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在家

开始、结束、阶段、期限,斯蒂芬妮认为这些词剥夺了她的隐私,不过她没有想过,其实,她的隐私可能已经永远消失了。对于她这样一个年轻的女性,她的知识,无论是先天本能还是后天智识,都有显著的阶段性——月经、家庭、学术、发育、血液、仪式、证明。怀孕是另一个相似的阶段,时长比较固定。

12月,她在里思布莱斯福德女子文法学校的教学工作结束。在最后一次学校大会上,弗雷德丽卡获得了校长学术成就奖,斯蒂芬妮以前也曾荣获这项殊荣;斯蒂芬妮这次则得到了同事和女同学的送别礼物。弗雷德丽卡表情严肃地大步走上主席台,接过一本《牛津英国古典文学大全》。同事和学生给斯蒂芬妮的礼物各不相同,但都很实用:一套有警报功能的电动茶具,一套百丽耐热玻璃盘,附带一个有夜灯的加热器,一套纯手工新生儿衣被,有绣花小睡衣、钩针羔羊毛衣、针织帽子和靴子、漂亮的毛绒毯子、一只毛线织的羔羊玩偶,上面缝了黑色的眼珠,脖子有点歪,用朱红色的丝带吊着。女校长先发表了一通长篇大论,说大家都会想念斯蒂芬妮,又讲了几句祝贺弗雷德丽卡的话。然后,大家齐唱《礼拜散时歌》,斯蒂芬妮热泪盈眶,不是因为她热爱学校,而是因为一个阶段要结束了。

她骑着自行车出了学校,正式来说,这是她最后一次出这个校门。她看到弗雷德丽卡在她前面大踏步走着,跨过仍未整平的炸弹坑,背着一个书包、一个大纸包、两只鞋袋和一个托纸架。

“要放到我的车篮里吗?”弗雷德丽卡吓了一跳。她浓密的头发披在肩膀上,因为平时扎着带子,所以散开之后卷成了波浪形。

“你不应该再骑车。对你自己和小孩都有害。”

“别废话。我有分寸。把包给我。”接着,她们一起默默向前走。

“你要去哪里,弗雷德丽卡?”

“一个叫尼姆斯的地方。”

“哪里?”

“校长跟我说的。她说有个法国人想找个优秀的英国女孩陪他们女儿练英语。过完圣诞节就去。很高兴能说点法语。很高兴能马上离开这里。不知道那些小孩怎么样。”

“我是说你现在要去哪里?”

“哦,去参加一个仪式。你可能会反对。如果你不反对,你也可以去。你先别从那东西上摔下来。”

“什么仪式?”

“献礼。里思布莱斯福德女子文法学校的。”

她掀开防水衣,斯蒂芬妮看到她里面穿着一件紧身黑色毛衣,系着腰带,下面是灰色铅笔长裙。

“沉运河。你要来吗?”

“把什么沉进运河?”

“布莱斯福德女子文法学校的东西。衬衫、领带、贝雷帽、裙子、短袜、健身器材,等等。我不能把防水衣放进去,我只有这一件,但是我加了其他东西让包裹足够重。”

“什么东西?”斯蒂芬妮问,她害怕是那本《牛津大全》。

“石头啊,傻瓜。我才不会把书也沉进去呢。你还不了解我?”

“把那么好的衣服沉进去,真可惜。有些可怜的女孩……”

“我说过,你不必来。如果你已经变成了全职的牧师太太,你就别来。真希望我能理解你的苦衷。斯蒂芬妮,你要那个电动茶具干什么?你是想留着那些丑陋的小衣服,让丹尼尔施舍给流浪汉吗?你不用回答。来吧,帮帮忙。就这一次。”

里思布莱斯福德运河没什么大不了的地方。它已经被废弃了,而且每况愈下。水里长满一种奇怪的细长的黑色水草,看着像一缕缕油烟,冒到水面的尖顶是淡绿色的,接近褪色的苔藓。堤岸已经开始塌陷,损毁的砖头开始掉落。小男孩们偶尔来这里玩耍。姐妹俩来到河上一座很窄的桥上,周围空荡荡,只有一个燃气罐和一块脏兮兮的大幅广告板,展示着白锡包香烟的广告。斯蒂芬妮把自行车靠在防护墙上。弗雷德丽卡把纸包搬到平台上。

“仪式很简单。不用说话,不用又蹦又跳。我成人了。我就想让人知道,这些东西都是负担,从头到尾净是负担,我要摆脱出来,也绝对不会后悔,我再也不会回头。帮帮弗雷德丽卡·波特吧。我再也不要过集体生活,我再也不属于哪里、属于谁了,我就是我。你愿意帮我扔吗?”

斯蒂芬妮想起了那套婴儿用品,柔软舒适,做工精致。她想起校长费莉西蒂·韦尔斯,这个老太太是乔治·赫伯特15和英国国教的追随者,她一辈子都在用这些所谓美好的东西,试图感化这个肮脏小镇的女生。她想起了约翰·济慈,济慈生于英国伦敦的汉普斯特德,死于意大利罗马,所有剑桥的学生都在读他的诗歌,这里的课堂也在教。她的脑子里还闪过逐渐变黑的红砖墙、教室里的粉笔灰、鞋柜、脏兮兮的冰球靴子,以及那么多女生一起散发出来的气味。

“愿意。”

“那就来吧,一、二、三,走。”

那个纸包哗啦一声掉进河里,溅起很高的水花,然后,水面泛起腻乎乎的气泡,冒起来慢,破灭也慢。

“没有别的仪式?”斯蒂芬妮这样问太不懂事了。

“没有了。我不是跟你说过吗?就表示一下,没有别的意思。我要是跟你回家去,你不会请我喝茶吧?会不会?我还不想回那栋房子里。”

丹尼尔的妈妈要来了。这并不意外,已经说了好几个月。他们原来住在一套廉租房里,后来搬进了这间小屋,虽然比较陈旧简陋,但总算有地方让他妈妈住,而且她摔过一跤,住在这种房子里更好、更方便。他们自己的房间都还没有装修,就先给她装修了一间卧室,贴了花纹墙纸,布置了一把柔软的扶手沙发椅、一盏灯罩有流苏边的台灯、一床缎面的被子、一张玻璃台面的梳妆桌,这些都是丹尼尔从谢菲尔德的老房子里搬过来的。去医院看过妈妈后,丹尼尔一直闷闷不乐,斯蒂芬妮注意到了,但没多问。他说,可能就那张梳妆台值得搬过来。不过,他说,这张梳妆台可能太大了,在这间房里,确实太占地方了。当然,在原来的地方也差不多。

她来的那天,斯蒂芬妮上楼在梳妆台上摆了一些花,一盆深紫红色接近紫褐色的仙客来,一只水晶瓶里——这只水晶瓶是结婚时人家送的礼物——插了紫苑花,有紫色、樱桃粉和贝壳粉。都是勇敢而又优雅的花。丹尼尔还在车站的时候,她记得台灯之前闪了闪,好像要坏了。她关掉重新开,还是闪烁不定。她下楼去拿保险丝和螺丝刀,再上楼把保险丝给换了。她快爬不动楼梯了。她在干活的时候,小家伙有一只手,也可能是一只脚,顶着她的肚子,肋骨下面凸起了一块。她听到门口有声音,但她一下子竟然站不起来,因为小家伙在肚子里闹腾。 她很想去开门表示欢迎。

丹尼尔的妈妈说话的声音不高,有点哀怨,尾音悠长。

“……再也不坐英国火车了。一定要坐汽车,再要走,恐怕得拽着我的脚把我拉出去。”

斯蒂芬妮终于走了下来。奥顿太太整个人瘫在丹尼尔的沙发椅上,像一堆蓬松的靠垫。她的衣服,她的脸,她的一双手,她两条圆滚滚、油光锃亮的腿,后来她跟弗雷德丽卡说,就像也不像那些色彩鲜艳的紫苑花。斯蒂芬妮这时觉得,那些花就像有瘀青的肉体。她戴着一顶椭圆形毡帽,帽子顶部刻意压出一道凹槽。帽子下面露出几束铁灰色的柔软的头发,像绵羊毛似的卷起,泛着些紫色,可能是脖子上的人造丝绸印花围巾的缘故;围巾很大,闪闪发光。斯蒂芬妮的大肚子顶着沙发椅的扶手,弯下腰去亲吻奥顿太太的脸。那张暗红色的脸上堆着几团圆滚滚的肉。她问,要不要喝茶?

“不用,谢谢你,宝贝。我刚才还跟我们的丹尼尔说,火车上那些所谓的茶,已经让我倒足了胃口。我受不了了。不喝茶。你不至于已经给我烧饭了吧?这段时间我吃不下东西,吃了就想吐,出院以后都这样,胃口都被医院给折腾没了。你看看在医院我们都吃什么!油腻腻的裙边牛肉,一点恶心的沙拉,半个估计烧好放了两个星期的鸡蛋,几片卷心菜老叶子,再加几小块甜菜根。怎么吃得下啊,吃下去也得吐出来。我跟你说,那些鸡蛋不知道是从什么鬼地方弄来的,给我当早饭吃,简直就是臭气弹,但又不好叫那些护士闻一闻,她们不可能给我们换别的。幸好隔壁床的人有个女儿在巧克力厂里工作,带来一大袋一大袋自己吃不完的不合格品,天天吃巧克力,就想吃点咸的,然后她就带烤花生米,还有斯密薯片。反正她也不吃巧克力,连糖水都不喝,所以我就享福了。过了两个星期,她去世了,我的好日子也到头了。跟你说,我们的丹尼尔三天两头去医院,她们以为我也要差不多了,就是说我的日子到头了。”

过了半小时,她终于脱下了外套和帽子,她的行李堆在斯蒂芬妮的床上,因为她的房间里放不下。她说:“有好一点的茶吗?”斯蒂芬妮听了一愣,好久才明白,她这个婆婆,人家要给她东西的时候,她习惯先谢绝,不知道是假客气,还是怪癖。

两小时后,马库斯回来吃晚饭,丹尼尔的妈妈还在喋喋不休。斯蒂芬妮一边听着,一边从厨房进进出出,炒了蔬菜,又做了汤。她的儿子坐在餐厅的椅子上,越听越坐立不安,不断皱着眉头。她始终没有提到儿子、儿媳和孙子,她唠叨的都是自己的那点事情,包括火车里的遭遇、达林顿车站的见闻和谢菲尔德医院病房里的琐事,还有几个她研究得很透彻的老太太,也有几个不那么熟悉的。斯蒂芬妮对这些人很了解,但是,对于丹尼尔的妈妈,她反而很陌生。她觉得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累过。

今天天气不错。马库斯在门外徘徊,探了一两次头,然后才跟往常一样低着头“闯”进来。进门后,他稍微站了一会儿——丹尼尔的妈妈在,他不敢轻举妄动。

“这个人是谁?”

“我弟弟马库斯,这段时间住在这里。”马库斯看着她,眼神呆滞。

“马库斯,这是丹尼尔的妈妈。她刚搬来和我们住。”

马库斯和丹尼尔的妈妈都没有说话。丹尼尔觉得,那两个人都不大情愿接受对方的存在,虽然事先都已有所了解。斯蒂芬妮把饭菜端到了餐桌上,有烤牛肉、约克郡布丁、烤土豆和西兰花。肉很贵。她和丹尼尔一直在研究鲱鱼、牛肉片、西葫芦洋葱馅饼怎么烧。丹尼尔的妈妈紧挨着丹尼尔坐,眼光毒辣地盯着每个人的每个动作。马库斯搓着手。奥顿太太对他说:“别紧张,小伙子。”

他马上把手插到口袋里去,低下头,侧身走向他的座位。

丹尼尔开始切肉。他用夸张的语气赞扬了那块肉,他们难得吃到这样的牛肉。奥顿太太什么也没说。她把烤焦的边缘都切掉,只吃中间的部分,所以,她的盘子边上碎肉越来越多,越堆越高。她吃得津津有味,吧唧嘴的声音很响。马库斯捂住嘴,把几乎没有碰过的盘子推开。奥顿太太对斯蒂芬妮说,在她的那个年代,他们吃大块的约克郡牛肉,肉质松软,火候刚刚好,每个人一份,先在盘子里放点汤汁再放肉,吃的时候要先刮掉肉汁。家人又给她分了两片牛肉,她叫丹尼尔从边上开始切,她看到血淋淋的肉会倒胃口,人和人的口味不一样,对吧?接着,她语重心长地对马库斯说:

“你好像什么也没吃啊,小伙子。看你那么憔悴,不吃不行啊。再怎么也要吃下去。”

她说完就笑了。马库斯眼神呆滞地盯着他的盘子。

“这样没什么道理吧?小时候,人家给我们吃什么,我们就得吃什么,这是规矩。你这样怎么受得了?”

马库斯默不作声,用叉子戳着桌布。斯蒂芬妮说他前段时间生了一场大病,目前正在恢复。丹尼尔在谢菲尔德就跟她说过了。奥顿太太似乎注意力都在马库斯的身上,丹尼尔和斯蒂芬妮倒是被冷落了。她继续追问他到底得了什么病,是怎么治的。马库斯没有接她的茬。奥顿太太心里琢磨着这是怎么回事,转过头来跟丹尼尔和斯蒂芬妮交谈,说来说去也都是马库斯的病,感觉马库斯像透明人似的。丹尼尔觉得,这样可能更合马库斯的胃口——不被理睬,好像在又不在。此后几天,丹尼尔的妈妈继续跟他们讨论马库斯隐秘的病情,都不把马库斯本人当回事,让夫妻俩觉得相当尴尬。

去睡觉的时候,斯蒂芬妮被暂时放在地上的那盆仙客来绊倒了。她重重地摔到了地上,睡衣上沾满了灰尘、花盆的碎片和从瓶里洒出来的水。丹尼尔过来的时候,她还在地上,用手和膝盖撑着,泪流满面。几扇门都关着,没有动静,但估计里面的人都在侧耳倾听。丹尼尔蹲下来,一只手托着她粗壮的腰,扶着她慢慢站起来,然后要牵着她进卧室。她不走,像演哑剧似的指着睡衣上的脏东西,满腔怒火。她站着不动,身体不停颤抖,低声抽泣。

“别这样。”他拉开抽屉,不停地翻,想找一条干净的睡衣,“等一下,亲爱的。”

“别把我的东西弄得乱七八糟。”

“找到了,找到了。我什么时候把你的东西弄乱过?”

他将她的睡衣从她的肩上提起,从头上脱掉,她没有反抗,一下子全身赤裸,露出浑圆的乳房,肚脐诡异地凸起,相比壮硕的躯干,双手双脚都显得那么瘦弱。她还在哭,丹尼尔一边轻拍着安慰她,一边给她穿上了睡衣。他用沙哑的声音在她耳边轻轻说:“上床睡觉吧。亲爱的,走吧。”

“我得先把这些东西清理掉。我只想表示欢迎,让家里更温馨一些。我本来还以为自己选对了颜色呢。”

“听我的,”他说,“不用了。这样她就很高兴了。她觉得花草会产生二氧化碳。这是真的。她认为晚上最好把花搬出去。她一直是这样的,我爸爸去世前住院的时候,护士就每天晚上都把花搬出病房。真的。她就是跟她们学的。”

“搬出去吧,搬得越远越好。”斯蒂芬妮像是一个在耍脾气的孩子。

“算了,她腰不好,弯不下去。大家各有各的难处。你去睡吧,我来清理。”

她上床去睡觉。她仔细听着,听到了簸箕和扫帚的声音、水龙头的声音、后门打开的声音。他肯定在挖坑,要把仙客来栽在那里。他做事情很仔细,她没见过这么仔细的男人。然后,她听到他轻轻上楼的脚步声,接着,她听到花盆和托盘碰到一起叮叮当当的声音。他上床后,他们就抱在一起,身体都有点冷,但很干净,两人都不说话,翻身的轻微响声都可能被隔壁的人听到。随着她的身体慢慢放松下来,肚子里的孩子开始像海豚一样翻江倒海,也像体操运动员一样在做各种动作。就白天和夜晚对比,还是夜里比较折腾。丹尼尔对妻子的身体非常狂热,即使是这样臃肿的状况,但他对肚子里的生命不是很感兴趣。里面越折腾,他便越疏远。竟然在床上也没有隐私!华兹华斯……她慢慢入睡……华兹华斯……不等那句话在她的脑子里成形,她就睡着了。她梦到孩子没有足月就出生了,像个小袋鼠。她经常做这个梦,这次也不是最后一次,在这次的梦里,她好像看到小家伙稀里糊涂地跑到奥顿太太的跟前,然后,在她夸夸其谈的时候,爬上她肉滚滚的脸庞,每越过一团肉,她都担心小家伙会在沟里出不来,然后被憋死。

马库斯看着精神科医生,精神科医生看着马库斯。这个精神科医生叫作罗斯先生,在马库斯的记忆中,罗斯先生中等身材,皮肤中等棕色,声音中等音量,不太说话。有时候,马库斯觉得他是戴眼镜的,有时候觉得他不戴眼镜。他的诊室看起来有点棕色,也有点灰色,卡尔弗利医院的诊室都是这样的。诊室里有一张棕色的皮革沙发、两把金属装饰的皮革椅子、一张橡木桌子、几面淡绿色墙壁,还有一只档案柜和一只金属衣柜,都是军舰灰的颜色。桌子上方贴着一幅蒙克的油画《呐喊》的印刷品,另一面墙上挂着一本折了角的挂历,印着彩色的《伟大画作》,这个月份是塞尚16的苹果静物画。诊室里装了威尼斯式的百叶窗,通常都是放下的,只有叶片张开着,望出去隐约能看到一些管道、逃生梯和一口外壁被熏黑的井。马库斯没有在沙发上躺着。他坐在桌前的椅子上,低着头,视线躲着罗斯先生,只时不时地侧头打量着房子的棱角和地上的光影。

对于罗斯先生是否能“帮”他,他不抱什么幻想。之所以这样,原因在于他对“帮”的定义,在他心里,所谓“帮”,就是要将所有问题都搞定,让他回到从前正常的良好的状态,可他自己都说不明白,这样的状态究竟是否存在过,是否可能存在。什么叫正常?人们有时形容他们的一些行为和关系是正常的,但是,在马库斯的经验中,他们说的和他们实际的表现和状态并没有很明确的关联。比尔会说父子、兄弟、姐妹和男女生的关系是正常的,他还会喊出其他的定义和标签——所谓上学的学生、结交的朋友、“擅长运动”和“聪明的家伙”,同样奇怪地正常化了真实的指代对象。在马库斯的心目中,“正常”就像描图纸或者拼图上复杂的图案,按原图描好或者拼起来以后,形成边界模糊的轮廓,和原图不可相提并论。卢卡斯·西蒙兹的魅力在于他表现得很自信,很幸福,很“正常”,是个好兄弟,擅长运动,是靠谱的领导,是“聪明的家伙”,穿着得体的休闲西装、法兰绒衬衫,常常笑容可掬。他一直能表现得很正常,就是因为他不正常,他是旁观者,他很疯狂,他有锐利的目光,知道什么是正常的,什么是理想的状态,而他也渴望拥有这样的状态。

马库斯没想过要跟罗斯先生说这些话。他既内向,又自负(波特家族的特征),他觉得即使跟罗斯先生说了,他也不一定能领会,而且他觉得罗斯先生最感兴趣的是性爱。他觉得罗斯先生就想知道他马库斯到底是不是同性恋。他自己也想弄明白。每每回忆起和卢卡斯这段带有情欲的关系,他都为此感到焦虑、恶心,但是,他无论如何都不会和罗斯先生讨论这些。他从内心深处渴望抛弃性欲,做个干净的人,可是,即使他这样说了,恐怕也没人会相信他。他礼貌而果断地拒绝了罗斯先生的建议,任整个房间陷入长长的沉默,就像一块顽石被丢进河里,下沉时缓缓荡出的涟漪。罗斯先生认为他年轻单纯,想法简单,其实并非如此。不过,他乐于装成一个愣头愣脑的小屁孩。他觉得,他和罗斯先生都认为对方很无趣,两人都昏昏欲睡。

本周,因为比尔的一封信,一封措辞谨慎而又充满关切的信,罗斯先生想问问马库斯是否想要回家,如果想,他有什么打算。马库斯说他不想回家,又补充说还会再离家一段时间。罗斯先生问他为什么不想回家,马库斯说,提到回家他就害怕,回家就像被关进笼子里一样,家里很吵,他不想回家。罗斯先生问他不想回家的主要原因是什么,马库斯绝望地说,家里的一切,所有的一切,特别是那些噪声,但总之,家里没有让他回去的理由。

在他们冗长的对话中,“家”这个字确实在他的脑海里转化成了一副吓人的景象,但他甚至都没有想到要和罗斯先生说。

他看到了一幢房子,就像小学生在课堂里画的那样,有四扇窗户,有烟囱,有门,有花园,有穿过花园的小路,有长方形的花坛,花坛里种着菊花。不过,这幢房子却粗制滥造,十分脆弱,堪堪关着某种身披铁锈色皮毛的巨大生物。房子呻吟着几乎被它撑爆,缝隙间满是闪光的毛发,随处可见鼓胀的肌肉,窗口闪过它的爪子。这只野兽就这样在房子中间咆哮怒吼。

谈到比尔的愤怒和马库斯的恐惧,他们的谈话就无法进行下去,跷跷板的两头都一样沉重,都过于沉重。“他总是生气。”马库斯说。“你总是那么害怕他吗?”罗斯先生问。“哦,没错。”马库斯说。“从小时候开始的吗?那是什么情况?”罗斯先生问。

“我有一次看到了那只熊。”马库斯脱口而出,他想起了那只熊。

“哪只熊?”

“不是真的熊。我坐在沙发后面玩运奶车。他们喊我,我爬出来,我发现我和妈妈中间有一只巨大的熊,坐着有这么高……几乎够到了顶灯,像真的一样。我是说,我当时不知道那是假象。我不敢过去。所以,他们过来,把我拉起来,狠狠训了一顿。”

“说到熊,你会联想到什么?”

“哦,《三只熊》,他们常常给我讲三只熊的故事。”

罗斯先生原来靠着椅背,这时稍微坐直。

“听了《三只熊》这个故事,你有什么感想?”

“哦,嗯,不记得了。”

“你害怕吗?”

“你是说熊冲出房子朝小女孩咆哮吓走她的那段吗?好像有点害怕。”

这个故事不好理解,要有很强的同情心才行。那个小女孩在森林里迷路了,碰巧看到一幢房子,她从窗口朝里面张望,敲了敲门,然后悄悄进去,想找找看有没有吃的,看到里面有椅子,有炖肉,有床。这时候,熊是值得同情的,它们本来正常温馨的早餐被一个不速之客给搅和了,它们的椅子和床被人家占了,一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小屁孩把屋子里弄得一塌糊涂。然后是那个小女孩,在他的印象中,那个小女孩面容憔悴,金发散乱,虽然很淘气,坐坏了人家的椅子,弄脏了人家的汤勺,睡了人家的床也不整理,但也值得同情。再接着,听到三只熊愤怒的咆哮,小女孩从窗口溜出来,逃离了温暖的房子。

“小熊的椅子被小女孩弄坏了。我很难过。”

“为谁感到难过?小熊?还是小女孩?”

“不知道。都有吧。我为熊感到难过,因为那是它的东西,可那个小女孩……她被咆哮吓坏了。”

他说话的语气表明他对这样的提问方式很不以为然。

罗斯先生问马库斯,说到“家”,他会想到什么?马库斯能想到的不多。他和斯蒂芬妮玩金氏游戏(金氏游戏是用来训练童子军记忆力和观察力的一种游戏。玩家需要在一分钟内观察托盘内不同的24件细小杂物,最终记住12件以上。)总是赢,就是记下托盘上的那些玩意儿。对于斯蒂芬妮而言,她更关注游戏的实质、名称及其与语言的对应关系,而他的脑子里浮现的则是一幅几何地图和空间布局。对于他而言,“家”就是各种关系的集合、椅子之间的线条、窗户的长方形以及楼梯的级数,相比之下,斯蒂芬妮能记得桌布掉了几根线,搪瓷杯子上有几条刮痕,切肉刀是不是钝了。马库斯不相信有长久不变的东西,他甚至觉得人也并非如此。例如,他一直认为,卡尔弗利医院的盥洗室,和他上个星期、上个月和去年进去过的那间盥洗室不是同一间,只是任意一间盥洗室。同样,他觉得他吃饭时用的勺子和盘子也都不是原来的。他甚至觉得他一辈子都不会两次乘坐同一辆公共汽车,即使座套上的补丁可以认出来是一样的。公共汽车线路是固定的,但每一辆车都是新的。简而言之,一切都是浮云。所以,对于马库斯而言,“家”相当于一些危险的物品,而这些物品是人的延伸,包括比尔的烟灰缸和烟斗、比尔的切肉工具、他妈妈的塑胶手套、他卧室里的床和书架,以及放在书架上的喷火式战斗机模型。他没有说这样的话。他对罗斯先生说,他有点想念自己的卧室。罗斯先生想吓他一下,但他知道这样做不专业。所以,他打了个哈欠,问马库斯是不是急着要走,同时看了一眼手表。

那天晚上,在斯蒂芬妮的家里,马库斯梦到他回家了,比尔正在切肉,为了欢迎他回家。肉是圆柱形的,血淋淋的,皮上还带着毛。而且,他看到桌子另一头还有蹄子和爪子。和罗斯先生说话,或者面对他憋着不说话,有一个不良的后果,就是事后会做一些很奇怪的梦。他们围坐在餐桌旁边,他妈妈戴着一顶像头盔的帽子,他爸爸切着血淋淋的蹄子——这就是所有的菜——一刀切下去,肉还会收缩,好像很痛,显然还活着。

罗斯先生如果听到这段描述,肯定会很高兴。他觉得这是一种隐喻,源头在于民俗和儿童文化,与幻觉和梦境有关,因此,他对马库斯的了解可能会、也可能不会更深刻一些,可能会、也可能不会觉得自己能帮他一把,或者给他提供一点建议。马库斯告诉自己,他可能搞混了那些熊,在研究过自己的梦境后,他得出的结论是这些梦没有什么意义,因此决定不向罗斯先生汇报。虚幻的熊不是问题的实质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