子”;五,一九五五年产的敞篷车送给L;六,装饰别针送给米大叔;诸如此类,直到最后是把他收藏的唱片留给傻瓜汤米——“上帝创造的全世界最棒的布鲁斯吉他手”。毫无疑问,那晚他喝了很多野火鸡威士忌,心情大好,就和几个烂醉的朋友坐下来,在小吃、今日特价、开胃菜、主菜和甜点之间又涂又画,把财产分给了他最喜欢的那些人。他死后三年,几个酒鬼朋友被一一找到,证实了确有此事,笔迹也是对的,并且证明当时他头脑足够清醒——这头脑之后就再也没有想过这件事。问题像蛇一般绵延不绝:他为什么把他的新船给拉尔夫医生?什么雪茄?巴迪治安官已经去世多年,那东西是给他儿子的吗?可博斯·丝克根本就不抽烟。米大叔又是谁?留心说是紫调乐队的主唱。梅说不是,是第五大道舞厅的经理,不过他坐牢了,囚犯能继承遗产吗?就是些唱片罢了,白痴,他都没写你的名字,那又怎样?他提都没提你!为什么要把敞篷车给不会开车的人卖车又不需要会开车这不是什么遗嘱这简直就是本漫画书!大家专注于别针、雪茄,还有老唱片现在值多少钱,一直没有问最关键的问题——“我心爱的柯西孩子”是谁?留心声称是她,这很有道理,尤其是她喊她丈夫“爸爸”。但是从血缘上来说,克里斯廷才是唯一剩下的“柯西孩子”,她作为后代,权利不亚于作为遗孀的留心。至少她和梅是这么想的。但她离开家那么多年,而且除了在一个暑假来打过杂之外,从没在酒店工作过,这削弱了克里斯廷的地位。法庭乐呵呵地查看了油迹斑斑的菜单,估计还懒洋洋地在菠萝味菜丝和牛肉炖豆之间打量了一番,在三个法官的意见之后,暂时(在没有别的证据之前)判定留心是那个喝醉的人所说的“心爱的柯西孩子”。

不过格温多琳·伊斯特律师不这么认为。最近她告诉克里斯廷,如果上诉的话,改判的希望很大。她说就算没找到改叛的证据,也有重审的余地。克里斯廷找了好多年,在酒店,在家里,结果什么都没找到(只翻出一堆梅疯癫时留下的垃圾)。如果真有什么别的东西——一份打印出来的能看懂的真正的遗嘱,那么也是在留心卧室某个锁着的写字台抽屉里,卧室门晚上也会锁起来,防止有人“闯进去”。现在情况有些紧急。等不到另外那个人死掉或者至少突然中风不起,因为她们中间又出现了第三个人。留心雇了一个女孩。帮她写回忆录,吃早饭时朱妮尔·薇薇安说。想到一个断断续续上了不到五年学的人“写”什么东西,她差点把一口咖啡喷出来。朱妮尔一面舀着葡萄柚,一面笑着说“肥忆录”(回忆录(memoir)源自法语,发音规律与一般英语单词不同。),模仿不识字的留心的发音。“写她的家庭。”朱妮尔说。什么家庭,克里斯廷想,海边那一窝老鼠吗,在桶里洗澡、睡觉不脱衣服的?抑或她觉得自己不仅拥有柯西家的房产,还拥有柯西家的血缘?

想了想女孩说的话之后,克里斯廷回到她的套间里——两个房间、一个卫生间,和厨房连在一起。这里是L以前住的佣人房。房子的其他地方都塞满了回忆和垃圾,这里却整洁而宁静,给人一种安慰。除了天气恶劣时从外面抢救回来的几盆植物以外,这里和五十多年前她躲在L床下的时候几乎一模一样。给海棠花浇水时,克里斯廷觉得自己想不出接下来该干什么了。所以她决定去咨询一下律师。等到罗门走了,朱妮尔上了三楼之后。吃早饭时朱妮尔穿的那身衣服肯定是留心借给她的(朝鲜战争之后街上就再也没人穿那种衣服了),她穿着看起来简直像逃难的。前一天晚上的皮夹克不见了,只有靴子还穿着。她带进房子的流浪气息也没有了。看见罗门在阳光下磨洋工,摆弄着被冻坏的灌木,克里斯廷就喊他帮忙打开冻住的车库门,然后又让他洗车。洗完之后她开车离去,尽可能提到最高速度,以便赶在律师事务所关门前见到格温多琳·伊斯特。

克里斯廷卷入过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所以她很明白,格温多琳并不可信。这个律师也许了解法庭,却不了解警察——在见到律师之前,他们会怎样帮忙或者捣乱。把她从被肢解的凯迪拉克前带走的警察和巴迪·丝克治安官一样和蔼客气,仿佛她的暴力行为不仅可以理解,甚至理所当然。他们对待她的方式就好像她攻击的不是一辆车,而是一个猥亵儿童的坏蛋。她的手被铐在前面而不是背后,而且铐得很松。坐在巡逻车里时,巡警递给她一支点着的烟,又帮她把头发上一块车灯的玻璃碴弄下来。两个警察既没有捏她乳头,也没有暗示给他们吹箫就能让她得到种族正义。那是她唯一一次心中燃起杀人的火焰,手里没拿弹簧刀而是拿着铁锤,结果他们对她像对待白人女性一样。之前四次被捕时—分别因为纵火、煽动暴乱、妨碍交通和拒捕——她手里什么致命武器都没有,却被像垃圾一样地对待。

现在想来,她每次认认真真的恋爱都让她进了牢房。第一次是和厄尔尼·侯德。她十七岁时嫁给了他,结果两人双双在一个非法社交俱乐部被捕。然后是和果子,她和他在一起的时间最长,她散发他写的小册子,然后被关了三十天,没有缓刑,理由是煽动暴乱。其他的恋爱演出终结于各种戏剧性场景,在法律里都有具体的名字:骂人就是袭警,被铐上手铐时挣扎就是拒捕,烟头扔得离警车太近就是蓄意纵火,为了不挡住骑警跑过马路就是妨碍交通。最后就是和里奥医生。凯迪拉克轿车。铁锤。礼貌的、简直不情愿的逮捕。等了一小时之后,什么罪名都没有,没有笔录,没有讯问,他们就把购物袋还给她让她走了。

去哪里?她想。她在街上溜达着。她是被推出她的(他的)公寓门外的,之前有两分钟的监视缓刑期,让她拿走她的手袋。什么衣服都不能带走,他们说,不过她可以拿几件内衣,还有她的化妆包。这些被律师雇佣的混蛋们不知道,那里面放着一个银勺,还有十二枚钻戒。那些钻戒她是死也不会去当掉的。除此之外就只有一张刚刚被注销的信用卡和七块多钱。那种孤独就像十二岁的孩子眼睁睁地看着海浪把自己的沙堡冲毁。她那些要好的朋友都不愿得罪里奥医生,不那么要好的则对她的遭遇幸灾乐祸。因此她走到马尼拉那里,说服她让自己住下来。就住几天。不给钱的。这是个冒险甚至莽撞的要求,因为马尼拉并不像某些伪君子说的那样,是开妓院的。她只是出租房子给有需要的女人。那些孤苦伶仃的、被人抛弃的、路过的女人。至于她们一直有固定的客人,或者一待就是好多年,那就不是马尼拉能管得了的了。

一九四七年的时候,孤苦伶仃、被人抛弃、路过这些条件克里斯廷都具备。公共汽车司机指给她第二街187号,说:“在玻璃厂旁边,一个粉红色的门。”也许是误解了她,也许是太了解她。她问他知不知道哪里出租房子,他就给了她马尼拉的地址。尽管她的白手套、小无边帽、素净的珍珠还有彼得·潘式的小圆领和马尼拉那儿的女人的打扮很不同,她的绝望却和她们一样。她下出租车时是早上九点半。房子看起来很理想。安静。整洁。马尼拉看着四个箱子,笑着说:“进来吧。”她说了房租的数额,房子里的规矩,还有对访客的政策。到了吃午饭的时候,克里斯廷才明白访客指的是嫖客。

她很惊讶自己居然如此淡定。她本来的计划是找份秘书的工作,如果能找到工厂里的工作(战后工资比较高的那种)就更好了。刚刚开完迟来很久的十六岁生日派对,也刚刚从枫林谷毕业,就到了一个她母亲会称作“臭妓院”的地方(比如“他想把这地方变成个臭妓院吗……”),克里斯廷大笑起来。有点紧张。这是凌霄的领域,她想。她回忆起海滩上那个脸上有疤的女人。姑娘们从餐厅晃悠悠地走到客厅,克里斯廷正坐在那里。她们打量着她的衣服,互相说着话,却没有和她交谈。她想起了第一次走进枫林谷时那些冷漠而细致的观察,试探的、暗含敌意的问题。后来马尼拉的几个姑娘开始跟她说话——“你哪儿来的?帽子挺好看。鞋子也不错。哪儿弄的?头发很漂亮嘛。”——于是就更像了。年轻的几个谈论着外貌和她们的男朋友。年长的几个冷嘲热讽地评论着。就像在枫林谷一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角色,女舍监掌控整个舞台。她什么都没有逃掉。枫林谷,柯西酒店,马尼拉的妓院——三个地方都在性的焦虑与怨恨之中漂浮。三个地方都由金钱决定地位。三个地方也都围着男人迫切的欲望旋转。克里斯廷第二次逃跑源自家中日益增长的危险,再加上自己获得隐私和独立的梦。她想自己制定规则,自己选择朋友,自己挣钱也自己管钱。同样因为这些,她也相信她根本不会待在马尼拉那里。但是她从不知道,像她这样生活在四十年代的黑人女孩,受的教育都是关于如何做一个合格妻子的,所以厄尔尼·侯德当晚就轻而易举地领走了她。别了,独立。别了,隐私。他把她带进了最没有隐私、规矩最多、选择最少的地方——世界上最大的男性群体。

上等兵厄内斯特·侯德本来是想到马尼拉这儿找点乐子的,结果看见一个穿着海蓝色裙装、戴着珍珠的漂亮姑娘坐在沙发上看《生活》杂志。克里斯廷答应他一起吃晚饭。吃甜点的时候,他们就计划好了未来。心愿如此急切,仿佛这就是命运。他们的恋情有过快乐的时光,他们的婚姻则是一场闹剧。

克里斯廷停了车,翻下遮阳板上的镜子,看看自己的样子是不是还说得过去。之前她并不习惯这样,这是从第一次去格温多琳·伊斯特办公室时的一场偶遇之后开始的。她正要走进大门,忽然感觉有人拍了下她的肩膀。一个戴着棒球帽、穿着运动服的女人朝她笑着。

“你是克里斯廷·柯西吧?”

“对。”

“我就知道你是。我以前是在柯西酒店上班的。很久很久以前了。”

“哦,是么?”

“我记得你。海滩第一美腿。天哪,你以前那么好看。你的皮肤,还有漂亮的头发。不过你那双眼睛一点都没变。上帝啊,你那时候真性感。你不介意我这么说吧?”

“当然不介意了,”克里斯廷说,“丑女人总是对美了若指掌。不这样没办法。”

她没有回头看那个女人是笑了还是吐了唾沫。不过之后每次去见律师,她都忍不住先照照镜子。“漂亮的头发”需要剪了,还需要做个发型,什么发型都可以。皮肤还没什么皱纹,不过“那双眼睛”——只看周遭,从不看内心——简直就像是另一个人的。

格温多琳·伊斯特很不高兴。办公室是要根据预约来安排会面时间的。克里斯廷的到来就像是非法入侵。

“我们一定要采取行动,”克里斯廷说,边说边把椅子拉近桌子,“发生了一些新情况。”

“您说什么?”格温多琳问。

“遗嘱的事。一定要阻止她。”

格温多琳心想,就为了那些遥遥无期的律师费而迎合这个难缠的客户实在不值得。“听着,克里斯廷。我很支持你,你知道的,你也会获得法官的支持。但您现在就住在那里,不用付房租也不用付生活费。事实上可以说柯西太太在照顾你,而她本没有这个义务。从某种程度上来看,你已经在享受得到这个房子的好处了。说不定现在还更好一点。”

“你说什么?只要她想,她随便哪天都可以把我赶到大街上。”

“我知道,”格温多琳答道,“不过她二十年了都没这么做。你觉得呢?”

“我觉得那是因为我在给她当奴隶。”

“好啦,克里斯廷,”格温多琳皱起眉头,“你又没有住养老院,也没有靠福利生活……”

“福利?福利!”克里斯廷先是轻轻说,接着叫了起来,“你想,如果她死了,房子是谁的?”

“要看她愿意给谁了。”

“给她弟弟啊,侄子啊,表妹啊,或者哪个医院什么的,对吧?”

“谁都可能。”

“不一定会给我吧?”

“只要她愿意。”

“那把她杀了也没什么用?”

“克里斯廷,别开玩笑了。”

“你听我说。她刚刚雇了一个人。一个女孩。年轻女孩。她已经不需要我了。”

“嗯,”格温多琳沉思了一会儿,“你觉得她会同意签个租约什么的吗?能够保证你有地方住,有一定的经济来源,用来交换你的……服务?”

克里斯廷仰起头看着天花板,似乎想找出一种新的语言来表达她的意思。和这个女律师说清楚不应该这么难的。不管怎么说,伊斯特小姐也是有上滩背景的,她就是这里一个中了风的罐头厂女工的孙女。她用中指在律师的桌子上一下下敲着,强调她说的某些字眼,“我是威廉·柯西的最后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有血缘关系的亲人。我分文不取地照料这座房子和他的寡妇已经二十年了。我做饭,打扫卫生,洗她的内裤,熨她的床单,买菜……”

“我知道。”

“你不知道!你不知道!她要找人取代我!”

“别着急。”

“她要找人取代我!她一辈子都是这样,你不知道吗?把我取代,把我赶走。我永远是最不重要的那个。永远是被赶走的那个,滚蛋的那个。”

“克里斯廷,你冷静一点。”

“这是我的地方。我十六岁生日派对就是在这房子里开的。我出去上学的时候,地址写的就是这里。我属于这里,谁也别想对我挥着什么沾满油的破菜单把我赶走!”

“但是你离开这处房产已经很多年了……”

“去你妈的!你要是不知道房子和家有什么区别,就该被人一脚踹在脸上,你这个蠢货,白痴,罐头厂的垃圾!你被解雇了!”

从前有个小女孩,她梳着四根辫子,每根上面系着一朵洁白的蝴蝶结。她有一个自己的房间,在一座大酒店的阁楼下面。房间的墙上贴着勿忘我图案的壁纸。有时候她会让她的新朋友留下来一起住,她们会笑啊,笑啊,直到笑得在床上打起嗝来。

有一天,小女孩的妈妈告诉她,她得从她的房间里搬走,去另一层楼的小房间里睡了。她问妈妈为什么,妈妈说,是为了保护她。有些事情她不该看见,不该听见,也不该知道。

小女孩逃跑了。她在一条飘着橙味的路上走了好几个小时。后来一个戴着大圆帽和徽章的人找到了她,把她送回家。回去后她还争着要回自己的房间。妈妈让步了,不过晚上会用钥匙把她锁在房间里。没过多久,她就被送到了很远的地方,远离了她不该看见、不该听见也不该知道的东西。

除了那个戴圆帽和徽章的人之外,谁都没有见她哭过。从来没有人见过。就连现在,她那双“一点都没变”的眼睛也依然不流泪。但那双眼睛也第一次看见了她妈妈心中那个凶险的世界。她曾经恨她的妈妈,因为妈妈要把她赶出自己的房间,而且巴迪治安官把她送回家时,妈妈又狠狠打了她的脸,让她的下巴磕到了肩膀。被打之后,她在L的床下躲了整整两天。所以他们把她送到了枫林谷学校。她在那里受了很多年的煎熬。在那里,有梅这样的母亲让她很尴尬。尽管枫林谷的老师对积极活动的黑人很谨慎小心,但当他们读到梅写给《亚特兰大环球日报》诉说白人“荣耀”和指责被误导的“自由乘客运动(民权运动者搭乘黑人、白人混杂的大巴,进入实行种族隔离政策、禁止黑人和白人同乘的南方诸州的示威运动。)的语无伦次的信时,公开表示无法接受。克里斯廷很高兴她和母亲的关系仅限于写信,因为这些信她可以藏起来,也可以毁掉。除了偶尔说一些名人的小道消息之外,信里没什么内容能让一个想受人欢迎的十三岁小女孩感兴趣。一年年过去,她简直都读不懂那些信了。克里斯廷现在可以嘲笑自己的无知,不过那时梅写的看起来就像密码:“CORE(CORE是种族平等大会(Congress of Racial Equality)的缩写,下文“Cora”是对时事不关心的克里斯廷的误读。)”在芝加哥静坐抗议(这个“Cora”又是谁?),墨索里尼辞职了(去干什么?),底特律着火了。是希特勒杀了罗斯福还是罗斯福杀了希特勒?——反正他们是在同一个月死的。大多数信件都是关于留心的所作所为。阴谋,诡计。现在她终于理解了她的母亲。梅心中的那个世界永远在倾颓,在那里她的地位永远受到威胁。梅是个穷得吃不饱饭的牧师的孩子,她觉得自己的人生依靠的是黑人的安分守己。从一九四二年她公公再婚开始,整个二战期间直到战后,事情越积越多,直到她因为挣扎着对抗家庭内外的某种东西而变得滑稽可笑。不过克里斯廷想,她的方法也许不对,她的直觉却没有错。她的世界被入侵,被占领,变成了一片狼藉。如果不警惕,不去持续地保护它,这世界会从你身边悄然溜走,让你心脏颤抖,太阳穴抽搐,从一条不再有橙子香气的路上仓皇逃遁。

大家都觉得她母亲疯了,并且猜测是什么原因:丧夫,过度操劳,没有性生活,民权运动。其实都不是。梅的问题就是太清醒。到了一九七一年,克里斯廷回家参加柯西的葬礼时,她母亲的清醒已经累积了很多年。从一点点的敏感(被他们称作“偷窃癖”)变成完全的智慧。她用漆红的胶合板把她卧室的窗户封了起来。她在海滩上点燃瞭望的烽火。博斯·丝克不同意她买枪,她纠缠了他好久。他的父亲丝克警长就会让她买,但儿子对于黑人持枪有不同的看法,尽管他和她想瞄准的人都一样。如今克里斯廷明白了,梅对局势的理解其实很深刻。一九七一年的时候她嘲笑克里斯廷的假军装、切·格瓦拉式的贝雷帽、黑色紧身裤和超短裙,现在想想也没错。梅的洞察力尖锐得像虎牙,一下就能看透本质。就像她自己穿的那套行头。大家都笑她。那又怎么样?梅戴的头盔是她真实的姿态,有力的宣言。即使在葬礼上,被L劝着换了一条黑头巾之后,她还是把头盔夹在胳膊下面;那时候克里斯廷还不懂,在敌占区——当时梅住在那里,现在轮到了克里斯廷——随时都需要保护自己。在这里,防备就是一切。克里斯廷又一次感到满心怨恨。过去的二十年,她在楼梯上爬上爬下,端着她因骄傲而不愿马虎对付的饭菜,穿过一重重争奇斗胜的香水气味,努力不在诡异的床头后面挂着的画像里那双仿佛说着“来吧”的眼睛前面颤抖,收拾脏衣服,刷洗浴缸,从下水道拽出头发—如果这不是地狱,也是地狱的门口了。

留心一直想把梅送进疯人院,但L阻止了她。L认为事态不像柯西想的那样严重。宣读菜单上的遗嘱时,“比利仔的妻子”得到了酒店,听到这里,留心一下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给一个疯子?他把我们的生意交给一个疯子?”

事态乱了起来,闹了好久,最后律师拍了桌子,明确告诉留心谁也不会(不能?)阻止她管理酒店。酒店需要留心,况且她丈夫把房子还有钱都留给她了。这时梅扶了扶头盔,说:“您再他妈说一遍?”

此后的争执是这么多年来争执的一个缩影:谁都认为自己被取代了,谁都觉得柯西更喜欢自己,谁都要么从某场灾难中“救”过他,要么让他脱离将来的一场灾难。唯一没有参与葬礼前这场争吵的是L。她一贯的沉默这时简直显得冷冰冰的,因为她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看起来没有在听,也没有任何感觉——什么都没有。留心趁L漠不关心,就嚷着说不应该允许精神状态不稳定的人继承遗产,因为他们需要“专爱(留心说的是“perfessionate”,英文中没有这个词,是“专业”(professional)的讹误,听起来又有些像“affectionate”(深爱的)。)”照顾。后来负责葬礼的人来了,告诉她们必须立即出发去教堂,克里斯廷才没有挥拳头。不过只是暂时的。之后到了墓地,看到假惺惺流泪和夸张地抽动肩膀的留心被乡亲们当作唯一的哀悼者,而柯西家的两位真正的成员被当作不受欢迎的客人;想把戒指戴在柯西手上,又被拦住时,克里斯廷爆发了。她把手伸进口袋,跳向留心,然后抬起手。L突然复活了,把她的手拉到身后。“那我说出来了。”她轻轻说,对她,或者对她,抑或谁也不对。留心见事态安全了,把脸凑到克里斯廷面前,马上又退回来。L从来不说空话。克里斯廷悲哀的人生中有些细节是不愿被人知道的。她可以忍受厌恶甚至嘲笑。但她受不了怜悯。惶恐中,她收起了刀,只冷冷地看着。但是留心呢,为什么她也收敛得如此之快?她怕什么?倒是梅明白了该怎么做,她马上就站在女儿一边。她冲入这激流里,把留心那顶郝思嘉式的帽子扯下来扔到空中。太棒了。有人笑起来,趁着这个当口留心过去把帽子追了回来,克里斯廷也冷静下来。

拙劣的表演。口口声声说尊敬他,其实只有自私,完全不顾死者应该享有的仪式。人们很生气,而且说了出来。他们没说的是他们觉得墓地上汇集了贝雷帽、宽边软帽和头盔的娱乐节目是多么有趣。不过在那一刻,当梅把留心的蠢帽子扯下来,在全世界面前摘下这个假王后的王冠时,她到达了清醒的顶峰。就像她在留心和克里斯廷小时候极力把她们分开一样。她本能地知道这个入侵者是条毒蛇,会刺伤,毁坏,玷污,吞噬。

按照梅在信里说的,早在六十年代,留心就开始想方设法要把梅送进养老院或者疯人院了。不过留心所做的一切,不管是散布谣言、编造丑闻还是咨询精神病院,都没能把梅赶走。有L盯着,而且没有同谋,留心终究失败了。她只能忍受这个几乎和克里斯廷一样恨她的女人那炫目的清醒。柯西死的时候,梅的战争并没有结束。在人生的最后一年,她欣喜若狂地看着留心的手慢慢变成翅膀。不过,留心想出的解决办法其实也不错,尽管用错了人。况且L也不在了。医院倒是个更舒服的地方。如今,稍微哄一哄,就会有一个同伙了。

可怜的妈妈。可怜的梅。为了生存下去,为了保护她所拥有的,她能想到的也就是变得像狐狸一样疯狂。丈夫死了。她名下风雨飘摇的酒店被海边的一只疯老鼠管理着。让她拼命操劳的人忽视她,满脑子怪想法的女儿抛弃她,邻居们取笑她。她无处容身,一无所有。因此她认清有人向她宣战,并且独自应战。在她自己搭建的掩体里。在她自己挖的海边烽火旁的战壕中。一颗孤独的、不被人理解的心,塑造并控制着自己所处的环境。现在想起来,克里斯廷从前的混乱是源自懒惰—情感上的懒惰。她一直觉得自己凶猛而主动。但她和梅不同。她只是一个引擎,司机怎么换挡,她就怎么发动。

不能再这样了。

如今大海是我的男人。他知道什么时候弓起背,什么时候只静静地看着一个女人。他有时也会说谎,但他不是个虚情假意的男人。他的灵魂埋藏得很深,饱受痛苦。我关注他,了解他的一切。那种理解只能来自练习。我和柯西先生就有过很多练习。可以说,我懂他的心思。当然了,不是一下子就懂的。我去给他干活时只是个小女孩,他是结了婚的男人,有个儿子,病重的妻子每天从早到晚都要人照顾。他喊着她的名字,朱莉亚,轻轻地,你可以感到他的温柔,还有他的歉意。朱莉亚·柯西去世时,他们的儿子比利仔刚刚十二岁。尽管那时我也只有十四岁,但我觉得留下来照顾他们是天经地义的。只有他那样宽广的心,才能在装了对妻子那么多的爱之后,还有剩余的空间。朱莉亚死后,柯西先生对她的感情都转移到了儿子身上。那孩子很幸运,他有聪明的小孩所具有的对成人的洞察力,可以让自己始终不被忽视。不是靠听话,而是明白大人真正想要什么。爸爸也许会说“你可以独立了,孩子”,而实际的意思是“别让我难堪了,快点认输吧”。他也许还会说“让我来教你世界是怎么样的”,意思则是“你让我担心死了”。除了这几句,我不知道柯西先生对他儿子还说过什么。不过不管他说什么,比利仔都明白,那意思就是“让我早上起来有个奔头吧,让我划船的时候有事做吧”。所以他是好孩子还是坏孩子都不重要。他只需要有趣。我觉得他只是幸运地选择了做好孩子。比利仔不论说什么做什么,柯西先生都高兴。他舍得为他花钱,带他去各种地方。比利仔头发梳成中分,戴着和他爸爸一样的帽子,看起来真是一对父子。他们一个坐在理发椅上剪头发,一个坐在长椅上跟顾客们闲聊。他们坐在看台上看老鹰队的比赛,坐在小马扎上看唱歌比赛,坐在乡村酒吧窄窄的桌边看天才乐手演出。他们睡出租屋,或者就敲门借宿。柯西先生说,他想让比利仔看看男人是怎么快乐地将工作做得完美的,因此,他们去珀迪多大街听国王奥利弗(著名爵士乐大师。),去孟菲斯听老虎乐队,去伯明翰听巴朗乐队。他们去看厨师怎么在市场上挑菜,看渔夫怎么分拣牡蛎,看酒吧招待,看桌球馆的小痞子,看扒手,看唱诗班指挥。这些都是对自己的技术感到骄傲的人教授的一堂堂劳动课。柯西先生说,这才是真正从生活中学习;不过我觉得这倒像是从他自己父亲的学校里逃学。一种在他父亲老黑头的课堂上不及格的方法。

一味的关注并没有宠坏这孩子。他明白自己的责任,也做得很好。即使父亲在哈欠连天的朋友面前吹嘘他,他也能面带微笑。吹嘘他打球的那双手,吹嘘他紧急时刻冷静的头脑。吹嘘他是怎么把一根弯钉子从一个小姑娘脸上拔出来的,而且拔得比所有医生都好。那次我是亲眼目睹的。有一天,我去给他们送午饭。他们正在沙滩上消磨时光,用棒球棍把鹅卵石打进海里。不远处一个小姑娘,大概九十岁的样子,正在往海里抛鱼钩。谁知道要钓什么。有鳞片的东西都不会游得离岸这么近。忽然间风向转了,土鱼钩钩住了她。比利仔赶过去时,血从她手指间滴下来。他动作很敏捷,她很感激。她站在那里捧着脸,既不哭也不叫。不过我们还是把她带回了酒店。我让她坐在露台上,清理了她的脸颊,在伤口上涂了芦荟胶和蜂蜜,希望她足够强壮,别得破伤风。渐渐地,柯西先生又给故事添油加醋了。这要看他心情,还要看听众是谁。有时你会以为如果比利仔不救她,她就要被一条剑鱼拖进水里了。或者他是从一个婴儿眼球里拔出钩子的。比利仔笑着听他说这些他心爱的愚蠢的假话。而且他凡事都听父亲的,包括婚姻:娶一个甘于奉献、不算计的姑娘。于是比利仔选择了梅。人人都看得出,她既不会妨碍也不会威胁到父子间的关系。因为事先不知道儿子选择了谁,柯西先生开始时有些担心。但他后来放心了,因为他看到新娘不仅对酒店非常赞叹,而且似乎很清楚高高在上的男人需要什么。如果说我是那里的佣人,梅就是那里的奴隶。她一辈子都在努力让柯西家的男人得到他们想要的。父亲甚于儿子,父亲甚于她自己的女儿。丧妻的柯西先生在一九三○年想要的东西看起来是不大可能的。那一年,全国的人都开始和上滩人一样靠救济生活了——如果他们足够幸运,要不就自杀或者乞讨。但柯西先生却抓住了机会。他买下了苏克湾一家破产的“只限白人”的夜总会。卖家很坦诚地告诉他,虽然自己向上帝也向他爹发过誓,永远都不会卖给黑鬼,但他还是乐得违反誓言,把全家从那个群鸟避风的地方搬出来。

谁会想到在大萧条时期还有黑人愿意去娱乐呢,就算愿意,又哪来的钱?柯西先生却这么想。因为他和街头吹口琴的人一样明白,有音乐的地方就能赚到钱。如果不信就去教堂看看。另外,他还相信——如果好好对待黑人乐手,给他们高工资,捧着他们,他们就会口口相传,说有这样一个地方,可以从前门而不是侧门进;可以在餐厅而不用去厨房吃饭;可以在床上而不是在轿车里、公共汽车上或者镇子对面的什么妓院里睡觉。在这里,他们的乐器很安全,他们喝的酒没有掺水,他们的才华会被欣赏,因此他们不用跑到哥本哈根或是巴黎就能得到认可。很多黑人都会愿意花钱来这里。有钱的会付钱,没钱的会弄到钱。黑人都是一文不名的,那些挣钱多而且小有积蓄的都是可耻的奇迹——这种说法让每个人都感到宽慰。白人喜欢这说法,因为有钱又有头脑的黑人让他们紧张。黑人也觉得这说法挺好,因为在那些日子里,他们信任贫穷,相信贫穷是一种美德,是诚实的象征。太多的钱散发着邪恶和血腥的气味。柯西先生不在乎。他想建一个度假酒店,建给那些和他气味相投的人,那些设法反抗历史的人。

不过这里必须足够特别:晚上穿晚礼服,运动时穿运动服。不能穿佐特套装(20世纪三四十年代流行的一种服装,高腰、阔筒、窄踝长裤配大领宽肩长外套。)。卧室里摆着鲜花,桌子上放着水晶。可以听音乐,跳舞,愿意的话还可以玩牌,钱在几个朋友之间转手——要么是乐手,要么是医生,觉得丢掉大多数人都挣不到的钱很刺激。那时柯西先生仿佛活在天堂。他喜欢乔治·拉夫特(乔治·拉夫特(George Raft,1901-1980),美国演员,擅长出演黑帮片。)穿的衣服,喜欢黑帮轿车,但他却有一颗圣诞老人般的心。如果哪家付不起葬礼的钱,他会悄悄和殡仪馆的人谈好。他通过自己和治安官的关系把很多人家的孩子从局子里弄了出来。很多年来,他默默地承担了一个中风病人的医药费,还帮她孙女交了大学学费。那段时光里,拥戴他的人比忌妒他的人多得多,酒店也在他的照耀下熠熠生辉。

梅是牧师的女儿,性情温顺,从小就习惯了重活和责任,对待生意像是蜜蜂对待花粉。开始时我们一起管厨房,比利仔管吧台。她很快发现我才是厨房里的女王,于是开始管起了家务、记账、进货,她丈夫则去联系乐手。我觉得酒店的繁荣有我一半的功劳。可口的食物加上胖子沃勒(著名爵士音乐家。),那真是世上少有的美妙组合。不过你还是得佩服梅。是她把方方面面都打理得井井有条:置办寝具,付账单,管理员工。我们俩就好像钟背面的机芯。柯西先生是钟面,告诉你现在是什么时间。

只有我们两个女人的时候,一切都很不错。姑娘们——克里斯廷和留心——到来之后,局势才紧张起来。唉,我知道他们说的那些原因:罐头厂的气味,民权运动,取消种族隔离。一九五五年那个想装大人的芝加哥男孩被打死后,(艾米特·提尔由于生长在北方不了解南方禁忌,在密西西比州朝一位白人妇女吹口哨,被其丈夫伙同他人殴打致死,年仅14岁。)梅也确实表现得有些奇怪。那件事是密西西比州对取消种族隔离或者随便什么妨碍他们性生活的事情的反应。听到他们是怎么对待那个男孩的,我们都在颤抖。他的眼睛是那么明亮。不过对于梅来说,这件事是一个征兆。所以她跑到海滩上,不但埋了地契,也埋了一个手电筒,天知道她还埋了什么。不知哪一天就会有黑人得罪了虎视眈眈的白人,然后他们就有理由把人吊死,让酒店关门。柯西先生对她的恐惧不屑一顾。我猜也许正因为那戳到了他的痛处。柯西先生是白人爪牙的儿子,此时他只是跳舞跳得更凶了。至于酒店的情况,一九五五年之前很久就开始走下坡路了。一九四二年我就已经预见到,那时柯西先生还在大把大把地赚钱,酒店还赫赫有名。看到那扇窗户了吗?从窗户望过去就是乐园,我和梅建造的乐园,因为比利仔死后,柯西先生就买回了他们俩在理发店轮流理发时坐的那把椅子,然后差不多一年时间都坐在那把椅子上。忽然有一天,他振作起来,订了一些高档银器,和我们一起打理起酒店,希望这里依然能吸引客人。他真帅。就算在那个男人都戴帽子的年代——戴帽子的男人真是英俊——他也出奇地好看。到处都有女人围着他。我睁大眼睛,看他会挑谁。银器上连在一起的两个C让我担心,因为我觉得他对随便的女人很随便。不过假如两个C代表的是凌霄·柯西(凌霄如果嫁给比尔·柯西,就会叫作凌霄·柯西(Celestial Cosey),首字母为CC。),那他就是疯了。但在一九四二年他当真做出选择时,我还是不禁目瞪口呆。人们说是因为他想要孩子,很多很多孩子,可以像比利仔当年一样成为他镜中的影子。选母亲得选没用过的姑娘。结束了一段风流时光后,柯西先生选了最能生育但最不可能存在处女的地方。上滩。那里每个女人的讣告上都可以写“死于生产”。娶了留心,就为毁灭埋下了祸根。看,他选了一个已经被人预定的姑娘。并不是她父母把她许配给了谁。那些垃圾像丢弃小狗一样把她丢了出去。不。我觉得她就属于克里斯廷,克里斯廷也属于她。总之,倘若他想像曾经一样改变自己的家族,那么他失败了。留心连只蝌蚪都没给他生出来。和大多数男人一样,他觉得问题在她。他在婚姻里守了几年,然后回到了他的最爱身边,那就是凌霄。也许你会觉得,既然他的某个女人因为和他在沙滩上做爱而中了风,他就不该再去沙滩寻欢作乐了。但不是这样的。他的新婚之夜都是在那儿度过的,看得出他有多喜欢那里。不管天气好坏。我也是。

蚊子不喜欢吸我的血。从前我还天真地觉得很不高兴,不知道那种拒绝其实是福气。所以你明白为什么不管天气有多闷热,我都喜欢沿着海边的路走回家了吧。如今的天空空空如也,仿佛被拭去了一切,但那时银河像尘土一样常见。星光让一切都成了迷人的黑白电影。无论你处于人生中的什么位置,无论你心情如何,倘若夜里有一片布满星斗的天空,你就会觉得自己很富有。此外还有大海。渔民说,海底有的生物看起来好像新娘的面纱,有的好像镶了红宝石眼睛的金色绳索。还说,有的海洋生物会让你想起老师的衣领,或是花朵做的阳伞。那个夜晚,在迟到的生日派对之后,我想到了这些。每当我有兴致的时候,就会到我母亲在上滩的房子里过夜。那天夜里我正往那儿走,累得像狗一样,忽然就看见柯西先生拎着鞋子往北走回酒店。我走在草地上,想吹吹风,让工作服上的烟味和糖味散一散。他走在下面的海水里。我举起手来想喊他,但某种东西——或许是他扬着头的样子,或许是围绕在他身旁的一种私密气氛——让我停住了。我想提醒他一下,但是疲惫和心乱如麻让我继续往前走。过了一会儿我看到了另外一个人。一个女人坐在毯子上,用双手按摩着头。我看见她站了起来,像真理一般赤裸,然后走进海里。潮水退了下去,她得走很久才能让海水没过腰际。月亮前面飘过狭长而破碎的云。我记得我的心怦怦地跳。警头怪蠢蠢欲动。它们已经淹死了约翰逊家的男孩们,让罐头厂的那个姑娘差一点死掉,谁知道它们还惦记着谁。但这个女人一直蹚到水深处。我看得出,她不怕警头怪,或许她不怕任何东西,因为她展开身体,举起双臂,跳进了水里。那道弧线我如今记得比从前还要清楚。有一会儿,她消失了,我屏息等待。最后她终于浮了起来。我长出一口气,看着她游回海边。她站起来,又按摩了一下头。下水后贴在脑袋上的头发现在渐渐蓬起来,像是拖着月亮的云朵。然后她,嗯,发出了一个声音。到今天我也不知道那是在说话,在唱歌,还是在尖叫。我只知道那声音让我想回答。尽管我通常像石头一样沉默,凌霄。

我不否认,她的美确实无法抗拒,能够擒住人心。她谋生的手段让我感到悲哀,但她做得那么安静,那么矜持,你会觉得她是红十字会的一位护士。她全家都是放荡的女人,不过她和她们不同,她不理解金牙的致命诱惑。她的牙齿洁白如雪。当柯西先生改变——嗯,减少——她的工作量时,他们谁都无法打破这个魔咒。坟墓也无济于事。

我可以坐在门廊上看着我的男人。大多是在傍晚,有时也在清晨,那时我可以看见他的肩膀上海水的泡沫做的衣领。这里曾经放着白色的藤椅,漂亮女人们坐在上面喝着冰咖啡,咖啡里加了一滴杰克丹尼或者顺风威士忌。现在一把椅子都没有了。我就坐在台阶上,或者手臂撑在栏杆上。如果我安安静静地聆听,就会听见他的声音。也许你觉得他那么有力,一定是个男低音。但,并不是这样。我的男人是个男高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