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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来吵我麽!”

小翠瑟缩了一下。

她从小在沈宅长大,不是没见过老爷发怒的样子,可这几年,老爷的脾气是越来越好了,几乎没怎麽对下人生过气。可一旦生气起来,那威慑力还是相当恐怖的。小翠小声道:“老爷,小翠给你做了点吃的,您身体不好,别气坏了身子,还是吃点吧。”

沈世知道他若不答应,这小丫头一会儿肯定还会再来烦自己,只好让她把饭菜端进屋里。饭菜味很香,掀开食盒,里头都是一些江南的菜,做得非常精致。尝了几口,味道十分可口,沈世心中便即刻明了,这手艺如此精湛,绝对不可能是小翠那丫头做出来的。

沈世对著食盒发了会儿呆,最终只长长叹了一口气。

这件事,真的不怪儿子。那天是他自己甘愿为他吸尸毒的,而那吸毒的手段,他也不是不明了,本来,沈长华来自他的骨血,就算再亲昵的动作,也没什麽不妥,更何况为了救命。可怒就怒在,他竟从这之中产生了不该有的遐想。

沈世想道,自己当真是许久未动怒了,今日竟因这小事大发雷霆,实在不可思议。

他吃下了儿子送来的赔礼饭,便算原谅。

之後,父子二人又和好如初。

好其实是谈不上的,但终归是父子,血浓於水,两人相处了些时间後,感情便慢慢产生,不再生疏。

转眼,长华来到这里已有半年。

这半年来,他的表现越来越得沈世喜爱。沈世身体不好,平日里闭门不出,也没什活动,每日在家只念念佛,看书作画,偶尔天气好,也会亲自来园子里照顾那些檀花。

檀花一年四季都会绽放,花的香味接近檀香,香气浓烈,盛开时整个宅子都被笼罩在大红色里,繁华昌盛,欣欣向荣。

沈世却似乎不是很喜欢这些花,长华曾有此亲眼目睹他轻轻揉碎了花丛里开的最好的那朵。花汁鲜红,浸染著他雪白的手,好像满手血腥。

长华跟著管家学了些日子,很快摸清了家里的情况,他聪明,性格又好,不到半年便家里打理的妥妥帖帖。

沈家曾经是大家族,到了近年虽已没落,却仍旧家底殷实。家里经营著好几所绸缎庄以及古董行,这些东西在这封闭的小镇子里自然不会卖出去,沈家会有专门的人与外界沟通,合作,买卖。赚来的钱颇丰厚。到了长华手里,生意更是兴旺。

店铺里没事的时候,长华便跟著父亲练习毛笔字。

父亲写了一手好银钩,长华跟著临摹,却怎麽也学不出精髓,到最後只得无奈笑道:“怕是我不适合练字。”

父亲却道:“你心不静,心不静,如何能写出想要的字?”

长华弯起了月牙双眸。

这半年来,他已与父亲非常熟悉,变得亲昵,更像父子,什麽事都与父亲说。他说:“但是我会做饭啊。爸爸。”

他的称呼也从父亲变成了爸爸。

沈世无奈的摇摇头:“堂堂男子汉,总窝在厨房里像什麽样子!你以後别去了,家里有厨子,交给他们不就好?”

长华道:“可是,我做的饭爸你比较喜欢啊。”

这倒是事实。这半年来,饭菜都是由长华做,沈世都被他养胖了一圈,脸色也比从前好了许多。

沈世无话可说,总不能批判儿子的一片孝心。

长华刚要去厨房做晚饭,前门里便跑来一人,是大伯家的孩子沈自明。

沈自明这群年轻人,也早与长华混的烂熟。他跟沈世打了个招呼,便对长华说:“有空麽?”

“没有。怎麽了?”

“你又要给你爸做晚饭啊?”沈自明瞅瞅旁边低头练字的沈世,小声道,“我说你个大男人,天天蹲厨房像什麽样子啊!”

长华笑笑:“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沈自明一脸烂泥扶不上墙的表情:“今晚别做了,跟我们出去玩吧。今儿是鲤鱼节,外头可热闹著呢。你来这里也半年了,可一定得参加一回。”

鲤鱼节,鲤鱼镇上最热闹的节日。小翠前几日就在念叨,说这节日就跟除夕一样重要,节日那天极其热闹,一定得参加。

长华不是不想去看看,可比起看热闹,还是父亲的晚餐比较重要。

可一旁的沈世却突然开口道:“去吧。”

“爸。”

“早点回来就行,别闹太晚。”沈世对侄子道,“自明好好看著他,不要让他乱跑。”

“知道了!大伯!”

两人离去後,沈世又练了会儿字。

夕阳已落山。世界通红一片。

宅子外头越来越热闹,鞭炮声铜锣声戏曲声交杂一片。

沈世慢慢卷起宣纸,揉成一团丢在地上,回到房里。

他坐在床边,静静的,一动不动。

屋子里的檀香静静的燃烧著。

桌边摆了一卷佛经。

他死死盯著那卷佛经,尔後,拿起来,对著蜡烛点著。

梵语经文,很快化为淡蓝火苗。

沈世自嘲的笑了笑,在火光中,抬起手,慢慢解开脖颈处的盘口,开始脱衣。

第六章

第六章:

大约是从半年前开始,沈世开始有了情欲。

第一次情欲来袭,发生在长华病重的那晚。他为了救命,与亲生骨肉骨肤相贴,唇齿纠缠,长华没有异样,他却动了不该有的遐想。半年前为此发过一场火後,他便没有再多想。但过了些时日後,一到夜间他便觉烦躁不堪,身体某处蠢蠢欲动,燥热,空虚,骨子里有一种千虫百蚁啃噬的麻痒。

这种感觉是陌生的。

沈世活了三十七年,一向清心寡欲,诚心礼佛,不曾有过这样凶狠的欲念。

起先,他尚能强忍,情欲来时一遍遍诵经清心,实在熬不住时,便去洗冷水澡。但越往後,就越难熬,诵经冷水澡,没有一个能拯救他。欲火来的那样凶猛,如野狗啃食枯骨,如秃鹫抢食腐肉。迫在眉睫的交欢,令他在数月前,终於解开自己的衣衫,自我爱抚。

那些动作是放浪而不堪入目的,罗帐内夜夜翻滚滔滔红浪,他的呻吟堵在枕头间,泪水汗水混合交融,徘徊在极乐地狱入口。

而今夜,不曾与那些夜晚有何不同。

沈世素白的手指,一件一件解开衣衫,放下罗帐,从床头暗阁里取出一片红布,蒙在自己嘴上,在脑後系紧。而後平躺下,开始了自我献祭。

他的肉体是极漂亮的,雪白,修长,清瘦,像从画中走来的仙人,没有一丝瑕疵。肢体匀称,双腿笔直修长,洁白的裸体在黑暗的罗纱帐中泛著玉石一样温润的光。

数月的自渎,已经让他非常熟悉自己的身体,他懂得摸哪里会很舒服,弄哪里会让他在最短的时间内射出。

沈世轻喘,睫毛轻轻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