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二 回家

蒹葭巷有一个大傻个儿,生的眉清目秀,可惜是个傻子,生下就被爹娘抛弃,靠在酒楼里做些杂活儿换点剩饭过活。长到二十多岁,连个名字都没有。因为个子大,大家都叫他傻大个。

傻大个真的很傻,酒楼里的伙计们闲来无事,总是欺负他,让他干很重的活,有时还克扣那微薄的几个铜板。有一次,甚至给他吃虫子,说是好吃的东西。傻大个会呆呆吃掉,并且竖起大拇指,赞同的说:“果然很好吃!”

伙计们打他骂他,他也只会呵呵呵的笑,从来不会生气。

除了一件事。

傻大个一直说自己有个爹。他说他的爹是全天下最美的人,眉心有一颗红痣。

他一直耐心等着他爹来接他回家。

这一日,俩伙计斗蛐蛐输了银子,满肚子的火气。他们从酒楼后门溜达着进来,正好碰见刚帮忙卸完菜的傻大个抹着汗往外走。高伙计眼珠滴溜溜一转,叫住了他:“喂,大傻,把你的银子给我。”

傻大个老老实实把刚得的铜板递了过去。

高伙计拉下脸:“就这么几个?我听说你不是一直在存钱么?去找来给我!”

矮伙计拨拉一下高伙计手里的七八个铜板,也皱起了眉头。

傻大个摇摇头:“不行,那个将来是要给我爹开店的。”

高伙计毛躁:“你有个鬼啊,你还能有个爹?该不是替窑子里的姐儿赎身的钱吧?”

傻大个却突然来了劲,冷下脸:“你说我可以,不能说我爹。”

也该是这俩人欠揍,矮伙计嚣张:“就说你了怎么着,就你这副德行,你爹也是个蠢蛋!”

顿时,傻大个的脸阴得像一块黑炭,虎着验扑了过去,与两个伙计撕打成一团。傻子个头高,从小做杂活练出一身好气力,三两下将两个人揍得鼻青脸肿找不着北。人们从来未见过傻大个发毛,一时觉得新鲜,围观的人聚拢成一圈,就是没人上前拉架。

这时,一个俊俏的男人走入人群,叫了他一声“长华,住手。”

神奇的是,原本疯了一样的傻大个一看到他,竟乖乖垂下手,抿着嘴站在了男人身旁。

二人一同离开了。

人们惊奇发现,那俊俏男人的额心,恰恰正有那么一颗红痣。

俊俏男人便是沈世。

他遇到傻大个这一年,是他转生的第二十年。因为广结善缘,这一世的他投了个好胎,成了宋朝一家商行的大公子。生活富足,容貌堂堂,因饱读诗书品行高尚,深受长辈和家族的喜爱。

因沈世带着前世的记忆,他生来比常人聪慧睿智,这一世的父亲去世后,他便接管了商行,几年的功夫,生意越做越大,一片兴隆之势,竟发展到了江南。

阳春三月,草长莺飞。

江南绿柳盈盈,风光格外好。

沈世带着几个仆人到了苏杭,打算在城中开几家分铺。他们沿着河堤一路向南,途经断桥,桥那边的酒楼突然传来哄闹声。他然驻足,问身边随行友人:“出了何事?”

那友人便派了小厮前去打探。

小厮很快回来禀报:“是傻大个,好像被人调笑了几句,跟人打起来了。”

沈世点点头。神情像是有点失望。

友人突然笑道:“那傻大个非常出名。连我都有所耳闻,一直替酒楼打杂工,说是要等一个眉心有红痣的人,说那人是他爹。不过话说回来,沈公子的眉心倒是有颗红志……哎哎,沈公子要去哪儿?”

沈世心中又惊又喜。

他跌跌撞撞朝人群奔了过去,拨开围观之人,便见到一个极为熟悉的背影正骑着两个男人狂揍,每揍一拳就吼一句:“敢侮辱我爹,我打死你!”

沈世从未想过,还能见到那个人。纵然这一世外表有了些许变化,但他还是能够一眼认出来那是他的长华,这世上不会再有第二个。

他将傻大个接回了府。

傻大个果真是傻,傻得出奇,常常看着沈世发呆,要么就是看着他傻笑,连一到十都数不清楚。可傻大个也不傻,每逢沈世夜里晚归,傻大个总拿着个灯笼站在门口踮着脚尖探望,等着盼着他回来。那一烛摇曳灯火,像是沈世心头的一抹挥之不去的记忆。

对于傻大个所有不着调的行为,沈世并不在意,一心一意照料着他。傻子早些年吃了不少苦头,刚接回来时,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那么大个人,还穿着十几岁时候的衣服,裤脚吊的老高,不能蔽体。沈世叫人给他裁剪了好几套衣裳,带他去洗澡时,脱掉他的衣服,这才发现他身上大大小小一堆伤口。沈世摸着那些伤口,问他:“疼吗?”傻子摇头,傻兮兮说:“不疼。”

沈世道:“以后就跟爹爹住,爹爹照顾你,不会让你挨饿受冻被人打,你说好不好?”

傻子忙点头,说好。

傻子这一世没爹娘,也没人给他起名儿,沈世便对他说:“你以后跟着爹爹姓。爹爹姓沈,名世。你也姓沈,名长华。”

傻子喃喃念着这俩字儿。沈世怕他不明含义,给他解释:“长命百岁,风姿韶华。”

风姿韶华是没有了,长命百岁沈世希望能实现。

长华自此住在沈宅。

苏杭这边的宅子,沈世只是临时居住,他的意思是,等到这边的铺子弄完了,就带他回沈家,让他入了沈家的族谱。长华倒是无所谓,傻子心智单纯,爹爹在哪儿他就去哪儿。偶尔沈世也问他:“我听人说,你之前一直在桥头那边等我。你没见过我,怎知我眉心有红痣?”

长华歪着头想了想,说:“我小时候做梦,老梦见你。你在梦里跟我说你是我爹。眉心有红痣。我就记得了。”

“就这样?你就生生等了二十多年?”

长华点点头,很自然的样子:“对啊。”

沈世摸摸他的头,没吭声。

酒楼里的活儿不用去干了,如今傻子找到了爹,身份一跃而上,成了一枚富家公子,往昔欺负他的人见到他都要低着头走路。虽然偶尔也那么几个不怕死的趁着他落单时欺负他,不过第二天那群人脸上都会多出许多莫名伤口。

有一次傻子在外面被欺负后,沈世派了下人狠狠将那群人狠狠教训了一顿。事后下人问他:“少爷,小的有句话当讲不当讲?”

“说。”

“少爷你怎么突然认了个儿子,他真是你的亲生子?”无论年纪还是出身都无半点可能,少爷自小在京城长大,这傻瓜却是在江南,两地隔了数千里不止,天南地北,他家少爷可是真正第一次来苏杭,怎就凭空多了个儿子。

沈世听完,面上无甚表情,淡淡道:“有些事你不会明白。下人就该有下人的规矩,做好自己的本分事。”

少爷既然这样讲,下人也不好再追问。临去前,沈世又添了一句“你记得,对他要如同对我一般尊重,被我发现有什么鬼,沈家可就容不得你。”

“知道了。”

沈世疼傻子,所有人一眼就能瞧得出,无论是他身上穿的衣服花色款式,还是他今天吃的饭食。每一样都是沈世亲手操办过问,傻子沐浴更衣,沈世从来不让侍女插手,都是自己亲自过去给他洗的,晚上也带着他睡觉。下人虽然心中感到奇怪,却也不敢议论纷纷,不为别的,就因为这一世,沈世也是个狠角色。

傻子没读过书,沈世便从他的名字开始教,一笔一划,就那么简单的几个字,可傻子就是学不会。仿佛上一世死去的时候,连同那份风华也一起带走了,只留下这个傻兮兮的空壳。沈世耐性好,也不生气,依然一笔一划地教。有一天,沈世正教着,长华突然问:“爹爹的名字怎么写?”

沈世愣:“怎么问这个?”

长华道:“我想学。”

沈世摸摸他的头,在宣纸上一笔一划慢慢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最后,傻子最先学会的字不是自己的,却是沈世的名字。

傻子很喜欢盯着沈世的脸瞧,晚上睡觉的时候,总爱摸他的脸,还时不时贴过去,小心翼翼地问:“爹爹,我可以亲亲你吗?”

沈世心跳加速,面上却沉稳,没甚表情,道:“可以。”

于是傻子便凑过去,在他眉心的朱砂痣上,亲亲印一下一吻。

傻子问他:“爹爹,为何你眉心有痣?我却没有?”

沈世看着他:“你不记得了吗?”

傻子摇摇头。

沈世道:“这是你上辈子留给我的。我是你的朱砂痣,你的心头血。”

长华听了,眼里露出微微的迷茫之色。

沈世想,这辈子他不聪明,心智单纯,痴痴傻傻,但到底还是让自己找到了他,可见老天对他不薄,不能乞求更多了。不能奢望他会记起自己来,更不能妄想他会恢复从前风华万丈的样子。

人一贪心,失去的总会特别多。

沈世觉得,自己不能够再承受失去长华的痛。所以他安安静静扮演着父亲的角色,对儿子好。虽然日子久了,心里总会感到寂寞。

近来,铺子里生意上了路,沈世决定再过几天,等一切都交代清楚了,就带儿子回京城入祖籍。可没想到了临走的日子,一向脾气好的傻子却突然闹起了别扭,动辄发火摔东西不说,连晚上睡觉都不肯跟沈世同榻了,非要自己搬出去住。沈世问他原因他也不肯说,别扭的低着头攥着手指。沈世若碰他,他就跟见了鬼似地,一溜烟逃了,搞到最后,沈世都不敢碰他,生怕他哪天跑了,就再也不回来了。

如此持续了好几天,沈世终于暴躁了。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一世,从没有人这样对待过他,更别提上辈子把他捧在手心里当宝贝的长华了。如今被这样躲避,他心里十分不好受,一夜一夜地睡不着。长华已经被安排到了新房间跟他分着睡。沈世晚上就一整夜一整夜地担心,担心他睡觉不安分踢被子受了凉,又怕他一个人睡在那偌大的房里,感到孤独。

最后,沈世终于受不住了,跑去找他,决定跟他谈谈。

沈世对他说:“你最近到底怎么了?跟我闹脾气?是不是爹爹哪里做得不好,惹你生气了?”

傻子低着头,不吭声。

沈世疲惫地揉揉太阳穴,颇感头疼:“我哪里做得不好,你就说出来,爹爹一定改。好不好?只要你不要跟爹爹生气。不然爹爹会伤心的。”

傻子终于有了动静,抬起头来望着他。过了好一会儿,才小声说:“不是爹爹的错,是傻子的错。”

“你不叫傻子,你有名字,你叫沈长华。”沈世耐心的纠正他。

傻子摇摇头:“傻子不配做爹爹的长华!傻子不配!”眼圈一红,眼看着就要哭了。沈世一愣,“为何这样说自己?”

傻子泫然欲泣道:“我也不想的,可是傻子也不知道怎么了,一跟爹爹睡下面就涨得好痛,好想伤害爹爹。傻子好怕,好怕哪天忍不住就弄伤了爹爹,我不要,不要。”

哐当一声,沈世似乎听见大脑里传来一声巨响。

有好半天他都没太回过神来。

他……他似乎听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

这,这,他的宝……这其实不是讨厌他,而是对他有那个念头?

刹那,沈世就笑了出来,心里既开心又觉羞恼,憋了半天,只能说:“是爹爹不对,爹爹竟忘了,我们家长华已经是个男子汉了。”

傻子羞愧得不敢抬头看他。

沈世捧起他的脸,望着他的眼睛,温柔地给他解释说:“男人长大了,都会这样的。爹爹也会,所以你不必觉得害怕。”

“真的?爹爹你也会鸡鸡痛吗?”

“嗯,真的。爹爹也会很痛。”多少个夜晚,他的身体都思念着长华的爱抚。他想念那种被侵犯的感觉,身心都被恋人充满,满满的都是爱。上一世到了末期还好,因为肉体的老化,欲望也随之淡去,但这一世,他的肉体正值风华,身体也没隐疾,欲望自然也有。只不过近些日子太忙碌,满心都是刚找回来的恋人,无暇多想。如今提起来,身子竟隐隐发起热来。他说:“所以,你不要觉得不好意思。有什么都告诉爹爹,爹爹帮你。”

长华被他一碰,嗅到他手指尖散发出来的幽香,下身那根憋了好久的欲根一下子就蹿了起来,毫不遮掩地将裤子顶出一个小山包来。沈世瞧见了,脸上浮出一层绯色。长华也觉羞愧,低着头结结巴巴道:“那,那爹爹,我我就先走了。”

“等一下。”沈世拉住他,“你去哪?”

“我……我也不知道。”傻大个都要哭了,下面涨的都快痛死了,只想推倒爹爹在他身上蹭,可是又不敢。沈世瞧他的样子,在心里叹了口气,挽起他的手朝房里走去:

“不伤心,爹爹帮你。”

傻子就这么被自家的大美人爹爹.迷迷糊糊牵进了房,推到了床上。

望着他直挺挺地躺在床上的紧张样子,沈世更觉头皮发麻,不知该如何教起。上一世他的性经验可都是长华给的,一般情况下,只要自己躺着就行了,哪像现在……这种事本身就已经够羞人的了,如今还要自己亲自教,着实……着实……

而且,这一世,那混小子的孽根,怎地看起来比上一世还要大?

沈世脸烧得通红,拼命让自己镇定下来。爬上床,分开两腿,骑坐到傻子身上。傻子紧张得心跳都要加速了,他可不知道爹爹这姿势是要干什么,但看在眼里,就觉得诱人不已。爹爹穿着白衫,细腰被白腰带裹着,勾勒出的身段风流妩媚,黑发倾洒开来,美得让人挪不开眼来。

光是多看几眼,下身就硬的更厉害了。内心深处有什么东西在蠢蠢欲动,挠抓着胸膛,仿佛有什么就要破笼而出。他难耐地扭了扭身子,喃喃叫道:“爹爹……爹爹……”

沈世安抚地拍拍他:“别急,爹爹马上帮你。”解开高高束起的墨发,任它们倾洒在背,俯下身,伸手慢慢解开对方的裤带。方才他坐下来的时候,特意避开了对方的要害,裤带解开,刚将亵裤往下扯了扯,一根巨大的阳具便弹了出来。

果不其然。这一世的长华简直可以称之为天赋异禀,阳物巨大不说,颜色形状也狰狞得很。男人这根东西跟女人不同,却是丑就越是有雄性吸引力,长华这根简直就是男人中的极品。

而沈世上一辈子在他身下雌伏惯了,纵然这一世还是个雏,身却也随心动,起了反应。小腹泛起酸涩的热意,自己下身那根也翘了起来,抵住了傻子的大腿根。

沈世呼吸不稳。他没想到隔了一世再见到这东西,反应竟这样大,看见的一瞬间几乎把持不住。

傻子看他呆呆盯着自己胯间的东西,明明应该觉得很不好意思的,但又觉得爹爹脸泛红霞眼角含春的模样实在好看的紧,被他盯了会儿,下身又膨胀了一分。他也不知道该怎样做,只觉得浑身滚烫滚烫,迫不及待的想要得到爱抚,遂捉住沈世的袖子,哀求:“爹爹……”

沈世回过神来,握拳低咳了一声,掩住自己的失态,道:“嗯,我在。”

“爹……”

“好了好了,爹知道了。”沈世心道,迟早也要经过这一关的,反正前一世也不知做了多少次了,两人间也算老夫老妻了,也不知道自己在羞个什么劲儿。

仿佛跟自己赌气似地,他伸出素白的手,手指并拢,轻轻握住了儿子那根,刚一碰到,两人就齐齐发出叹息。长华是舒服的,沈世则是被烫到的。

阳物尺寸实在骇人,他以成年人的手竟握不过来,只能勉强笼着。手心传来的灼热感,烫得他一时忘了该如何动,傻傻地立在原地发呆。长华不好受,挺了挺腰催促:“爹。”

沈世啊了一声回过神,脸烧得像天边的云霞,垂下眼帘,睫毛长长投下一片黑色阴影,轻声说:“这个,很正常。男人长大了,就会有需求,一旦有了需求,这东两就会充血勃起。只要把里面的精水弄出来就会没事了。”

傻子哪里听得见他爹的教诲,只觉得自己的阳物被爹的手握住,他都舒服的要哭了。爹是读书人,手凉凉的,又细又嫩,不像他,满手的茧子,若是摸到爹的细皮嫩肉,说不定就把他弄破皮了。

傻子在这边胡思乱想,沈世可不知道,只希望尽快能帮儿子释放出来。他心中目标明确,神智却又浑浑噩噩,时而想,弄出精来就算了,莫要再继续下去,这一世就好好做对父子宠他爱他就好了,莫要贪求太多。时而又想,他们本就是一对,上辈子饶是有血亲关系都结合在了一起,这辈子两人终于不用再逆伦,就应该无所顾忌的在一起。

矛盾的心思折磨得很不好受,想不出答案,心中又急又痛。若是长华还认得他,若是……

又哪有那些若是啊!

沈世低着头套弄了好一会儿,傻子仍然没有出精的征兆,反而越弄越大。他自己下身的欲望也不好受,多年的相思,演化成热烈的情欲。他耐不住,捉住傻子的手隔着衣服也握住自己的,带着哭腔说:“你也摸摸爹爹的。”

或许是男人的本性,傻子做得比他还好,无师自通的技巧,抚得沈世如坠云端,快感袭击四体百骸,酣畅淋漓。如此套弄了一会儿,傻子明显不满足于隔着布料玩了,遂主动将手探进他的亵裤内,直接摸了上去。

肌肤与肌肤的碰撞,那感觉则又是不同。傻子粗糙的大手摩擦着他那处细嫩的肉,微痛中带着酥麻,十分舒服。沈世被摸得受用了,骨子里的浪意就渐渐现了出来,坐在傻子的大腿上无意识地呻吟扭臀,希望能通过摩擦缓解一下下身某处的空虚灼痒感。

耳里是爹爹的动听呻吟,眼前是爹爹妖色逼人的情态,尚未经人事的长华又如何能受得住,不到一会儿,就低吼一声射了出来。沈世来不及避开,就这么被射了一脸,呆愣愣坐在那儿,模样又傻又可爱。

傻子坐起来,搂住他,就像前世那样的姿势,把他抱在怀里,也不说话,拽了丢在床上的腰带替他擦干净脸上的精水。动作有些笨拙,又有些温柔的熟悉。沈世垂下眼帘,抿了抿唇,什么都没说。傻子替他擦干净后,看见他抿唇的动作,一时间就像鬼迷心窍,凑过去,在他唇上亲了一下。

沈世一愣。

傻子看着他,又贴过去,亲了一下。

沈世说:“再亲亲我。”

傻子便听话的,再亲了一下。这一下,就像点着了一把火,烧得两人理智全无,入了魔障似地,拥抱着,亲吻着,唇齿疯狂地纠缠着,撕咬,舌头扫过彼此唇齿的每一处,吻得热烈粗暴。那感觉已经不是接吻了,而是极深的掠夺。直到沈世被吻得气喘吁吁,呼吸艰难,傻子这才松开他。

沈世脸红红的,耳根也红红,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过了片刻,他说:“你想要爹爹吗?”

傻子望着他,不回答,黑漆漆的眼睛瞧不出什么情绪来。

这样的傻子,让沈世一时间有些恍惚,似乎又回到了上辈子。他说:“你想要,爹爹就给你。”说着,就从他身上坐起来,慢慢脱去了身上的衣裳,露出他洁白无瑕美玉般的肉体。

新鲜年轻的肉体,瘦而不露,骨肉均亭,雪肤,细腰,长腿,翘臀,不弱,不脱俗,泛滥着强烈的色意。

他躺下来,张开两条腿,露出下身掩藏着的秘密。

上一辈子,长华进入他的时候,说了一句“回了家”,这一世再为人,竟将那本是罪孽产物的畸形带了过来。虽然身子一样病态,心态却己不同,他没有任何羞耻与愤怒感,觉得这才是长华存在过的证据。

他主动伸出手指,分开那处的花瓣。那里方才亲吻的时候,已经情动,泌出了不少春水,滋润的两片花瓣湿漉漉的,泛着淫靡的水光。他的指尖撩拨着花瓣,在傻子的注视中,沙哑道:“这是爹爹的,也是你喜欢的。等一下你便先从这里进。知道怎么做吗?”

傻子凝望着他,依然没做声。

沈世当他害羞,不好意思,便捉住他的手,摸到自己下身的雌穴,说:“你先摸摸他。”

长华便听话的摸着,目光专注的锁在那里,手指又是挑弄又是抚摸,弄的沈世下身很快又湿了一大片。

现在的身子还是处子,若他猜的没错,里面应当跟上一世一样,有那么一层女子的贞膜,唐突进入只会疼痛。可他又顾不得许多了,看着儿子刚刚射过又涨起来的下身,他说:“进来罢,可以了。”

傻子仍旧是没动作。

沈世当他不会做,只好喘息着耐心教导:“你,你扶着你那物事,插入我这里。”

傻子突然俯下身来,亲了亲他眉心的朱砂痣。

他说:“沈世,我的朱砂痣,我的心头血。”

言罢,扶着粗大的物事,便推了进去。直到彻底进入,破了那层贞膜,沈世都没有反应,只呆呆地望着他,望着身上那刚才还傻乎乎叫自己爹的傻子。

长华亲亲他的嘴角:“疼呜?”

沈世看着他,慢慢说:“你再说一次。”

“沈世,你是我的朱砂痣,我的心头血。”

“再说一次。”

“你是我的朱砂痣,我的心头血。你是我的沈世,我是你的大海。”他的声音压得低低的,就像前世在床第间重复了无数次情话一般,对心上人说,“我回家了。”

心里泛起一股巨大的酸楚,待到沈世惊醒过来,眼泪已流了满面。

长华亲他的眼角,吻去眼泪,说:“莫哭。”

沈世便哭得更伤心,仿佛要把这两辈子所受到的委屈一齐哭出来似地。长华搂起他,拍着他的背柔声安抚着:“好了好了,不哭了,没事了。以后都不会离开了。”

沈世哭得说不出话来,脸贴上他的胸膛,听着他鲜活的心跳,觉得这是梦,又不像是梦。他就问:“你告诉找,爹爹这是不是在做梦?”

长华说:“不是做梦。”

沈世哭道:“我不信。”

长华眼里闪过一抹温柔的笑意,执了执他的长发:“真的不是在做梦。”

沈世抽噎着,过了好久才止住了哭,问他:“你什么时候想起来的?”

“就刚才。”

“刚才?”

“嗯,射到你的脸上时突然就想起来了,好像上辈子也经常这样做。”

“……”

沈世无语,知道这小子上辈子就贪欲,没想到竟然色到这种地步。一拳打到他身上,又羞又怒,骂道:“色胚!”

沈长华挑眉:“都被父亲大人说成色胚了,不做点什么色胚的事,岂不对不起这个称号?”

沈世仰头,挑衅:“有本事你来啊!”

“你说的。等会儿别又哭了。”长华咬着他的耳根,声音压低:“哭也不放过你。”

“……”耳根,红了。

伤心的时候,正好给了沈世缓冲破处的痛苦,如今再动起来,就没了痛感,只剩下快活。那巨大的阳物在他体内进进出出,每一次都能进到最深处,带来的快感让人激动到全身战栗不止。重逢的喜悦令快感加倍,两人没了顾忌,尽情的交欢着。长华的阴茎变得比从前更粗更壮,插在里面将小穴填充得一丝缝隙都无。抽插之间,内里泌出的淫水无处可去,带出水声荡荡。沈世在他的操弄之下,身子都软成了一滩水,像没了骨头似地,攀着他的肩不住呻吟。插在体内的巨根就像一根镇魂钉,钉死了他的七寸,令他永生永世,无处可逃。

两人契合在一起,嘴里说着各种放肆的浑话。长华一边抽插着,一边在他耳边引诱:“宝贝,再叫我一声相公来听听。”

沈世瞪他一眼:“不叫。”

“叫吧,好多年没听你叫了。想。”

“不叫。”

长华便停下动作,不动了,懒洋洋打了哈欠,道:“不叫就不叫罢,天色也不早了,我们该睡了。”

“……”沈世心道,不做就不做,当我真稀罕?

但这么过了片刻,他就觉得,自己还真是稀罕。大肉棒插在体内却不动,里面痒的厉害就是没东西磨一磨,那滋味儿着实忒难受。沈世扭了扭臀,暗示他该动了。但长华就故意别过脸,装作看不见。沈世急了,说:“你动不动?”

长华亲亲他,笑道:“你叫我一声相公。”

“沈长华!”怒了!

“嗯,我在。”

“你学坏了!”

“嗯,是学坏了。”

这态度,简直让沈世无话可说。

穴心痒得厉害,他老人家又饥渴了这么多年,实在熬不了太久,想来想去,最后还是觉得,比起口头亏,还是先解了这骚痒比较重要。遂红着脸,小声软软地哼了一声:“相公。”

“嗯?”长华侧过耳朵,“大声点,没听清楚。”

“相公……“声音稍微大了点儿。

长华这才满意地嗯了一声,亲亲他的唇角,说:“乖,刚才相公弄得你痛不痛?”

“不痛了。”沈世有些急促地催促,“你快些动罢,我要受不住了。”

“这么多年,你还是没有变。”

“嗯?”

“还是这么浪。”说罢,便握住他的腰,疾风骤雨抽插起来。这一次,他专挑了刁钻的角度,斜着插入,这样得来的趣味又是不同一般,顶入花心时快感尤其强烈,弄的沈世受不住,又泄了一次身。不等他休息过来,长华便将他翻过身来,从背后进入。粗大的欲根在里面进进出出,操的两片花瓣朝外翻开,饱重的囊袋不住拍打着雪臀,啪啪之声传进耳里格外的羞耻。

两人一夜被里翻红浪,也不知做了多少回,泄了多少次,换了多少姿势,直到窗外鸡鸣东方破晓,这才筋疲力尽拥着睡去。

次日醒来,长华不在身边。沈世摸着身边空空的床位,一时间以为自己只是黄粱一梦,庄周梦蝶。

他望着屋顶梁发了会儿呆,突然心中剧痛,猛地坐起来披上衣服,急冲冲开门朝外冲去。

没人。

没人。

哪里都没有。

路上撞到一名小厮,沈世捉住他问:“少爷呢?”

“少爷?”小厮挠挠头,“刚才他说老爷您不太舒服,说要去给您药铺抓点药回来。”

沈世不等他说完,就往外冲去。还没走出宅子,忽然听见身后有人叫他:“父亲。”

沈世回眸。

阳春三月,春光烂漫,翠染柳梢,花满枝头。

那人站在不远处,对他微微一笑,风姿韶华。

“你去哪?”

“嗯,我来找你,带你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