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我觉得你非常有趣

秋意渐浓,漫天的落叶,夹着金秋的黄铺满大街,匆匆的行人踩在脆叶上,发出‘嘎吱’的轻响。

上岛咖啡厅,坐落于海玛江沿岸,江水悠悠刮出影绰的光,徘徊在咖啡厅的玻璃墙上。

坐在靠江边位置的男人,工整的蓝色西装,衬衫解开两粒纽扣,领口微微敞开,袖扣镶嵌着珍贵的南红玛瑙,散发着低奢的光泽。

他温和如玉,星子般的眸给人很亲切的感觉,但眉梢眼角的飞扬,却带着一丝花哨。如此之人,给人第一感觉就是轻佻、亲切,却又不够稳重!

他单手横在沙发上,目光看向门口进出的人,眼看时间越来越近,他的目光中隐隐流露出一丝期待。

金梦,金时代最宝贵的明珠,真如调查资料上那么有趣吗?

咖啡厅门口,金梦抬了抬那副又重又大的黑框眼镜,通过玻璃墙的反射,又整理了一番,推门走了进去。

平日张扬美丽的长卷发,被她梳直垂落胸前,古板暗沉的衣服穿在她身上尽显老气,白皙的脸颊还被她故意‘修饰’点缀了几颗雀斑,搭配那副黑框眼镜,让她看起来就像那种足不出过户的老宅女,跟她平日的形象,简直判若两人。

走进咖啡厅,她一眼就找到了元壤的所在位置,直接朝他走去。

来到桌前,她故意表现得唯唯诺诺的模样,“请,请问……你是元壤先生吗?”

她结结巴巴说着,故作害羞地低下头不敢看向元壤,敛下的眼眸,却俏皮地闪过一缕光,暗暗佩服着自己的演技天份。

元壤放下手中的咖啡,细细打量眼前的金梦,有一瞬的懵然。

这女人是谁?

这穿衣打扮,乖巧却又俗气,一脸唯唯诺诺连自己都不敢多看一眼,说好听点是害羞,难听就是怂。

金梦看着他傻眼的模样,心里正偷着乐,更专心地‘演戏’,“我,我是金梦,金属的金,双林夕梦,我哥哥是金涵宇,我是来和你相亲的……”

说到最后,连字音都听不清,她故作因为紧张,惯性地扶了扶眼镜。

今天这一道具、演技上线,据她对元壤的了解,他最不喜欢的就是这种宅女类型,只要元壤主动跟哥哥提出不喜欢她,那么这次相亲失败的罪名就扣不到她的头上!

“我能坐下来吗?”金梦怯生生问着,一直低着头。

“坐下来吧!”面对眼前这位宅女金梦,元壤的眼中闪过一丝失望。

但近距离观察金梦,他油然而生一丝怀疑,这张脸和照片上的好像是同一个人,但这打扮和性格怎么会偏差这么多?如果资料没有错的话,那么她……

这套路,就变得有趣了。

金梦在服务员的推荐下,要了杯拿铁拉花。元壤手撑在桌面,专注地看着她,“我可以叫你小梦吗?”

金梦汗颜,却装做一脸无所谓,“可以的,元壤先生。”

“小梦,你平常有什么爱好吗?”

“我这个人比较宅,就喜欢呆在家里看看小说,也不喜欢出去,哥哥老说我这人太闷。”说话间,金梦观察了他的表情,心里有点忐忑不安,他怎么看起来好像很有兴趣跟她聊下去呢?

“看小说,正好,我也喜欢看小说,你都喜欢看什么类型的小说?”元壤笑笑,语气中带着一丝雀跃,仿佛寻觅到知音。

金梦没想到他会问得这么仔细,可平常她根本不看书,怎么办?怎么回答?要是回答不上肯定得穿帮了!

她努力思考回想,灵机一动,想起某天无聊看了一段电视剧,好像就是小说改编的,叫什么名字来着?

“《傲慢与偏见》我最近在看这个。”好险好险,金梦在心里为自己的机智点赞。

“看来我们真有缘分,简·奥斯汀所著的这本《傲慢与偏见》我也看过,你认为达西除了为人傲慢,性格还有哪些特点?”

什么?

达西是谁?

她不过是在播的时候随便看了个片段,根本什么都不知道?

灵动的眼珠子一转,她端起咖啡喝了一口,看来只能碰碰运气了,“他,他的性格不太突出吧!”

元壤一听她的回答,颔首,“在一般人眼中,恐怕都和你的观点差不多,他不像《呼啸山庄》中的克利夫那样心灵扭曲,也不像《飘》中的白瑞玩世不恭。达西对伊丽莎白的爱始终如一,他表面看起来傲慢无礼,但内心仁爱,知错就改。作者从他和宾格莱的对比中,已经明显表达出这一点。”

金梦安静听着他说出的一大堆不认识人物,低头喝着咖啡。

可元壤又问道:“达西和伊丽莎白相遇的第一场公共舞会上,主人让达西邀请伊丽莎白跳舞,但达西因为听了伊丽莎白母亲本奈特太太的话,直接拒绝了,让他们结下梁子,那句话说着虽然庸俗,但确是最重要的导火线,说来我也忘了,你还记得本奈特太太那句原话吗?”

完了完了,又是一个她不知道答案的问题。

金梦额前浮起一层虚汗,明明是一个秋意深浓的季节,她却被这个男人逼得紧张到出汗。

她努力思考着,思来想去脑袋一片空白,“我,我也忘了,抱歉。”

元壤突然变得安静,给金梦的感觉很奇怪。

她总觉得元壤看她的目光过于尖锐,就如两把刀子,硬生生刮在她的脸上。

终于,元壤笑了,他姿态慵懒,放在桌面的手轻轻敲着,换了个话题,“我这除了喜欢看国外的名著小说,对中国的四大名著,也有所研究。”

提起四大名著,金梦就来劲了,“四大名著,我最喜欢看司马光的《史记》。”

“史记?”元壤平静的面容崩了,唇角玩味的笑,愈发扩大。

“元壤先生,你怎么了?”金梦头一次正眼看他,觉察到他嘴角的玩味,心里的不安,随之蔓延。

“小梦,你确定《史记》是司马光所写,是四大名著之一?”

“……” 听他的语气,金梦这才意识到自己说错了什么。

她郁闷至极,他不是花花公子哥吗?不应该是整天泡妞玩乐吗?怎么还喜欢看书?

“小梦,怎么不说话了?”

她冷汗潸潸,有些坐不住了,尴尬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正想着办法逃脱时,元壤已经坐到她身边,手搭在她椅背上,整个人暧昧地凑了过去。

空气中多了丝薄荷香水味,金梦想避开他,“元壤先生,你这是做什么?”

他嘴角勾笑,敲了敲她的眼镜架,语带玩味,“小梦,以后演戏,也得做足功夫才行。”

金梦惊讶,难道自己已经暴露了?但她依旧强装镇定,“元壤先生,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怎么听不懂?”

“现在听不懂没关系,等会你就懂了。”

这家伙原来是只千年老狐狸,是她太轻敌了。

见她不语,元壤撩起她耳际垂落的发,“小梦,我就喜欢你这种有个性的女孩!”

金梦大惊,“元壤先生,我这个人很宅很固执,脑子又不会变通,不可能是你喜欢的类型。”

“你错了,娶妻就应该娶你这样的。”元壤这话说得很认真,故意在她耳边又补了句,“我觉得你非常有趣。”

这话让金梦听得心里拔凉拔凉的,她脸上挂着勉强的笑容,想找借口开溜,“元壤先生,我下午约了朋友陪我去买书,我就先走了。”

她拉开椅子站起来,却被元壤一把拉住,“小梦别急着走啊,你得留下一个联系方式给我,我们才有开始。”

金梦缩回自己的手,拒绝道:“不,我认为我们不合适。”

她语气坚定,一秒钟都不想跟他再呆下去,撂下那句话扭头就走。

元壤倒没追上去,看着她匆匆离开的背影,嘴角勾起玩味的笑。

金梦,有点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