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动心

雷督理不缺姨太太,他缺一个红颜知己。

知己知彼,需要时间,所以他本来不急。只是昨天偶然多看了她一眼,他忽然有点动了心。

一动心,就不能那么从容了。

(一)

礼拜天的下午,叶春好推开两扇窗子向外看,见院内站着亭亭玉立的三姨太太,便莞尔一笑:“你啊,来早啦!”

三姨太太走过来,向她一抬手:“你自己瞧时间,都三点多了,还早?”

叶春好低头一瞧,见三姨太太那水葱似的中指上戴着一枚戒指,戒面却是一只小小的钟表,刻度和指针都是清清楚楚。抬手摸了摸那透亮的表蒙,她问道:“这又是哪里来的稀罕东西?”

三姨太太答道:“正经的瑞士货,有意思吧?你要不要?”

叶春好从房门中走了出来:“我不赶这个时髦,我不要。”

三姨太太对着她眉飞色舞一扬脸:“你别买,等我戴几天过新鲜劲儿了,就送给你。”

叶春好伴着三姨太太向外走去,夏日的凉风掠起她耳畔的短发,她觉着舒服,忍不住快走了几步,走过之后又停下来,因为想起三姨太太穿着一双高跟鞋,怕是要追不上自己。三姨太太在后方笑道:“你倒是走哇,我看你走到哪里去!”

叶春好笑着不说话,等她赶上来了,才和她挽着手臂,亲亲热热地往外走。今天她得了清闲,所以应了三姨太太的邀请,两人一同逛东安市场去。两个人并肩往大门口走,不料半路在那长长的回廊之中,却是迎面遇到了雷督理和白雪峰。

雷督理今天居然也知道了热,穿一身飘飘的丝绸裤褂,领口敞着,鞋趿拉着,袖子也挽着,一路背着手往前走。叶春好看惯了他衣装笔挺的模样,此时骤然一见,不知为何,简直觉得他这样子有点像是半裸体。

两男两女,狭路相逢,哪个也逃不脱。三姨太太笑道:“我俩出去玩儿去,要不要带你一个?”

雷督理笑了笑,又摇了摇头,侧身给她们让了道路。叶春好跟着三姨太太匆匆走过去,而雷督理盯着她的身影,就见她穿着一件白底蓝花的薄纱长衫,露着雪白的脖子和小臂,周身没有半样首饰,有的只是一身半新的衣,和衣裳包裹束缚着的一具肉体。这样的女人,拥抱起来会非常地舒适和安全,通身硬的是骨,软的是肉,不会有金银珠玉硌着他、挡着他。

与此同时,叶春好已经和三姨太太走出了老远。在将要拐弯的一瞬间,叶春好鬼使神差地回了一下头,结果正看到了凝视着自己的雷督理。

她的心猛然一跳,随即若无其事地转向前方,雷督理面无表情,也背着手转身继续走了。

叶春好和三姨太太逛了小半天。三姨太太在洋行里买了一挂钻石项链,花了将近两千块钱,叶春好也买了一把阳伞。三姨太太当场就把项链戴了上,又道:“傻子,我这一挂项链,够你卖力气赚上一年的——一年都不够,得一年多。”

叶春好笑道:“我没长那个富贵脖子,也不奢望着戴。”

“我是替你着急,你以为你能年轻一辈子?”

“我现在的生活,已经是很好了。要说遗憾,那我只遗憾自己不是个男人。我要是个男人,就可以堂堂正正地去干一番事业了,看你还拿什么话来敲打我?”

“你要是个男人呀……”三姨太太嘻嘻地笑,“我就讹上你,让你带我私奔去!”

叶春好一捂她的嘴:“我看你是要疯了,说话这么大声。”

话音落下,她也忍不住笑了——自从家破失学之后,她渐渐和先前的同学都淡了关系,如今同性的朋友,就只剩了三姨太太一个人。她本来看不起姨娘之流的女人,可如今和这三姨太太接触了,发现人家也是有血有肉有灵魂的女子,自己无端地看不起人家,倒是自己没道理了。

两人逛够了,便去番菜馆子吃大菜,吃过了大菜,又去看电影,天黑透了才回了雷府。叶春好休息一夜,便到了礼拜一。她当然不必按时到哪个衙门里点卯办公,不过吃过早饭,约莫着时间差不多了,她也得往雷督理的书房里去。雷督理给了她一箱子乱账本子,让她独自整理誊写出来。起初她见那箱子带着大锁头,便猜出这些账本大概比较重要,然而连着几天整理下来,她发现这些账本子哪里只是重要?简直就可以称作是机密了!

今天她搬着那口箱子来了书房,然后因为没有妥当地方收藏箱子,所以索性守着它坐着,一步不肯远走。如此等到中午时分,雷督理来了,她才松了一口气。

“大帅早安。”她站在一楼的厅堂内,垂手打了招呼,“您交给我的那一箱子账目,我已经理清楚了。”

雷督理今天穿着衬衫长裤,恢复了庄重的形象。他漫不经心地一点头,迈步往楼上走:“拿上来,给我瞧瞧。”

然后他继续上楼,上到一半觉着不对劲,一回头,发现叶春好不知从何处搬来一只木箱子。她是偏于单薄的修长身材,两条胳膊拢着那箱子,越发显得箱子沉重,胳膊纤细。雷督理起初单是看着她搬箱子往楼上走,看了足有十秒钟,才忽然反应过来。

他扭头走下去,要从叶春好手中把箱子接过来:“怎么不叫个人来搬?”

叶春好连忙往一旁躲:“不用大帅帮忙,这箱子不重,我一个人能搬。”

雷督理是诚心诚意地要帮忙,她也是诚心诚意地不肯让他帮,两个人四手围着箱子乱成一团,叶春好先让了步,因为觉得两个人这样近地撕撕扯扯,有点不像话了。

她跟着雷督理上到二楼书房,然后掏出钥匙开箱子,箱子里的乱账本子已经被她一本一本码整齐了,上面单放着一个大笔记本,她把那大笔记本拿出来放到雷督理面前:“大帅,原来的账本子上,有好些笔账都是勾抹了的,余下清楚的账目,我都按着日期抄在了这上面,请您过目。”

雷督理打开那笔记本,就见里面写着一行行楷体小字,连翻几页,字迹都是一样的清秀整洁,没有半点马虎的痕迹。

“看懂这是什么账了吗?”雷督理抬头问她。

隔着一张写字台,她站在屋子正中央,心中惴惴地有点不安:“没看懂。”

“装傻!箱子里的旧账本上都写得清清楚楚了,你说你没看懂?”

叶春好无声地做了个深呼吸,然后答道:“我猜,是大宗货物的买卖账。”

雷督理低下头,这回一边翻着那笔记本,一边微微地笑了:“这有什么说不出口的?烟土而已,没什么稀奇。”

叶春好看着地面,心中有凌乱的词涌现——军阀、走私、鸦片、暴利、祸国殃民……

没有一个是好字眼。

当然,她知道,雷督理也不会在乎外界对他的批评,他是乱世枭雄,要的是土地、权势、财富。他理所当然地要横征暴敛,理所当然地要穷兵黩武,她可不能一时糊涂,误当他是个一团和气的好好先生。

对着雷督理一点头,她含糊地应道:“嗯,是。”

雷督理接着说道:“账上最后是剩了多少钱?”

叶春好不假思索:“三百二十万元。”

雷督理打开抽屉,抽出一张纸单子拍在笔记本上面:“这上面是上个月那批步枪的价格,你看几遍,把它记住,明天去给我查一笔账。”

叶春好先答应了,随即问道:“是跟林秘书去吗?”

“不,你自己去。”

叶春好小小地吃了一惊:“我自己?”

雷督理起身绕过写字台,站到了她的斜前方。双手环抱在胸前,他靠着写字台半站半坐,压低声音说道:“林子枫和那帮人太熟了,我有点信不过他。”

话音落下,他微微地向叶春好探头:“你不会骗我吧?”

叶春好被他看得好不自在,忍不住扭开了脸:“我奉大帅的命令做事,自然是有一说一。”

雷督理垂下眼帘,点了点头:“我想你也不会骗我。你这样的姑娘若是也会撒谎,那这世上真是没有好的了。”

叶春好听到这里,啼笑皆非:“大帅这话说的,好像受过多少骗似的。”

雷督理站直身体,慢慢踱到了她的身后:“我能有今天,也是死里逃生多少次,逃出来的。”

说完这话,他盯着叶春好的后脑勺,后脑勺的头发光滑柔顺,剪得整齐,唯有后脖颈的一圈细软毫毛没有动,显出她还是个未曾出阁的处女。他没碰过她,但是想过她。不碰她,是因为她与众不同,以至于他认定她的作用一定远大于一个姨太太。

他不缺姨太太,他缺一个红颜知己。

知己知彼,需要时间,所以他本来不急。只是昨天偶然多看了她一眼,他忽然有点动了心。

一动心,就不能那么从容了。

他距离叶春好太近了,以至于叶春好隐约察觉出了他的体温。搭讪着向前走了一步,她伸手拿起写字台上的纸单子,一边看一边说道:“大帅是上过战场的人,肯定是历过很多次险了。”

雷督理的声音在她耳后响起来:“是的,所以吓破了胆子,越来越怕死。”

这话说到最后,他的声音带了笑意,话也就显得半真半假。叶春好把纸单子往笔记本里一夹,然后一转身,和颜悦色地道:“大帅若是没有别的吩咐,我就下楼去了。”

雷督理后退了一步:“好,去吧。”

叶春好低头走了出去,又觉得自己是全身而退,又觉得自己是落荒而逃。雷督理今天仿佛带了一种特别的攻击性,让她有点怕,可因为对方是雷督理,所以她又怕得有限。

有个念头,她是不敢生的,生了就是自作孽不可活。然而那念头自己蓬蓬勃勃地长了出来,越来越大,面目清晰,令她没法子回避。

她不能不承认,每天上午来到这书房里,她对雷督理是又盼、又怕。她宁愿他不要来,又怕他真不来。

这不是好现象,因为雷督理可不是专给一个女人当好丈夫的男人。她不傻,她什么都知道。

(二)

日头悬在中天,正是将近中午的时候。叶春好走出雷府大门,身后跟着两名副官和四名卫兵。汽车已经等候在了大门外,一名士兵见她来了,连忙跑去打开了后排车门。

她坐上了汽车,吩咐汽车车夫道:“去俱乐部。”

正午时分的俱乐部,是个静悄悄的所在。倒是俱乐部后头有单独隔出来的几间屋子,还颇有一点人气。人气来自东倒西歪的几名先生——说他们是先生,是因为他们都做长袍马褂的打扮,看着多少是有一点身份的人物。先生们各自歪在椅子里,或是看报纸,或是抽水烟,懒洋洋地各忙各的,直到窗外传来了呜呜的汽车喇叭声。

有人立刻就推开窗户向外望去,旁人也站了起来:“林先生来了?”

观望之人也确定来者定是林子枫秘书,哪知车门开处,他却是并没有看到林子枫的身影。

“不对!”他有点紧张了,“不是林先生。”

其余众人凑上来一齐看,就见两名手提皮包的副官和四名全副武装的卫兵列了队,簇拥着一个年轻女子走了过来。有人暗暗嘀咕道:“这位好像是大帅身边新来的叶秘书。”

说这话时,叶春好已经进了房门。

她穿着一身竹青色洋布长衫,衣裳朴素,衬得面貌既是和善,又有清冷。她本是最讲礼貌的,但进门之后面对着这几位可以做自己长辈的中年先生,她管住了自己的礼节与客气,只微微一笑:“诸位好,我姓叶,是雷大帅的秘书。今日奉了雷大帅的命令,过来检查上两个月的账目,还要请诸位帮助了。”

先生们一齐愣了一下,可看着她身后的两名副官,又不敢妄动,于是一人答道:“平日这件事情,都是由林秘书负责的,有好些账目往来,林秘书看得多了,一瞧就懂。叶秘书先前没有这个经验,查看起账目来,怕是要多费些心力了。”

说完这话,他又干笑了两声。然而叶春好含笑一点头,答道:“不妨事。”

然后她侧过脸,对着斜后方的副官一点头:“劳烦你给我收拾出一处座位。”

那副官答应一声,而这屋子里的先生都是有眼色的,当然不劳副官亲自动手,自己便把靠里的一套桌椅收拾出来,又把那半人来高的账簿堆到了桌面上。

叶春好端端正正地坐了下来,伸手取下第一本账。雷督理放着老到的林子枫不用,偏要锻炼她这个新手,她便猜出其中必有缘故。

既然如此,她就不能敷衍了事——纵是其中没有什么缘故,她也不肯敷衍,脸面是自己挣的,林子枫办得好的事情,她自然也要办得好。否则自己都当自己是个花瓶,又怎么有脸去看轻别的女子“以色侍人”?

慢慢翻完了第一本账,她的脸上波澜不惊,只在心中寻思。第一本账,仅从账目表面上看,是没有问题的,但她这一趟来的目的不是做老好人,而是要吹毛求疵、鸡蛋里挑骨头。本来这屋子里的人能坐在这里替雷督理打理秘密生意,就已经证明他们都是人中的老滑头,自己若不提前存着挑剔的心,那还不轻轻松松地就被他们蒙混过去了?

合上账簿,她默然思索了片刻,忽然又把账簿打了开。这回一页一页地重新看过一遍之后,她把这本账放到了一旁,伸手再去拿第二本账。

副官给她端来了一杯茶,她也不言语,也不询问,单是默默地看账,偶尔端起茶杯抿一口热茶。其余众人有的站有的坐,也不好懒散谈笑。

叶春好本是凝神看账的,看着看着,忽然心中泛出一丝讶异——这些体面先生如今一起噤了声,竟然是受了自己这个小女子的震慑。

随即收拢心神,她不许自己得意忘形。

虽然方才有那么一瞬间,她隐约尝到了一点权势的甜味。

叶春好不言不动,慢慢地看,看完一本想一想,再看下一本。看过的账簿被她兵分三路地摆成了阵法。

有人亲自端了茶壶来,给她杯中续水,又笑伸手:“叶秘书,我帮您把这看过了的搬开,省得这么摆着碍事。”

叶春好抬手摁住了近前的一摞账簿,淡淡一笑:“不必。”

这是个毫无遮拦的皮笑肉不笑,所有人都看出来了,于是那人拿着茶壶僵在原地,无话可说,只能干笑,笑得满脸都是皱纹。叶春好额外多看了他一眼,看他足有四十岁,走在外面,应该也是个很体面的老爷了。

她收回目光,忽然又有一点不忍心。

太阳缓缓地走,走到了傍晚时分,叶春好刚把账簿看过了大半。两名副官笔直地站在一旁,姿态是庄严的,然而腹中叽里咕噜的叫声却是压不住。

所有人都饿了,除了叶春好。叶春好的额头上冒了一层细汗,连白雪峰走进来了,她都没发觉。还是白雪峰先开了口:“叶小姐?”

叶春好这才抬了头:“哟,白副官长。”

白雪峰笑道:“大帅过来了,说叶小姐忙完了,就到公事房去。”

叶春好笑了笑:“快了。”

白雪峰得了这话,告辞离去。叶春好垂了头继续看账,等到翻过了最后一本账的最后一页,她先是长出了一口气,然后低头看着账簿的封皮,却是又沉默了半晌。

谁都看出她是在凝神思考,可谁也不敢多问一句。末了叶春好扶着桌沿站起来,对着旁边两名副官说道:“劳驾二位帮忙,把这账簿搬走。”

说完这话,她自己搬起一摞,两名副官各搬了一摞。屋内的先生们本来已经饿得发昏,此刻见了她的举动,忙挣扎着拦道:“叶秘书,这可使不得。大帅有令,这东西是任何人都不能往外带的。”

叶春好看着说话那人:“我正是要把它送到大帅那里去。几位若是不放心,尽可以跟着我一起走。”

此话一出,立刻没人言语了。叶春好转身向外走了几步,其实也是累得心慌,然而强撑着不肯露怯,有心把手中的账簿交给卫兵拿着,可又怕他们粗手粗脚,不像副官是经过选拔的,格外精明细致些。

于是忍着疲惫,她咬牙硬挺着往俱乐部里走。她身边的副官是熟悉道路的,这时就把她引到了公事房。房内电灯通亮,她进门之后,见这屋子分明是一处温柔富贵乡,和“公事”二字没有半点关系,而雷督理一掀帘子从里屋走出来,说道:“怎么干到这么晚?”

叶春好没找到合适的地方,所以干脆和副官把账簿放到了近前的红木茶几上:“我是第一次办这事情,生疏得很,所以很花时间。”

雷督理看了茶几上的三摞账簿,莫名其妙:“你这是没看完,要带过来继续看?”

叶春好笑了,笑得心神不定:“不是的。”

雷督理看着叶春好,看了几秒钟,然后对着旁边的副官们说道:“你们下去吧。”

副官领命退出,房内就只剩了雷督理和叶春好。雷督理在沙发上坐了下来,对着叶春好一抬下巴:“说吧,怎么回事?”

叶春好弯腰将第一摞账簿向前一推:“大帅,这些账簿,里头都有数目不等的缺页。账簿都是印刷局专门印刷的,每一页都有数字,为的是防人倒填日期、插账进去。从数字来看,是没问题的,但是——”她翻开最上面的一本,把翻开的两页用力压开,“这些账簿外面看着是线订的,其实里面还用纸捻子暗订了,现在这些账簿的纸捻子全都断了,我便怀疑这些账簿都被人拆开重新装订过。既是重新装订了,那就证明其中有鬼。”说到这里,她又把这一本账簿送到雷督理面前,“您再看这几页纸,虽然看颜色纹路,没有异常,但是纸质明显新了一点,这也可以证明,这些账目都被人事后修改过。”

然后她又把右手压在了第二摞账簿上:“这些呢,账簿倒是完好的,但是其中有些步枪的价格,和您那张军火单子上的价格不一样,这是为什么,我就不懂了,所以也把它们单挑了出来。”

最后一指第三摞账簿,她说道:“这几本新账,干脆是乱的,日期和数目都不对。”

雷督理弯着腰,两个胳膊肘架在大腿上,叶春好说,他听。等到叶春好说完了,他向她一招手:“别站着了,过来坐。”

叶春好犹豫了一下,绕过茶几也在沙发上坐了下来,和雷督理之间隔了两个蓝缎子靠枕。

雷督理向后靠过去,扭过头说道:“你这回办事办得很好,可是怎么还像怕人知道似的?”

叶春好垂下头,小声答道:“这项事务,原来不是由林秘书负责的吗?”

雷督理问道:“怕得罪他?”

叶春好勉强笑了一下:“也不是怕……”

她沉吟着,思索着接下来的话,思索了片刻无所得,忽然又觉得自己真是傻,于是干脆痛快地一点头:“您说对了,是有点儿怕。”

雷督理向她微微地探了点身:“有我在,你还怕?”

叶春好慢慢地摇了摇头:“也不是那种怕,只是不想轻易地得罪他——”说到这里,她浅浅地一笑,“大帅不也是一样吗?”

雷督理拿开一只靠枕,向她挪了挪:“胡说!我怕个秘书干什么?”

叶春好审视着他的脸,一点怒色都没有找到,就知道他根本就是在逗着自己说话。自己要是个真正直的,就该避远些才对,可是……

她想:可是自己太累了,身体陷在这软沙发里,哪里还避得动?

“林秘书对于账目的事情,知情不报,当然是不对;可他平时自然也有勤谨忠诚的一面,要不然,您又怎么会认他做心腹呢?”她字斟句酌地说,“有时候,一个人真心实意地对你好了,你反倒是要怕他的,怕他忽然变了心,背叛你,对你不再好。”

两个人中间的蓝缎子靠枕变了形状,是雷督理得寸进尺,挤压了它。一只手落在了叶春好的手背上,叶春好低下头,就见雷督理的钻石袖扣反射了灯光,熠熠生辉、刺人眼目。

她想要把手抽出来,然而雷督理将她的手狠狠攥了一下,攥得她猛地一痛,随即又松了开来。

“吃饭了吗?”雷督理忽然换了话题。

“没吃。”她也若无其事。

雷督理站起身走到她面前:“那正好,一起吃。”

叶春好和雷督理共进晚餐。

菜肴只有简单的几样,但是因为厨子手艺好,所以每一样都别有滋味。雷督理吃得不多——他告诉叶春好,自己只有在做“大事”之前,饭量才会格外地大,因为前几年有一次在战场上被敌军围了三天,连着三天没有饭吃,饿得太狠,落下了心病,以至于后来在上战场前不吃个十分饱,就犯心慌。

叶春好听了他这怪癖,强忍着不笑,可嘴角那里还是泄露了一丝笑意。

雷督理看出来了,问她:“我受了那么大的苦,你还笑?”

叶春好低头吃了一筷子菜,被他问了个哑口无言。

雷督理继续讲他那一场死里逃生的历险记——饿了三天之后,终于突围成功。那正是严冬酷寒的时候,他带着队伍骑马过桥,哪知桥下藏了炸药,专等着他走到桥中间爆炸。他命大,只被爆炸的气浪掀下桥去,把那冰冻的河面砸了个窟窿。等到白雪峰等人把他从河里捞上来时,他已经冻得半硬。

“从那以后,身体就不行了。”他摇头感慨,带着点自怜自艾的劲儿,“受了寒,呛了水,第二天就得了肺炎,差点儿死在半路。”

说完这话,他抬头望向叶春好,见叶春好正蹙了眉头听自己说话,心里这才满意了一点。

(三)

张嘉田走进书房,觉着雷督理应该是在二楼,就一路走了上来。

果不其然,雷督理确实是在二楼的屋子里,和他在一起的是林子枫。林子枫是个自视甚高的读书人,总有一种气定神闲的冷淡劲儿,然而张嘉田此刻从门口向内看,斜斜地看见他一个半侧影,就发现他今时不同往日,一张小白脸居然变成了红白不定的古怪颜色。

雷督理靠着写字台站着,见张嘉田来了,也不理会,自顾自地继续说话:“账房里的那些账,既然叶春好说她看不懂,那么我就把这差事再交还到你手里。你跟了我好几年,应该总比那个毛丫头强。”

林子枫垂着头,嘴里仿佛是咕哝了一个“是”字。

雷督理盯着他,又道:“你要是也看不明白,那没法子,我只好把叶春好打发过去给你帮忙了。我一直当你是个好的,你对我要是还不如那个毛丫头忠心,那可真是打了我的脸。”

然后他伸手一拍林子枫的肩膀:“去吧!”

林子枫一言不发地转身走了出来,见了张嘉田,也没搭理。张嘉田见他那张小白脸已经彻底涨成了茄子皮颜色,便是心中纳罕。等他走得远了,张嘉田进了门,小声问道:“大帅,林秘书办错事了?”

雷督理转过脸看着他:“谁告诉你的?叶春好?”

张嘉田连忙摇头:“不是不是,我从昨天到现在,一直就没瞧见过春好。我是听您方才好像在拿话敲打他,就猜他大概办了什么让您不高兴的事儿。”

雷督理转身走回写字台后,坐了下来:“听出来了?”

张嘉田向前走了两步,笑道:“那怎么听不出来?对我们这些身边的人,您一贯都是没什么脾气的,所以您今天稍微动一点儿怒,我就听出来了。”

雷督理答道:“知道我今天闹脾气,你还这么多废话!”

张嘉田听了这话,心里却是不怕——他是诚心诚意地爱戴着雷督理,他相信雷督理也一定知道自己这一份爱戴。他和雷督理是互相心照的关系,所以自己就是偶尔说错了话,雷督理也不会真记恨。

“大帅,恕我多嘴,我再问一句,春好那个秘书,是不是干得还挺好?”

雷督理抬眼望向了他:“是挺好,比你好。你趁早收起你那份痴心妄想,另找个姑娘当媳妇吧!”

张嘉田知道他今天闹脾气,听了他这番话,一点儿也没往心里去,依旧是嬉皮笑脸:“她再好,也是个女流,做点儿小事还行,办大事,可就靠不住了。”

雷督理抬手一叩桌面,眉毛拧了起来:“你来有什么事?”

张嘉田看他真变了脸,立刻昂首挺胸,朗声说道:“报告大帅,洪师长明天就要离京回驻地去了。”

雷督理这回真的要生气了:“屁话!他钱也拿到手了,不回去还死在这里不成?况且他回不回去,和我有什么相干?难不成我还得送他一程?”

张嘉田听了这话,却是愣了一下:“您不是——不是挺恨他的吗?”

“所以他滚得越远越好!”

张嘉田疑惑地看着雷督理,像是没理解这话:“那您就这么放他走了?”

雷督理迟缓地抬眼注视了张嘉田,眼珠转得迟滞,像是很惊讶,不知道是哪里的野小子跑到了自己眼前。

“什么意思?”雷督理问。

方才雷督理听了张嘉田的话,惊讶;现在张嘉田听了雷督理的话,也惊讶:“再不动手,他可就跑了——您真打算白给他一百万?”

雷督理沉默了片刻,末了做了个深呼吸,因为觉得面前这个野小子身上,有一股子清新的亡命徒气息。

官位越高,他越怕死,尤其和他的同僚们相比,他算是少年得志,越发地要珍惜富贵人生。他怕死,他的心腹也没有活腻歪了的,也都怕死。唯有张嘉田是个异类——他还没尝过权势荣华的真味,他身上还有初生牛犊不怕虎式的鲁莽与血性。

只是,不知道他够不够狠毒,够不够残忍。

想到这里,雷督理向他招了招手,声音忽然变得和悦起来:“过来,说说你的主意。”

张嘉田在雷督理的书房里,逗留了一个多小时。

他在来时,本来有两个目的,一是想求雷督理行行好,赶紧把叶春好开除出去,万万不要让她再有追求事业的机会;二是想建议雷督理暗地里“阴”洪霄九一下子,要不然等洪霄九走了,那雷督理不是只能吃哑巴亏了?

他终究还是天真的,当雷督理是自己的大哥,大哥被人欺负了,弟弟当然要凑过来,和大哥合计合计如何报仇。然而在一个多小时之后、他离开书房时,他发现自己竟是已经惹火烧了身。

雷督理让他去把洪霄九“做掉”。

雷督理对洪霄九一直示弱,所以这洪霄九是嚣张惯了的,此次进京,戒备不会太严。但难就难在张嘉田不能带帮手——洪霄九在雷督理身边安插了不少密探,雷督理虽然已经把卫队整个地换了一遍血,可还是不肯轻易地信任旁人。

不信任旁人,就只信任张嘉田。他让张嘉田去为自己卖命杀人,反倒像是他给了张嘉田面子。

张嘉田在街头混了若许年,若说打架,他是一把好手,而且身手不赖,多来几个对手也不惧。可让他拿着手枪去杀人,他没干过,甚至也从来都不曾想过。然而事到如今,哪还有他的退路?

他不是早就赌咒发誓,把自己这条命送给雷督理了吗?他不能怯,这要是怯了,雷督理纵是体谅他,他也不是好汉了,没脸做人了。

士为知己者死,雷督理对他真不赖,算得上是他的知己,他真为他死了也不算冤,只是放不下叶春好——他这么喜欢她,可她心里却是光明磊落,真只拿他当个二哥看待。

既然放不下,那就得活着出去,活着回来。

张嘉田离了雷府,也不带随从,独自一人走回了家。

他关门闭窗,找出一张纸来,用蘸水的钢笔一笔一画写遗嘱,全部的家产依旧是留给叶春好。他其实也隐约看出来了,叶春好是被她家里的人伤透了心,所以才会谁也不等谁也不靠,甚至连姻缘都不要,宁愿自做自吃,当老姑娘。

所以他想自己把家产都留给她,她手里多攥些积蓄,将来当老姑娘也能当得从容些。

他是一笔的烂字,写得满篇张牙舞爪,那字是越写越大,最后简直好像鬼画符。把这么一篇东西折好了塞进信封里,他把信封放在桌子上,用一把大茶壶压了上。

然后他展开了一张地图——说是地图,其实是雷督理用铅笔草草画出来的宅院格局。洪霄九在北京的房子,也是向雷督理硬讨过去的,所以对于洪宅的结构,雷督理算得上熟悉。把这潦草地图摊在桌子上,他低头用手指头勾画道路,一边勾画,一边想象自己若是身临其境了,应该怎样潜进去、怎样溜出来。

自己觉着大概是想明白了,他吃了顿饱饭,本来还想喝点酒——大牢里的死刑犯临到了要杀头的时候,不是都能得几口酒喝吗?他这一趟去杀洪霄九,死的不是洪霄九就是他,他提前足吃足喝一顿,也不为过。

可他终究还是没喝,怕有了醉意,会耽误事。

吃饱喝足,挨到天黑,他换了一身黑衣裳,带着一把手枪和一把匕首,出了门。

他先回了自己那个荒废许久的旧家。

推开院门走进去,那院子里破破烂烂的——他先前从来没觉出自家破烂过,如今开过了眼界,才发现这个家实在不成个家。他钻进柴房,从柴堆里往外掏东西。柴堆里藏着不少犯禁的家伙,其中有好几把生了锈的破片刀,是他带着兄弟们斗殴时的兵器。把片刀等物翻出来扔到一旁,他从柴堆深处抻出了一条挺长的粗麻绳。

麻绳尽头拴着个十字花形的铁钩子,钩尖锋利。这东西有个名目,叫作飞天钩,乃是飞贼用来翻墙越户的工具。张嘉田不干那偷鸡摸狗的事儿,这东西还是当年侯三不学好时弄回来的,后来侯三发觉自己实在不是做贼的材料,这东西就被他扔到了张嘉田这位于柴房内的兵器库里了。

张嘉田进屋找了块四方布,把这飞天钩盘起来包成了小包袱,然后也不留恋,转身就走。

出门之后他叫了一辆洋车。等洋车夫把自己拉过三条大街了,他付账下车,低头自己又走出了二三里远。在一处胡同口停了脚步,他借着路灯光芒向深处望,就见胡同里有背着步枪的大兵来回溜达,可见那胡同里的某间宅子里,定然是住了个大军官。

这让他的情绪稍微镇定了一点,知道自己这第一步路是走对了方向。迈步向前继续走,他兜了个大圈子,兜到了一面高墙之下。

这高墙乃是红砖所砌,明显地高出左邻右舍,一瞧就有森严壁垒的气派,所以张嘉田敢笃定这就是洪宅的后墙。洪霄九不常在京,宅子收拾得也就稍微马虎一些,张嘉田仰起头往上看,发现墙头并没有拦上铁丝电网,心里越发松了一口气。环顾四周见并没有卫兵巡逻过来,他火速打开包袱取出了飞天钩。手握一段麻绳将那钩子抡了几圈,他找准方位向上一送,那钩子脱手而出向上飞去,正好就钩住了高墙的边沿。

他扯扯绳子,见那铁钩钩得很结实,便拽着绳子向上一跃,无声无息地爬上去了。

他忘记了戴手套,粗糙麻绳勒着他的手,飞快地磨去了他掌中的一层皮。他咬牙切齿忍痛,两只脚交替着向上蹬墙,一鼓作气就蹬到了墙头上。骑着墙头坐住了,他不敢琢磨自己这两只手已经变成了什么样,只把那钩子换了位置重新钩住,然后把绳子往高墙内侧一甩,扯着绳子又悄悄地溜了下去。

宅子不大,后半部有些花木,还是因为没有主人久住的缘故,花木无人修剪,郁郁葱葱地长出了一副野相。张嘉田一路走得分花拂柳,没走多远便见了房屋。

房屋里头还亮着灯,依稀听见里面有男女的笑语声。张嘉田在那树丛草窠里蹲下了,抱着膝盖静静地等,心中空空荡荡的,一点想法也没有。蚊虫轰轰地叮咬着他,他没知觉——不是他坚忍,他是真的没知觉。

他不敢有知觉,因为知觉一旦苏醒,他会立刻吓得屁滚尿流。天下哪有他这样稚嫩的杀手?他甚至连下一步怎么走都不知道!反正,他是带着刀与枪来了!

白雪峰上过战场,对他讲过:“上了战场就什么都不想了,光顾着冲和杀,连怕都忘了。”他当时听了,不以为然,直到今天,他也上了战场。

他也没想到,自己第一次上战场,敌军的先锋队居然是一大群黑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