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星星苏醒 1

“我拿着刀,就没办法拥抱你;我放下刀,就没办法保护你。”

我要去拉萨了,这件事确定了之后,我每天都活在一种难以言表的亢奋里。

基本的行程定下了之后,我就开始收整行装,准备把一些多余的东西寄回长沙。

陆知遥不厌其烦地强调:“能不带的东西都别带,光去拉萨还好,接下来往阿里走一定要减轻负重,化妆品之类的东西想都不用想了,到了那儿你弄得再漂亮也没人看,几天几夜没水洗脸洗澡是常事,你得做好心理准备。”

我刚听到他这么说的时候真的有点惊恐,要知道我如果两天不洗头发那就跟要了我命似的啊!

他斜着眼睛看着我,似乎对我的“作”有点儿鄙视。

“那……那边有WIFI吗?”我有点儿担心,假如半个月的时间上不了网,我妈她们会不会以为我在外边出了什么事儿啊。

“WIFI?”陆知遥听到我这个问题忍不住笑了:“到了那边儿,手机信号都没有,还WIFI,你想清楚吧,到底要不要去。”

“去,当然去!上不了网而已,多大的事儿!”我可不是食言而肥的人。

“还有,你那些花裙子,小背心什么的也都寄回去吧,上去之后没机会穿的。”

“啊!我还想穿着那条橘红色的裸肩长裙站在……那个什么,什么错边上让你给我拍张照呢!”我几乎都语无伦次了。

他看着我笑了:“我只会拍野生动物,不会拍人。”

屁!我看了他的网络相册,是一个什么国外的服务器,打开的时候费了好半天,一集电视剧都快放完了。

没错,大多数的照片都是野生动物,可是,也有很漂亮的姑娘。

我心想,陆知遥你个浑蛋,你嫌我长得不好看就直说吧,没有你这么侮辱人的。

给我妈打电话的时候我没敢说出真实情况,要是她知道我跟个刚认识几天的男人跑到荒无人烟,没有水洗澡,没有手机信号的地方去,她说不定会亲自来云南把我抓回去。

我含糊其辞地说,我就去西藏看看,放心吧,没事的,现在很多90后的小朋友都能去,我有什么不能去的啊。

幸好我妈心里对西藏也没什么概念,对于她来说,西藏就是拉萨,就是有布达拉宫的那个地方,她也没搞清楚西藏到底有多大。

“要是有高原反应怎么办?”她在电话那头表示自己的担忧。

“不会的啦,拉萨的海拔跟香格里拉一样,都只有3600米,我前两天去了一趟香格里拉,完全没有一点不适,放心吧!”

这我可没骗她,虽然我只去待了一天就回来了,可是在普达措森林公园里,同行的几个女生都脸色苍白,呼吸困难,我可是一个人健步如飞!

“那好吧,你自己要小心点,不舒服的话赶快给我回来!”

不知道为什么,从我跟许至君分手,搬回家之后,我妈对我明显比以前放任多了,虽然我知道她心里未必真的同意我去那么远的地方——也许真的像康婕所说的那样:自杀过一次了的女儿,她伤不起啊。

收拾好东西在旅馆等快递的时候,我给康婕打了个电话,都中午了,她还没起床。

“你过得真是堕落啊。”我感叹着。

“是啊,我都快穷得要去申请低保了。”她跟我说的完全不是一回事。

“我过两天进藏,有些东西要先寄回来,我怕我妈翻,寄到你那儿吧。”

“行。哎,对了……你那个姓陆的朋友,靠不靠得住啊?不会是骗子吧?”

骗?我有什么好骗的,我有什么值得他骗的?我自嘲地笑笑:“我一没钱,二没美色,三没户外经验,一路上随时有可能成为他的累赘,换了你,你愿意骗这么个傻逼吗?”

“程落薰,你也不用把自己讲得这么一无是处。至少,你是个女的嘛,把你卖给穷乡僻壤的光棍做老婆还是可以的嘛,哈哈……”

听着她猖狂的笑声,我发誓,这笔账我记下了,等我回去见到她之后,我一定会抽她的!

我动身的前一天晚上,陆知遥忽然问我,你有没有帽子?

我摇摇头。

他起身去自己房间里倒腾了一会儿拿了一顶棒球帽过来给我:“戴着吧,你们小姑娘都爱漂亮,生怕晒黑了。”

那顶灰色的帽子被我紧紧地攥在手里,一时之间我不晓得要说什么好,认真地说谢谢还是戏谑着说你真是个好人?都不对,怎么说都不对。

我只是低着头,沉默地看着木地板上我们的影子交会在一起。

“你有没有防晒霜?”陆知遥接着问。

“有。”我的声音很轻。

“嗯,那就行了,药品那些我会准备的,万一有什么事到时候给你打一针葡萄糖。”顿了顿,他又说:“你到了之后别做什么剧烈运动,你第一次去,身体需要一点儿时间适应高原气候,也别忙着洗澡洗头,会减低免疫力。冷的话就找个户外用品店随便买件冲锋衣穿着,当然,都是山寨的,哈哈,不过里面那层抓绒还是挺保暖的,我得跟几个朋友先碰头,十天之内,到拉萨去跟你会合,有事你给我打电话,好吗?”

“好。”我用力地点点头。

在他说话的时候我一直没抬头,很难说清楚为什么在那一刻我会有点儿,想哭,也许是为了即将到来的短暂分别吧。

我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大风大浪生离死别都经历过了,心理还是这么脆弱。

要再多经历一些事情之后,我才可以解释这种突如其来的忧伤是为什么,其实任何一个女孩子,她的多愁善感都不是来源于偶像剧或者言情小说,而是在于那个牵过她的手的人。

那个人是谁,他会不会跟她一起走,或者说是他先走,是明天醒来他就走,还是留在身边永远不走。

在我动身去拉萨的时候,康婕那每天睡到日上三竿的堕落生活也戛然而止了。

她,要,工,作,了。

面试的前一天晚上,康婕把李珊珊拖出来吃消夜,干锅牛蛙辣得两个人狂灌饮料。

康婕灌下一瓶果粒橙之后,哀怨地说:“投胎真是个技术活啊,别人二十多岁开玛莎拉蒂啊,胶原蛋白当水喝啊,每天花费时间最多的活动是上网秀自己的奢侈品,发那些液化得她爹娘都认不出来的照片啊!”

李珊珊有点儿心不在焉,家里的宽带到期了,宋远说几个朋友约好晚上一起去网吧打副本,虽然她不太愿意,可还是同意他去了。

其实宋远一出门她就后悔了,剩下她一个人在家里要多无聊就有多无聊,没什么好看的电视,又不能上网,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她面对着四堵墙壁简直都快要发疯了。

所以当康婕打电话来的时候,她简直想叫康婕一声,恩人啊!

两个女孩子各怀心事地对着一锅牛蛙,有好长的那么一段时间,她们两个人都被笼罩在伤感里。

“康婕,你说,落薰她真的能忘掉林逸舟吗?”李珊珊突然问出这个问题。

康婕怔了怔,手里拿着一次性筷子无意识地敲打的桌子:“这个……我觉得,不会吧。”

“你不是说她认识了新的人,而且,还要跟那个人一起去什么什么阿里巴巴吗?”

“是阿里,没有巴巴!”康婕白了李珊珊一眼,难得碰到一个比自己还没文化的人,这样的朋友,一定要珍惜!

沉默了一会儿,康婕说:“那是不一样的,就算她以后还会遇到更多人,比林逸舟帅,比他有钱,比他爱她,或者比他更难驾驭,我觉得她都不可能忘记他,因为他死在了她最爱他的时候,有些人不是说吗,死去的爱人是完美的。”

在我回来之后的某一天晚上,跟康婕睡在一起,聊起这个话题,她把这番话说给我听,我沉默了很久。

没错,她说的是对的,无论我再遇到多少人,我永远不可能忘记林逸舟。

有人说时间会治愈一切,我也从来不怀疑时间的强大力量,有很多时候我自己都以为自己痊愈了,像城市里大多数女孩子一样过着简单的生活,看电影,逛街,上淘宝,偶尔还去去咖啡馆装装小资。

新的人生观,新的朋友,我以为我已经没事了。

可是会在某一天早上,窗外大雨倾盆,天色昏暗,就像我第一次淋得透湿,被他带回公寓休息那天的天气一样。

有人敲门,我睁开眼睛,我以为是他,然而打开门,不过是要签收的快递。

我没有跟任何人提起只是无数次在心里重复着想起那天的场景,我似乎说过一千次,大雨会让我想起他,不是惆怅的,是震惊的刺痛,身体里面像掏空似了的恐惧,因为我们,永远不会再见。

他的的确确,走了。

因为我无法再改变这悲伤的起源,所以无法终结痛苦日夜相随。

康婕说完那句话之后,李珊珊很久没有说话,周围别桌都是热热闹闹的一大帮人,更反衬得她们两人郁郁寡欢。

“走吧,我明天还要清早起来是面试。”康婕叫老板买单。

起身的时候李珊珊把一个纸袋子交给她:“这个给你。”

康婕打开一开,正是上次搬家时李珊珊穿的那件黑色外套,衣襟上镶嵌了一圈白色,很明显是模仿香奈儿的风格。

她还没说话,李珊珊先开口了:“你不是面试嘛,穿得好一点儿显得有气场些,现在的人都势利。”

我们这帮人都是这样的,就算心里明明很感动,但嘴上也没不好意思说出太酸的话来,康婕明明很由衷地想说声谢谢,可是话到了嘴边,就变成了:“真小气,要借就借一套嘛,你不是还有双gucci的鞋子吗?”

“滚!”

因为顺路的缘故,两个人上了同一辆空的士,李珊珊先到,下车的时候她忽然幽幽地说:“说如果我死了,宋远是不是也会一辈子记得我?”

看着瞠目结舌的康婕,她连忙说:“我开玩笑的啦,白痴,快回去吧,拜拜。”

可是在她下车之后,康婕心里仍然被她那句突然冒出来的话弄得很不舒服,她心想:你们好不容易才再一起,可千万别再搞出什么意外了啊。

第二天早上很早康婕就起来了,过去她总是在这样的时间段坐着空荡荡的早班车回她妈妈家。这个时候路上还算安静,不像再过几个小时那样,沿途的公车站点都占满了人,去上课的学生,去上班的年轻人,还有抢在早上买菜的老人家。

她知道,如果面试顺利的话,不久她也会成为那些人中的一分子,如同一滴水溶入汪洋,像每一个为了生计奔波的人那样朝九晚五的生活。

在熹微的晨光里,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自己跟落薰已经走在了两条完全不同的路上,这是她们以前从来没去想过的问题。

落薰寄来的明信片上说,也许我们都需要一个人,可以安心地在身边入睡,可以说话,或者用来相爱。

这话如果不是写在纸上而是说出来,就显得特别可笑,虽然康婕知道一直以来程落薰这个家伙还保有年少时的率真和孩子气,但是她自己,已经没有心思关注风花雪月这一套了。

现实的生活会把一些原本很澄澈的灵魂磨砺得很粗糙,她看着镜子里自己需要用遮瑕膏才能盖住的黑眼圈,心里说,落薰,还能写出这样的句子,可能说明老天爷还是挺厚待你的。

化好妆,穿上高跟鞋,再套上李珊珊那件价值不菲的外套,看起来真的有一些OL的风采了。

她拿着大大的牛皮纸袋子,里面装着她的简历,在公车站一边喝豆浆一边在脑袋里模拟着待会儿面试的场面,好吧!已经注定不可能成为富二代了,那就跟命运接着玩下去吧!

到了面试地点之后,康婕才觉得自己真的是自作多情了,看着全公司上上下下加起来才十几个人的规模,她觉得……自己这身行头都被糟蹋了。

一个戴眼镜的男生问:“康婕是吧?”

“啊,是!”康婕回答完还纳闷难道自己简历上的照片那么美?让人过目不忘?以至于一见到她本人就立刻认出来了?

“不是……”那个男生好像看穿可康婕的想法,“就你一个应聘的。”

一闻此言,康婕的脑门上立刻三道黑线,她还没说话,一个穿着米色雪纺,烫着大街上随处可见的梨花头的女孩子扭着腰走过来了,她看了康婕一眼,说:“这么热的天,你穿个外套干什么?”

“呃……我……我特别怕冷。”

在众人匪夷所思的目光里,康婕就这么顺顺当当地成为了这个刚刚起步的小公司的一员,要做的事不多,打打文件,接接电话,收发快递之类不需要什么技术含量的活儿,工资不高,但好歹能解决温饱。

真是一个美好的开始,穿着外套,热出一身汗的康婕心里有一张默默流泪的脸。

那天下午公司聚餐,说是为了欢迎新同事,康婕一想到还没拿到工资就要透支信用卡请这帮名字还没记住的人吃饭,她就心口疼。

那个戴眼镜的男同事叫小川,他的位置就在康婕旁边,趁大家没注意,他小声跟康婕说,没事,别怕,是吃大老板的钱,这个公司小归小,对待员工还算比较厚道的。

一听这话,康婕顿时放下心来,外套也脱掉了,顿时神清气爽。

那个梨花头的女同事叫苏施琪,坐在康婕对面,在康婕来之前,她本来是整个公司唯一的女生,平日里横行霸道惯了,男生们都不太跟她计较,除了老大之外,她就是这个广告公司的一方霸主。

可是现在康婕来了,姿色不逊于她,待人接物却比她温和,难怪男同事们在第一天就纷纷表示出自己的友好。

其实苏施琪弄错了,康婕绝对不是温柔如水的主儿,她只是……还没暴露出狰狞变态的真面目来。

“我估计那个女的对我印象不怎么样,不过,我对她印象也很差。”聚餐完回家之后,康婕在QQ上跟我讲。

“怎么呢?美女相轻啊?哈哈。”这个时候的我在成都一家青旅里,正值雨季,滇藏线的路况不好,何况我独身上路,金钱精力都是问题,于是选择折去成都,再上拉萨。

“不是,你没看到她那副我抢了她男人的样子,才第一天啊,就冷眉冷眼地对我。晚上吃饭的时候老大说为了欢迎新同事,我们干个杯,所有人都举起杯子,就她骚兮兮地说,我是酒精过敏的体质,不能喝酒的。我靠,要多做作就有多做作。”

“嗯,看样子你以后日子不太好过啊。”我在视频这头挑着眉毛感叹。

“是啊!我还跟你讲,她那个胸啊……我怀疑有F杯!真的!我估计放杯水在上面都不会倒!”康婕一边眉飞色舞地说一边手舞足蹈地在她自己平坦的胸口比画出一个巨大的弧度,逗得我哈哈大笑。

“真的,程落薰,我觉得我又要开始过那种跟女人斗智斗勇的生活了,我的人生太悲催了。”下线之前,她苦着脸说。

我对着摄像头挥挥手:“你放心,到了西藏我会替你多拜拜佛,保佑你战无不胜!”

在我暂时放下困扰我的那些往事,准备在拉萨安安静静地享受一段与世无争的时光,在康婕彻底脱离了昼伏夜出的生活,再也不需要在凌晨的时候坐在火车站的麦当劳里握着一杯朱古力等天亮的时候,李珊珊和宋远那边却又陷入了水深火热、硝烟弥漫的氛围。

导火索是一盒樱桃。

那天宋远下班之后累得说话的力气都没了,他也知道都怪自己前一天晚上打副本打到凌晨才回家,没休息好才这样的,要不是中午那个叫橙橙的女孩特意跑去帮他买了咖啡,可能他都撑不到下午收盘就趴下了。

对了,这个叫橙橙的女孩不是之前引起李珊珊跟他吵架的那个。

宋远真是不敢想象,如果被李珊珊知道又冒出一个新的,被她称为“潜在小三”的姑娘,她是不是会逼着他辞职算了。

他就这么一边胡思乱想着,一边拿出钥匙打开了门,刚换好鞋子往床上一倒闭上眼想休息一下,李珊珊就扑上来了:“我买了樱桃!我靠,70块一斤,你快起来吃!”

其实她也是好意,怎么都没想到自己刚说完这句话,宋远的眼睛立刻睁开还瞪着很大,眼神复杂地看着她。

“怎么了?你不想吃?你是不是太累了?说了要你晚上别去打副本嘛……”

“闭嘴。”宋远的声音不大,语气却很不好。

以前小吵小闹也有很多次,可是从来都是势均力敌地对打对骂,无论怎么样宋远都没有用这种语气对她说过话,听着听平静的,但平静后面正在酝酿着一场暴风骤雨。

李珊珊从床上爬起来,抱着手肘靠着墙壁站着,脸上的笑也褪去了,她预感到今天他们又要开战了。

她心里默默地算了一下时间,距离上一次吵架,好像才过去四五天吧……

“你在乎你那张脸我知道,你花钱做手术我从来没说过什么吧,我知道你爱漂亮,怀念以前所有人都说你是美女,所有人都争着抢着对你好的日子,但是你能不能搞清楚,现在不是以前了,你可不可以改改你那种大手大脚花钱的习惯?你知不知道,连浅浅满月的时候我都没给她买过一样东西。”

宋远的语速很慢,但是每说出一个字,都像是在李珊珊的胸口捅一刀,要不是靠着墙站着,她几乎都要瘫坐在地上了。

话一说出口就收不回来了,其实宋远在说完之后马上就后悔了,看到李珊珊凝重的神情和难以置信的眼神,他心里也有点儿慌了。

他伸出手想把她拉过来,可是手刚刚碰到她就被甩开了:“别碰我。”

“珊珊……”

李珊珊打断他的话,幽幽地说:“宋远,你不觉得是自己太无能了吗?”

小小的房间里空气好像凝固成了带刺的冰凌,随着呼吸进入肺叶,跟着,五脏六腑都一起痛了起来。

为什么会这样,当初拼了命地要相守在一起,难道只是为了互相伤害起来方便一点儿吗?付出那么大的代价,差点弄得众叛亲离,就是为了在日后有资格指责对方吗?

如果不是因为你,我怎么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几乎在同一时刻,两个人心里都冒出了这句话,在不被谅解的对视中,这句话变得越来越清晰,与之伴随而来的,是无穷无尽的悲哀。

李珊珊贴着墙壁滑坐在地上,两只手捂着脸,很久很久没有再说一句话。

宋远点了烟,颓然地看着自己蜷缩在墙角的小爱人正瑟瑟发抖,却不知道可以做一点什么减轻她的悲伤和痛苦。

是的,她那句话真的很伤人,几乎将他的自尊心戳出了一个汩汩冒血的伤口,但是,能否认吗?能否认她说得不对吗?

无能。还有哪个词语会比这两个字更能够践踏一个男人的尊严?

很多人都会说,气头上说的话,别当真。可是所有人都知道,气头上说的话,才是真话。

因为忍无可忍了,因为理智崩塌了,那些夜以继日盘踞在心里的感受才会宣泄得淋漓尽致。

宋远把烟头捻灭在烟灰缸里,那是一只橙色的烟灰缸,当初决定同居的时候他们一起去买的,75块钱,后来康婕告诉他们,在下河街一模一样的货才卖15。

两个常年生活在衣食无忧的玻璃罩子的人,自以为爱情是宇宙中最强大的力量,凭借着它就拥有了对抗罩子外面风刀霜剑的能力,然而当甜美的糖衣被舔舐干净,生活渐渐露出它本质的,不那么美好的内核时,他们才痛苦地发觉自己当初是多么天真。

而爱情……爱情多么美好,可是不堪一击。

宋远一言不发地打开门,他没有向李珊珊交代自己要去哪里,她也没有开口问他要去哪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们都变得那么小心翼翼。

在每次争吵过后,都要花费加倍的时间来修复裂痕,在每一个激烈的夜晚过去之后,都要假装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那样亲密无间。

宋远茫然地走在亮起路灯的马路上,想起了很久以前那种生活,跟姐姐住在一起,无论自己多浑蛋,闯了什么祸,都有姐姐来收拾烂摊子,那个时候吃的穿的用的哪一样不是这个城市里最好的,哪里用得着在冻死人的大冬天早上起来坐公交去上班,拎着笔记本满城跑,费尽唇舌游说别人开户。

那个时候他还没有遇到李珊珊,过着公子哥的生活,今朝有酒今朝醉,哪里会去想如果明天不工作吃什么。

走在街上的宋远,和蜷缩在房子里一动不动的李珊珊,第一次不约而同地冒出这样一个念头。

当初那么执拗的,不顾任何人的反对要在一起,是不是,做错了?是不是,根本就不值得?

那天晚上宋远没有回去,他去了中天国际。

以前属于他的那间房还空着,只是堆了一些婴儿用品,他坐在熟悉的那张床上,忽然之间眼睛里凝聚起满满的眼泪。

把浅浅哄睡了之后,罗素然走过来倚着门看着他,他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还记不记得,那天晚上你换了一身衣服,信誓旦旦地跟我说了一席话,然后你跑了出去,再也没有回来。”罗素然轻声说。

她的话就像一剂催泪剂,原本宋远还想努力克制的眼泪,在这一刻犹如洪水决堤。

真丢脸,他心里愤愤地骂自己。

罗素然走了过去坐下来,揽住他的头,眼神失焦地停留在墙壁上,好像在与记忆中那个不愉快的夜晚对峙着:“你不知道那天我有多难过,比被男人抛弃还要难过。爸妈去世之后,浅浅出生之前,你是我唯一的亲人,我觉得我有义务让你过得好,过得不比父母健全的任何一个孩子差,但是我失败了……从来没有过任何一件事比你离开我更让我伤心。”

“如果你在外面过得不开心,就回来吧,亲人永远是亲人,你再任性,再不懂事,我都还是你姐。”

那是宋远成年之后,第一次哭得那么凶,那么尽兴。

那天晚上很晚很晚的时候,李珊珊收到宋远的短信:我拿着刀,就没办法拥抱你,我放下刀,就没办法保护你。

她黑漆漆的屋里里,握着手机,一直看着那句话,一直看着,直到喉咙里发出呜咽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