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好 女

毛府的正堂,侍女们端着食案鱼贯而入。黑漆小案上已经摆好了酒食,蒸鱼作为主食放在最中间,旁边是一小碟酢。浓褐色的液体散发着特有的酸味,刺激着人的食欲。

宾客们纷纷落座了,然而主人却不在自己的座位上。

满头是汗的相室脚步匆忙地走了过来,抬手擦了一把汗,几乎是用恳求的语气朝主人说道:

“那个……主人总得去应酬一下。”

毛遂不耐烦地挥了挥手,像之前几次那样回复了相同的话。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很快就去!”

相室杵在原地没有动,保持着躬身的谦逊姿态,眼睛只盯着地面。

毛遂索性将可怜的家臣晾在一边,伸长脖子往门外多瞧了几眼。

“怎么又是你这丫头,田羡兄呢?”

“兄长有事走不开,让我代他来道贺。”田茵一边说着,一边从腰间的布袋里掏出两个三寸长的木雕士兵,献宝似地在毛赐和毛予眼前晃了晃。然后她将士兵放在地上,拧动士兵背后的青铜发条,士兵便咯吱咯吱地迈开步子移动起来。

两个小家伙的眼睛立刻放出光来,目光像被鱼胶死死地黏在木兵身上,随着它们的移动而移动。

“木鸢是送给回儿的,这是送给你俩的。”田茵蹲下身,亲昵地摸了摸两个小儿的额头。

“主人……是不是该……”这时,细若蚊吟的声音再度响起。

毛遂的眉毛狠狠地跳了一下,暗自在心里咒骂了一声。他生平最烦应酬,若不是妻子坚持为儿子办百日宴,他自己是绝不会出面操办的。按照毛遂的想法,弄璋之喜虽值得庆贺,但没必要大操大办。因此,毛遂邀请的宾客仅限于里巷的住民以及少数的亲朋好友,其中没有一位是朝堂之人。

其实,毛遂将朝堂之人排除在外还有一个不为人所道的理由。若不以儿子的百日宴为借口,李斯一定不会主动到邯郸来。然而,若李斯出现在这里,平原君便不能出现在邀请名单中……

无论如何,避免两人见面是目前最好的办法。

这么想着,毛遂用眼角的余光瞥向李斯,却不期然地发现他正以一种值得玩味的眼神注视着田茵。

他的脑子瞬间转了好几个圈,猜测和联想最终化作嘴角微微翘起的戏谑弧度。

“田丫头,内院是招待女宾的,我让乳母引你进去。”说罢,他示意推着摇篮车的妇人将赐儿、予儿一并领走。

田茵自然而然地跟了上去,却在与李斯擦肩而过时,一双水灵灵的杏目狠狠地瞪了李斯一眼。

李斯一愣,露出了茫然的表情。

毛遂将这一切都收入了眼中,此刻他几乎要大笑起来。他拍了拍李斯,促狭地朝回过头来的友人眨了眨眼。

“宴会已经开始了,还不快入座!”说罢,不待李斯回应,毛遂几乎是硬推着他朝主位的方向走去。

相室如临大赦般地长吐一口气,提脚紧随其后。

今日出席百日宴的虽无朝堂勋贵,可里巷的长老们亦不是可以怠慢的人物。民以尊老为礼,在他们面前,即使是身为上卿的毛遂亦不敢过于造次。按照习俗,毛遂规规矩矩地代幼子完成了祝酒祝词的礼仪程序。待他履行完主人应尽的义务,手里握着半空的铜爵回到主座上,整个人已是微醺的状态。

他半眯着眼睛,四顾扫视一周。当目光接触到坐于下首右侧的人时,咧嘴笑得更欢了。

李斯颔首低眉若有所思,手里的木箸停在鱼盘边半天没有动。

毛遂趁他神游天外的时候,提着一壶酒挪到了李斯座前。

“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他一边唱着,一边往李斯的耳杯里倒酒。黄褐色的液体汩汩而出,令人愉悦的芳香分子浸入空气。毛遂满意地咂咂嘴,放下酒壶,抬头对上友人的视线,眼里的揶揄再也藏不住了。

“墨家的野丫头性格刁蛮,实在称不得淑女。不过,”他话音一转,眼神柔和下来,“田有好女,君子好逑。”

李斯不置可否,深邃的眸子里平静如镜,连一丝最细小的涟漪都没有。那泰然自若的模样,仿佛毛遂刚才所说的跟他毫无关系。

毛遂见状,以为李斯是顾虑到儒墨不和而故作平静。他豪快地拍了拍胸脯,凑近李斯说道:

“以我和田羡的交情,定助贤弟一臂之力!”

李斯仍旧不作声,举箸分开一块鱼肉放进铜敦里(作者注1),仔细挑出鱼刺。

“喂,我好心助你,难道连一句谢言都没有?”

毛遂挑眉,用力将酒壶置于李斯的食案上。那盏斟满酒的耳杯遭受牵连,洒出少许液体,引得李斯微微摇头。

“并非毛兄想的那样……”他淡淡开口,“斯听闻田姑娘的机关术不亚于墨家钜子,今日亲眼目睹田姑娘所造木鸢,机巧灵动,不由地心生敬佩。”

“不错。田羡兄曾对我说过,他这个妹子在机关术方面的造诣远在他之上。”毛遂赞同地点头。

“毛兄还记得临淄牛山上的机关密室吧?”李斯抬起眼睑,眸中幽光闪现。

“怎么不记得!那时咱们差点被压成肉饼,还好最后关头你解开了机关。”

尽管是十二年前的旧事,毛遂至今想起仍旧心有余悸。压抑逼仄的密室中,壁上的羊头灯燃着幽幽豆光。优美的旋律伴随着金属齿轮的转动,从墙后一点点渗透进来。如更漏下啪嗒啪嗒的水滴声,一个音符一个音符地钻进耳朵。又如春雨润物,涓细无声,抽丝寒意从两耳顺流而下,缓慢浸入骨髓。

毛遂后来才知道,儒墨虽然不和,儒家掌门和墨家钜子却私交甚笃。牛山上的机关密室是由荀卿亲自设计,交与墨家制造。一向以仁义为先的儒家竟然会设计出如此厉害的杀人机关,这令毛遂震惊不已。拜入荀子门下,是否就真的完成了父亲的遗愿?在同样压抑逼仄的石室中,他最终选择了放弃。也许,那个时候的决定正是起于机关密室带给他的怀疑与动摇。

“设想一下,机关密室如果不是老师设计,而是由墨家的田姑娘出手的话……”

毛遂神清一凛,暗哑着声音应道:“那我们肯定是走不出那间密室了。”

说罢,他转了转眼珠,又笑了起来。

“哎呀,差点忘记田丫头那时只是个十岁的小姑娘,可没有现在这么多花样!”

“田姑娘若是专注于杀人兵器的制造……”李斯沉浸在自己的思维里,喃喃低语。

不等李斯说完,毛遂哈哈笑了两声,打断了李斯的呓语。

“怎么可能?你又不是不知道墨家兼爱非攻,比起杀人兵器,他们更愿意制造农具和防具。”

“昔日吴越两国擅铸利剑,楚国灭之。越王勾践的佩剑见证主人灭吴称霸的辉煌,最后却成了楚国将军标榜战功的随葬品。一个人身无分文,饿犬经过亦不会多看他一眼;一旦‘名器’在手,此人顷刻间便成为众矢之的。”李斯面无表情,端起面前的耳杯一饮而尽。宽大的袖子遮住了他大半张脸,仅露出两只寒潭般的眼睛。

毛遂没来由地打了一个哆嗦。

“邯郸之战,墨家兵器的威力有目共睹。譬如连弩之车,若不是用来守城,而是当作攻城的利器,何愁不能得天下?”李斯扫了毛遂一眼,嘴角勾起若有若无的弧度,却没有一丝温度。他放下酒杯,继续说道:

“墨子死后,墨家一分为三,乃邓陵子之墨、相夫子之墨、相里勤之墨。邓陵子之墨行侠仗义,扶危救困,大本营设在鲁国,而田襄子是这一派别的第四任钜子。毛兄,你曾跟我说过,田氏兄妹即田襄子的后人。六年前,赵楚魏三国联军在邯郸城下击败秦国。转眼到了第二年,楚国便挟败秦之余威,出兵灭鲁,强行将鲁王迁到柯。楚国灭鲁,好比当年楚灭吴越,觊觎的难道仅仅是鲁国的土地吗?”

“!”

愣怔片刻,毛遂动了动嘴唇。

“你的意思,莫非是……”

恰在这时,后方走来一位女仆,躬身向毛遂禀报:

“主人,夫人请你去内室。”

毛遂深深地瞥了李斯一眼,见他神态自若,便起身说道:

“我回来后再详细问你。你可别像前两次一样,偷偷跑回齐国了!”

接着他又煞有介事地威胁了两三句,这才跟着女仆往后院走去。

目送毛遂离开,李斯垂头正打算解决剩下的酒食,眼角的余光却意外地瞥见了一个窈窕倩影。

田茵正步履轻盈地穿堂而过。

李斯蓦地想起田茵瞪他的那个眼神,墨晶般的眸子中透出隐隐恨意。

说起来,他与田姑娘只见过两次,两人间甚至没有说过话。六年前初遇时,他还是荀子的弟子,而田姑娘厌恶儒家弟子,对他是完全无视的态度。然而,今日的恨意究竟是出自何处?他不记得自己曾经得罪过对方。

也许,还是问一下比较好?

这个念头在脑海中一闪而过,李斯还没来得及细想,步子已经先一步迈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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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时的阳光耀目,李斯在跨出毛宅的门槛时下意识地眯了眯眼睛。夏蝉叫得正欢,衬出巷道的宁静。几匹马拴在宅前的栓马柱上,无精打采地甩着尾巴。

李斯左右四顾,道路的尽头不见人影。他本想追上田茵,谁知对方脚步轻快,出了大门后像是凭空消失般,一下子不知去向。

他不以为意,轻轻甩了甩袖子,便欲转身回去。扭头的瞬间,台阶下的金属光泽引起了他的注意。快步走下台阶,李斯蹲下身,将地上的东西捡了起来。

那是一把特殊的短弩,长度仅五寸,大小不及普通短弩的一半,极为轻便小巧,即使藏于袖中也不会有任何不便之处。弩机由上好的青铜制成,似乎加入了较高比例的锡金属,在阳光下反射着耀眼的银白光芒。最特别的是,弩臂上方有一个两寸长半寸高的木制箭匣。李斯将箭匣打开,内有十支特制的细弩箭。

像是有了什么有趣的发现,李斯微微合眼,将箭匣置于鼻下轻轻嗅了嗅。

果然,箭匣内有着淡淡的药膏味儿。

李斯扣上箭匣盖子,又将短弩举至眼前细细查看。箭匣的下方有开合机关,扣动悬刀射出弩箭的同时,箭匣内的弩箭便会自动滑落,准确地填充到矢道中。最特别的是,弩臂两侧绘着桃花图案,花团锦簇,粉白相间,显得天真浪漫,与一般武器大异其趣。

看来是田姑娘不小心遗落了连射手弩。

李斯笑着摇头,将手弩装进鞶带(作者注2)的佩囊中,这才站起身来。谁知刚一动作他便皱了眉头,呲牙哼了一声。

“啊……腿麻了……”

这边话音未落,一阵急促杂乱的脚步声在李斯身后响起。他勉强站直,转身向后看去……

咚!

直觉什么东西猝不及防地撞进了怀里,李斯还来不及看清什么,身体便不受控制地向后倒去,仰面重重地摔在地上,发出一声不幸的闷响。刹那间,剧烈的疼痛仿佛海上狂涛,一股脑儿涌进了四肢百骸。

李斯头晕眼花,胸口泛上一股呕吐感。他顾不上呲牙,猛地支肘半撑起身子,连续吸了好几口气,这才将恶心的感觉强压下去。

“啧!疼……”

上方冷不防传来孩子的声音。

强忍手臂下火辣辣的刺痛感,李斯调整呼吸,略略凝神。他抬眸看去,一个八九岁的孩童趴在他身上,青丝垂髫,面如冠玉,也正愣愣地注视着他。

李斯觉得自己仍旧晕得厉害,恍惚间竟分不清那孩童是男是女。对方年纪虽小,一双桃花眸却似盈满春水,微翘的眼角点染艳媚,而五官整体又散发出凛凛的英气,不至于因为那双漂亮的眼睛给人阴柔的感觉。

李斯眨了眨眼睛,一种莫名熟悉的感觉在混乱的脑子里激荡。一时之间,他忘了起身,任凭那孩子与他大眼瞪小眼。

“阿政,你没事吧?他们快追上来了!”另一个孩童的声音在李斯身侧响起,语气里满是紧张和焦急。

伴随着这个声音,一只手伸过来将李斯身上的孩子拉了起来。

李斯侧头,细细打量起身旁的两个孩子。被唤作阿政的孩子穿着上等的绢衣,似乎是出自富贵之家。另一个孩子也是八九岁年纪,同样衣着不凡,且生得方额准目,一双神气的招风耳,长手长脚,贵气天成。他拉着阿政,眼睛一直往同伴身上瞧,似乎是在确认对方有没有受伤。

“嗯,我没事,咱们快走!”

两人顾不上被撞倒在地的李斯,拔腿飞快地跑开了。

很快,又有几双穿着胡靴的脚在李斯眼前晃过,掀起一片不大不小的尘土。

“咳咳咳……”

李斯的五官几乎皱在了一起。他抬袖掩鼻,痛苦地从地上坐了起来,然后若有所思地望着远处。

夏蝉仍旧在头顶上不知疲倦的叫着,闷热的空气使人身上生出一层薄汗。

书生模样的人后背沾上了泥土,袖子下的手臂也有几处擦伤。不知道是不是撞到了脑袋,他的眼神似乎没有焦距,茫然呆坐。

“啊!我想起来了。”

他冷不防地叫出声,像是一瞬间恢复了生气,噌地一下站了起来。

没错……除了一双眼睛,那孩子长得很像他见过的一个人。

阳光折射进李斯的眼睛,使他的眸子呈现出启明星般的光辉。他的眼角洋溢着意味不明的笑意,迈腿朝着巷道的深处奔去。

注1:春秋战国时期盛行的盛食器和礼器,由簋和鼎的形制结合发展而成。器型较小,有盖,多为卵圆形,三足或无足。

注2:皮质腰带,上面常挂佩囊,里面装钱币、印章、小刀等随身物品。